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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主碑时,孝男孝孙的名字要不要刻在碑上?
优质回答:
立墓碑,其实是特别有讲究的,从墓碑尺寸的大小,材质和颜色,撰写的格式和内容,以及什么人能立碑,什么人不能立碑等,都有一整套规矩流传下来,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立碑刻字的。由于篇幅有限,还是回到文章的主题吧!
立主碑时,孝男孝孙的名字要不要刻在碑上?
首先,立主碑时,孝男孝孙的名字还是要刻在碑上的。
主要是为了让别人好辨认这是谁家的墓,另外是为了让后人祭拜的时候知道自己的亲属有哪些。
孝男孝孙的名字怎样排序呢?
碑文的名字排序也是有讲究的,根据辈分的不同以及长幼等等,都会划分出不一样的顺序。
1、排列次序:子→女→孙子→孙女→曾孙子→曾孙女→玄孙子→玄孙女→以此类推。
2、平辈之间次序:儿子和儿子排在一起,女儿和女儿排在一起。先长子(最左),再次子,而后三子,以此类推。女儿也是一样,先长女,再次女,而后三女。
长子老大靠主碑文最近,离主碑文越远越小。
3、孙辈之间:以年龄最大的为长孙,然后依次排列。
关于孙辈的排列也有争议,有的说按年龄排序,年龄大的就是长孙,应排在孙子辈的第一位。
但有不同的声音却说,孙子辈、曾孙辈、玄孙辈中的老大、老二等是按房头来确立的,不是按年龄确立的。年龄再大,如果是幺房,也要排在后面。反之,长房生的孙子,即便比幺房生的孙子小也要排在第一位。
到底是按照年龄大小排序,还是按照长房长孙排序,我觉得这就要根据当地的风俗人情了。
知道了排序,接下来说说主碑到底怎么写?
已故人的姓名,写在墓碑中心部位,称“中榜”。为尊敬长辈,如父亲称考、显考,母亲称妣、显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写在碑上,则按左尊右卑来排列,男左女右。
(上图先故去的是女性)
(上图为男性)
出生年月日和死亡的时间,一般写在中榜的两边,有男左女右之分,也就是死者是男的,那出生和死亡的日期写在左边,死者是女的,那出生和死亡的日期写在右边。
立碑人,包括所有子女,都应写在碑的虎边,即右边。其子女应全部写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边加框。仍是依辈份长幼,自左至右排列。也有不愿流露姓名者,可写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即可。
结语:按旧式传统,男丁才可刻在先人的墓碑上的,女儿孙女及媳妇孙媳妇都不刻。如刻上,女儿孙女会对婆家不利,媳妇孙媳妇会对娘家不利。如果非要把女的也刻上去,那女儿孙女可刻,儿媳孙媳还是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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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男必刻,孝媳孝女孝孙等就不需要刻上去了。
立碑不同于续家谱。若是续家谱,除了女儿夭折之人及违族宗法规之人不入族谱外,其他人均可入族谱。
为什么立碑文左侧不刻孙辈人,因为立碑为孝子之业务,假若给爷爷立碑,父亲已不在了,只有孙子辈,孙子辈可代父为爷爷立碑,碑成只可刻上孙代父立于x年x月X日,不可直书孙XX立于X年X月X日。孙辈以下只可出现在家谱中,不可出现在碑刻中。
有些人说:我在哪哪哪曾见过碑文上有孙ⅩⅩ立于Ⅹ年X月X日。这只能说碰到了没有知识的不懂家庭了。这样的事例古今有之。包抬坟地埋人,其向口和男女的方位等埋错埋颠倒者极多。
立碑何意?有很多人并不知道。有些后人为逝去的先人立碑,用以显示身份,地位和孝义。其实错了。因为碑不是可以随便立的。自古一般平民家庭是不立碑的,有些家庭立碑他还承受不起的。
立碑,碑有高低宽窄,戴冒和座基等都有一定的尺寸规定和讲究。且立碑还定时间。立错了月份和日时,就会招至灾难与不吉。
古人立碑,是为立传,即立碑竖传的,不是为了后人好找老坟地的。
何为立碑竖传?即是必是有功名之人,或是官史大户人家,或是这个人有特殊的贡献和本事,且身份又不一般者,或是含有众人敬仰的,能够使人引起怀念而不忘的人,则可立碑竖传。把功名及事迹刻制石碑上以传记万年不忘之意。而一个平民,没有一点事迹和著名贡献,你立什么碑?你竖什么传?不过是儿孙有些能耐或发家了,给先人立个碑,其实彰显的不是先人,而是有意扩大自己的影响力罢了,有何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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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逝世者立墓碑,无非两种原因,一是墓山坟墓多,清明扫墓时难以找到,立碑能快速找到逝世者的坟墓。二是给逝世者立墓碑,代表逝世者后继有人。墓碑越大,刻上名字越多,说明逝世者后人人口发达。
