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律师在内心都是非常诚实的人,您同意这个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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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剥茧,还原真事实真相,使案件的定性得到更公正、公平的判决,这应该是律师的工作职责和职业操守,但凡事均无绝对,就好比米中总难免会有粺粒出现一样,律师队伍中亦难免会有“败类”的存在,所以社会应该肯定律师工作之于刑事、民事诉讼工作的贡献,不应以偏概全,有人对律师给犯罪嫌疑人做辩护不理解、乃至误会和吐骂,这是认识的误区,之所以要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做辩护,其目的就是通过双方律师为各自的代理人挖掘有利条件(证据)通过双方的交锋(唇枪舌剑)让案件更明朗化、更符合事实,避免做出不公平的判决,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法律的原则是坚持正义,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既要伸张正气,还得坚持公平公正的的判决,做到不枉、不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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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吊销周姓律师的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证书!一辈子不得从事司法行业!这样的人是有悖社会人道,妖言惑众!亵渎法律!与人民为敌!于正义不顾!根本没资格从事神圣的司法行业!无论是对老百姓还是司法机关还是对法律法规还是对事件事实都是歪曲加恶劣的破坏!有寻衅滋事的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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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和做人实诚是两个不同概念。律师职业使其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不可能实诚,比如在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公安尚未发现的犯罪行为,是不能告发的。有正义感的人要求告发。但如果辩护律师告发就是违法,违纪的。
但任何职业都有好人,坏人。即使是好人也做坏事,坏人也做好事。不能一概而论。
大部分律师都是普通人。不高尚,也不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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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这样,有时还很容易动恻隐之心,以至于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落得一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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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该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如同医生)是正义之神!应为事件不平而斗争!做的每件事都应该对的起自己的良心!不是因为自己的专业性去赚沒有良心的钱!(不一定每个律师都是敞明的!要不就不会有黑医生、黑律师、黑法官之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