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标准(第65期: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

建筑节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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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19
   3基本规定
3.3施工与控制
3.3.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各施工工序应严格执行并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要求后,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3.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3.3使用有机类材料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3.3.4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3.4验收的划分
3.4.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子分部T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节能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宜符合表3.4.1的规定。
2建筑节能工程可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3.4.2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本标准第3.4.1条的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划分检验批;其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4.3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抽样数量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宜符合表3.4.3的规定。
3.4.4当在同一个单位工程项目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内容与其他各专业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的验收内容相同且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不必进行重复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7屋面节能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现浇、喷涂等保温隔热做法的建筑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7.1.2屋面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7.1.3屋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材料的种类、厚度、保温层的敷设方式;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屋面热桥部位处理;
4隔汽层。
7.1.4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后续施工或加以覆盖。
7.1.5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屋面,扣除天窗、采光顶后的屋面面积,每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7.2主控项目
7.2.1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7.2.2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2反射隔热材料的太阳光反射比、半球发射率。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其中: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扣除天窗、采光顶后的屋面面积在1000m2以内时应复验1次;面积每增加1000m2应增加复验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当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
7.2.3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2。
7.2.4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架空面层应完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2。
7.2.5屋面隔汽层的位置、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2。
7.2.6坡屋面、架空屋面内保温应采用不燃保温材料,保温层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2。
7.2.7当采用带铝箔的空气隔层做隔热保温屋面时,其空气隔层厚度、铝箔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空气隔层内不得有杂物,铝箔应铺设完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2。
7.2.8种植植物的屋面,其构造做法与植物的种类、密度、覆盖面积等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植物的种植与维护不得损害节能效果。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9采用有机类保温隔热材料的屋面,防火隔离措施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10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一般项目
7.3.1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2现场采用喷涂、浇注、抹灰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2。
7.3.2反射隔热屋面的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色泽应均匀一致,没有污迹,无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3坡屋面、架空屋面当采用内保温时,保温隔热层应设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2。
END
由于篇幅有限,只摘取了部分主要内容,想要学习完整内容可研读《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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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棚
编辑|河南分公司技质组
审核|李小猛、张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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