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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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孝君子的悲剧
文/殷发国
——《孔雀东南飞》人物焦仲卿解读
文学巨篇《孔雀东南飞》的两个主人公——焦仲卿与他的结发妻子刘兰芝,通过夫妻“共事二三年”,以及二人生相依、死相随的故事,成了我国文坛上一曲可歌可泣的千古绝唱。
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为之悲、为之喜,为之忧、为之伤,无疑源自作品的艺术魅力,源自那位令人仰慕但未曾留下姓名的作者非凡文学功力。为了不枉费作者的苦心,找准故事的悲剧根源,让后人在寻找真爱的路上多点喜、多点乐,少点悲、少点忧,故而,我们有必要对焦仲卿这个守孝道、重感情、讲义气的真君子身上存在的致命缺点作一番剖析。
对焦仲卿总的定义——君子
《孔雀东南飞》是一篇以悲剧结束的长篇叙事诗。因为焦仲卿与刘兰芝的爱情悲剧,人们大多在责骂焦仲卿的母亲、怨恨刘兰芝的兄长。笔者认为:人们的责骂和怨恨是不无道理的,因为造成“焦刘”爱情悲剧确确实实是与焦母和刘兄的霸道是分不开的。不过,这只是表层的原因。文章反映的故事发生在“罢黜百家,独尊儒学”的汉代,我们不妨置身那个时代,就不难明白:焦仲卿本人才是造成他们爱情悲剧的罪魁祸首。焦仲卿虽然是一个君子之人,但他所犯的错误是非常严重的,或者说是致命的。当然,笔者并非违背原作者的创作意图否定焦仲卿的为人,只是客观地指出其不足,因为焦仲卿的人品、人格是毋庸置疑的:在男尊女卑盛行的汉朝,人们的心智被儒家思想紧紧束缚,焦仲卿能够摆脱束缚,把自己二十多岁的美好人生献给爱情,这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也许有人会说:焦仲卿对妻子的忠贞不渝,是因为刘兰芝自身的优秀。是的,刘兰芝德才兼备,品貌具佳,其言行举止用封建社会女人“三从四德”的标准衡量,是没有丝毫不合规的;从另一方面也能借接说明刘兰芝的出类拔萃——她在丈夫相遣“还家十余日”,便有“县令遣媒来”,县令“媒人去数日”,太守又“寻遣丞请还”;且县令的第三郎是“窈窕世无双,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太守的第五郎也是“娇逸未有婚”。
不过,这又如何呢?在封建社会,女人根本就没有独立的人格,她们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就象男人身上的一件衣服,即使刚买时是自己特别喜欢的,但只要什么时候不想穿了,就可以无需任何理由扔在一旁。而焦仲卿却是特例:他用超越那个时代男子特有的意识,对妻子表现出了应有的尊重。作为丈夫,他对刘兰芝所具有的一切优点看得真切,对妻子所忍受的苦楚感受甚深、深表同情。面对母亲的威逼,他矢志不移,始终坚定着对妻子的深爱,并向母亲表明:自己对妻子一生不离不弃。
焦仲卿致命的缺点——愚孝
做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君子做事可以不拘小节,但务必识大体,顾大局。一个人对长辈孝顺无疑是其美德,但对长辈错误的宽容是要有“度”的,特别要注意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对长辈尽孝追求“尽善尽美”是没错的,但不能“善”而不“美”,更不能无原则地追求“善”而遭至“大恶”。焦仲卿正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迷失了方向,缺失了底线,放弃了原则,从而使他与刘兰芝美好的爱情以悲剧收场,让人读后感到无尽的惋惜。
(一)对母亲的无理要求,其“忍让”超越了应该“忍受”的限度。
焦仲卿妻子刘兰芝嫁到焦家后一直在努力工作,但仍然遭到母亲百般的刁难——“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作为丈夫,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但他只是小心谨慎地劝说母亲,并表明自己心迹——“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即使他对母亲的蛮不讲理有责备之意,态度也是极其温和的——“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当焦仲卿为妻子无任何不妥的行为作解释时,遭到母亲严厉的责骂。母亲编造了儿媳一些忤逆的事实,并表明自己解决驱赶儿媳的态度,不容儿子自作主张——“何乃太区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 面对母亲的无理和蛮横,焦仲卿直身跪禀母亲,并表明自己对婚姻最终的态度——“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焦母听到儿子为妻子说话,怒火爆发,大骂一顿,表明自己对这个女人已没有情意,坚决不答应儿子留下妻子——“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至此,焦仲卿与母亲在对待妻子去留的问题上矛盾达到峰巅。他彻底败下阵来,继续选择了忍受——“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
(二)为“求全”委屈妻子,但对妻子的担忧未引起重视。
面对母亲驱遣儿媳的坚决态度,焦仲卿既不愿意放弃爱情,更不愿忤逆母亲,他的权宜之计就是委屈妻子暂回娘家。他发誓不久一定接妻子回家——“誓不相隔卿,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刘兰芝理解丈夫的苦楚,为了爱情她忍受“被休回家”的屈辱。她也很感激丈夫对自己的忠贞相爱,表示夫妻双方各自要坚定信念,誓死不离,并盼望丈夫不久就能来接她——“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在二人分别时,兰芝还特别提醒丈夫:她的亲哥哥,性情暴躁如雷,恐怕不会听任她的意愿的——“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在那一刻,焦仲卿应该认真想一下问题的严重性。他不该就此让妻子独自回娘家去;或者说,在妻子回娘家后他应想出一个妥善的办法,尽早把妻子接回去。但他没有那么做,而是在听到妻子要出嫁的消息时才去找她。试问焦仲卿:你早干什么来着?如果说是因为府里的工作忙抽不开身,为啥听到妻子要出嫁的消息时马上就请假了呢?
