取消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工资 为什么还没有取消小学教师职称工资?

网友提问:

如果取消教师职称,中小学教师工资该如何评定?

优质回答:

那些坚持推行职称的领导,为什么不听听广大一线教师的声音?职称把中国教育推向了名利场,推向了阴暗面,各种浮夸造假,明争暗斗,不择手段全都用得上。一部分教师醉心于钻营取巧,另一部分教师则灰心丧气,怨气冲天,郁闷难消,自卑沉沦。撕裂教师人格的代价,恐怕是未来几十年中国教育乃至社会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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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奔中心!

中小学教师工资可以包括基础薪酬、奖励薪酬和年终奖金三个部分。

基础薪酬可以分为N个薪级,通过教师任职年份的推算,建议一直可以加到退休。起始薪级由初任教师的学历决定,学历越高起始薪级越高;教师任职每满一年,在年终考核通过后薪级即可晋升一级,直至本职最高级别,工作繁简、责任轻重、努力多寡均与工资发放无关。如果中途学历提升,可直接提档。

奖励薪酬包含职务(比如班主任、中层、校级领导等)、专业荣誉等等;每位教师都可参加,职务主要发放给兼任班主任、行政职务或从教于偏远地区的教师。专业荣誉发放给获是类似骨干教师这样的群体,自主申报,每年一评。数量不要太多,一个月工资左右吧!

年终奖金主要是指通过年度考核可获得的奖金。只要未犯严重错误,如被拘留等,教师几乎都可以顺利通过年终考核。数量不要太多,也一个月工资左右吧!

执行这套体系一定要有个前提,教师在县域内可自由流动,校长具有完全办学自主权,教育局考核学校和校长,校长负责考核职工,对于长期执教一年不停的教师才能执行逐年晋升的方式,否则清零或打折。

呃,说实话,想想简单,执行起来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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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教师职称和评审职称,这两个时期我都经历过。我倾向于完善职称评审。

我是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当民办教师的。首先经历的是评工分,这是相对最不公平的阶段,生产大队对学校的教师教学情况根本不了解,只是从印象或是身材的棒实程度去评定。

八十年代实行工资制,尽管工资不足公办教师的一半,但仍分为三等,每等有着很少的差距,学校搞个评级小组,根据你的统考成绩和其它情况来评定,最后综合民主评议分,按一定比例分出三等。这种评定有不少弊病,统考时,出现过多次考题泄密的事情,有的让学生在试卷上做暗号,有的提前贿赂计分人员,还有的贿赂监考教师,直接溜到考场指点学生,花样百出,使得统考成绩有了很大的水分。在民主评议上,人情水分则更大。善交际的评分高,老实本分的就吃亏。另外领导对个人的喜好也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到镇中心中学,第一年评了个三等。第二年,我的老师去当副校长,立马又成了二等。

教师职称的评审,从八十年代就开始了,开始大家不知为何物,都不拿当回事,因为那时与工资基本不挂钩,后来这种与工资挂钩才凸现了出来。当时评审条件和要求相对宽泛,基本上是论资排辈。对于一些老公办教师,教学成绩差,教委采取了给你一个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让你提前退休的办法。有一年,教龄满二十年的,全部被评为小高或是中一。这些一鞭上赶上去的民办教师,因为有了小高或是中一职称,很快办理了转正,因此大家才重视了职称评审。

九十年代末,我们青岛市对民办教师全部转正。这职称的评审更成了大家志在必得的奋斗目标,因为职称与工资的距离越来越明显。为了评职称,人人心中打起了小九九,正门、邪道各施本领。拿学历,有的奋战不休,有的拿钱买学历。拿论文,有的奋笔疾书,有的拿钱买论文。拿荣誉证书,有的三尺讲台辛勤耕耘,有的请客送礼暗箱操作。人间的事,总有正邪之分,不择手段的永远灭不了种。

职称评审,暗潮汹涌,藏污纳诟,这与整个社会大环境是一样的,社会上有什么现象,在教育阵地上也总有陈渣泛起,这个无需避讳。

我们不能因为一种事物里有不干净的东西就全面否定,流水里有许多杂质,因为流动而不腐。教师职称评审我想这是一个激励机制,没有职称,大家烂在一个锅里,浑在一潭水里,人浮于事,不思进取,这完全是行不通的,更是有害无利。

教师职称与工资挂钩是正当的。毕竟职称的评审已逐渐完善,毕竟许多条件是硬性的量化,毕竟人情水分日趋减少。我们要做的应是尽力避免不公正,让职称与教师的能力和贡献相称,避免让无德无能的人评上,且拿着较高的工资。当然那种牢骚满腹,以为自己蒙冤受屈的人永远不会没有,完全公平是不现实的。假如取消教师职称评审,教师的工资评定又回到以前,那种人为性更不公平,更不能调动积极性,更易怨声载道,这种回头路走不得。职称评审已走过了四十个年头,尚有露洞,如果取消,另打锣鼓重上台,势必会造成教师工资评定的混乱,我们现在唯有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才是王道。要严惩评审腐败,严惩弄虚作假,还评审的一片朗朗晴天,还评审的风清气正,还教师心情愉快、齐心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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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的初衷是好的,本意是鼓励教师提高学术修为,鼓励奉献,是对太阳下从事最崇高事业人的辛勤劳动的肯定。然而,到了基层可惜就变味了,成为一些特殊“人”的专利福利了。一批埋头苦干却有学术水平,但是没有搭理好“重要”关系的教师伤心,有原则却被所谓的“灵活”搞变味了,太遗憾了。

如果建议的话,个人以为:

1.必须在国家政策制度引领下,评定不能没有原则,防止过度“灵活”。

2.教育教学是一门科学与艺术的事业,评定一定要结合学历和专业能力表现,没有一流的学术教师,很难培养出一流学生,教授级教师应该有对于水平,名副其实。

3.教育教学是一门繁琐育人的事业,是扎扎实实干出来的,要结合具体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不能光说不干事实等。

4.没有爱与奉献如何能够干好工作?特别要重视是班主任工作付出重要性,决定不可轻视等。

总之,整个评定过程努力实现这项工作的初衷,尽可能多一些硬规定打分项目,少一点让人无所适从、无可奈何的“灵活”等。同时,也没有必要苛求这项制度十全十美,世界从来都没有完美无缺的制度,只能逐步探索完善,尽可能科学、合理、人文等。

个人粗浅看法,必要漏洞,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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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首先要说的是,取消教师职称制度,在目前看来,还缺乏可行性。像高考制度一样,目前还是衡量教师业绩和能力的一把标尺,只能改革优化,不能弃而废之。

其次,目前还没有比较优秀的评价制度和工资评价体系。只有职称制度能兼顾德能勤绩廉,并且国家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评价制度和改革方案,优化了职称制度的不足。诸如国家已经建立了教师工资的正常调整机制,已经建立了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并且部分地区的教师工资水平已经接近或者赶上公务员工资水平。

因此,在新的工资评价体系还未建立,还未完善,还不能担当大任时,只能沿用教师职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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