其实墓碑上刻字有一定要求的,碑文分成三组,左边刻的是逝世者的生辰和去世时间,中间是逝世者的称呼号,比如是男的,刻上“故严公,或故严父,或严祖父加上老大人之墓”,如果是女的刻上”故慈母,或故慈祖母,或故慈太祖母加上老孺人之墓”右边是逝世者的后辈名字,在刻后辈名称时,以逝世者血脉最近的人放在第一位,那当然是儿子,比如孝男,孝次男,然后是儿子的妻子,孝媳妇,再刻孝孙,以此类推,并刻上哪年哪月清明立。
一个墓碑,一定要刻上逝世者的儿子和孙子名字的,除非逝世者没有儿孙,那么要刻上女儿女婿名字的,总之是先刻血脉最亲近的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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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胶东的风俗是:立墓碑时,孝子孝孙都要写上。家中的家谱只写孝子,柱碑牌和家谱一样,也只写孝子。家谱和柱碑牌是一辈管一辈,这样往下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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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孝男孝孙的名字刻在碑上,答案非常简单,回答的答案高度统一:必须要刻上。然而,世间之事总是有其复杂性,有的墓碑就出现没有把孝男孝孙的名字刻在碑上的情况。
本账号在前面曾回答过如何写碑文、能不能立碑、同姓夫妻立碑三个问题,这里就不再重复前面的内容,有兴趣的读者可关注今日头条关山听风民俗文化账号,阅读前面内容。
孝男孝孙的名字要不要刻在碑上,与一个家庭或家族的是否和谐有很大的关系,也与社会道德观念有很大关系。
下面我举一个事例。我曾调查过许多古墓碑,发现里面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如果说墓碑是一种历史的真实记录,但有一些墓碑并不能呈现真实的历史。如某姓(恕不能点真实姓氏)的老祖宗某公,为北宋人,其后代分布全国五六个省。按其族谱记载,此公之后有三房,即三个儿子,但碑中只有两房及孙子,长房及孙子在碑上没有记载。此碑立于清乾隆年间,符合当时立碑盛行的社会实情,也说明此公去世时,当地还没有立碑的习俗,是清朝时期民间立碑盛行后才立的。
后来经询问才得知,原来在清乾隆年间立碑时,长房这一支抱着对立碑无所谓的态度,既不来人,也不出钱,更是长久不来扫墓,因此就没有在碑上刻长房及孙子的名字。有说明的是,按此地风俗,长房出外闯天下,小房守老屋。直到本世纪初,各地民间掀起寻根热,长房一脉到某公坟墓扫墓时才发现这一情况,觉得很没脸面。在长房一脉的强烈要求下,三房支脉表代会商后,决定保持原碑不动,在原碑内镶嵌一块石板,重新镌刻碑文,覆盖原碑文,此事也就算是圆满解决。
根据民间的传统习俗,还有一些墓碑立碑时,因多种原因,有的孝男孝孙的名字也没有刻在碑上。主要有以下四种原因。一是不孝之子。这种人在父母在世时,拒绝赡养父母,没有尽儿子的义务,一般父母去世前留有遗言,不允许其名及后代之名刻在碑上,这也是过去的一种惩罚措施,比较常见,直到现在还有类似情况。二是兄弟不和,在立碑问题上无法形成统一意见,有的是负气不让自己的名字刻在碑上,有的是因不肯出钱出力,其他兄弟不让。这种情况往往会发生阋墙之争及后人纠纷不断。三是过继他人的儿子,或者入赘女方儿子,继为他家之人,其名自然也就不能上碑。四是因犯罪被处以极刑之人及后代,或做了有损于家庭和家族名誉之事,被家庭和家族除名之人及后代。
立碑是民间的丧葬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孝文化的一部分,更是民间家庭和家族的历史记录的一部分。
现在立碑与过去立碑有了很大变化,如一些地方不仅仅只是孝男孝孙的名字刻在碑上,女儿女婿和外孙外孙女的名字也刻在碑上,毕竟现在人的子女远比过去少,全写上也占不了碑上多少地方,应该绰绰有余。历史总是由人来写,民俗也是由人来创造,时代不同了,立碑也应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