(三)休贤妻违心,纵容母亲的错误违背圣人教导。
焦仲卿从小与寡母相依为命,无论是用封建社会的孝道观去审视,还是用现代人的价值观去评判,他对母亲无论如何孝顺都不为过。但他作为封建社会的文人雅士,对孝道的认识却轻重颠倒。焦仲卿出生于东汉末年(公元196-219)年间,其时班昭(公元45年-117年)作的《女诫》盛行,书中提出的女子“三从”之道和“四德”之仪是女子行为之总则。焦仲卿在“爱情”与“孝道”发生矛盾,二者处于两难境地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现成的法宝“三从四德”的标准来评判和解决问题。而“三从”的“夫死从子”,便是说,“丈夫死后,妻子不但不能改嫁,而且要永远服从自己儿子的领导”;当然,“夫死从子”还有另一说法,“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妻子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份,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焦仲卿的父亲早逝了,焦仲卿亦已长大成人,娶妻成家,焦母无论按照“夫死从子”的“永远服从自己儿子的领导”,或“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哪一种解释,都不应该对儿子终身大事进行无理强逼。在这种思想背景下,焦仲卿即使不要求母亲“服从自己的领导”,也应该要求母亲按照“尊重子女的生活理念”,来尊重自己对待妻子的态度。他不应该服从母亲的错误决策,把无任何差错的妻子休掉。
( 四)追求“孝”,却一直在违背“孝道”。
“百善孝为先”。一个崇尚孝道的人,无论在任何时期,都是值得人们尊重和称赞的。但“孝”与“不孝”,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其特定的评价标准。
在封建社会,特别是焦仲卿所处的汉代,孔孟之道理所当然是人们评价“孝”的准则,作为读书人的焦仲卿,无任何理由不去遵循。然而,在作品中焦仲卿由于对“孝”缺乏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不仅把自己美好的爱情白白葬送,而且陷母亲于不仁不义,让母亲遭世人唾骂。
读过《孔雀东南飞》的人,无不对焦母发出责骂之声。笔者认为,造成焦母犯错挨骂的根源在焦仲卿:他明知勤劳贤淑的妻子遭到了母亲不公正的待遇——“女行无偏斜,何以至不厚”,却不能与母亲的错误行为进行彻底的斗争,进而及时制止。他用其一再的“忍让”放纵了母亲的错误思维,任其肆意而为。这难道不正是属于孟子“不孝有三”的第一不孝:“阿意曲从,陷亲不义”?焦仲卿后来为了爱以身殉情,不能为母亲养老送终,而且断了焦家的香火——“无后为大”更是“大不孝”!
倘若焦仲卿理解了“孝”的真正含义,认识到坚持愚孝的后果,坚决抵制了母亲要求自己遣妻的错误决定。那么,从母亲的角度考虑,即使发生了最严重的问题——她因想不通儿子的所为自寻了短见,也要比儿子死后无人为她养老送终,其身心遭受慢性折磨强的多;更何况,那样做也就不至于让母亲留下千古骂名了。如此,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必将有完美的结局;如果母亲还不至于因此而自尽,即使其心灵上受点折磨,他们夫妻也会用加倍的孝顺来弥补,使其得以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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