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打官司不请律师?
优质回答:
打官司请律师并非是唯一的选择!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人作为代理人、也可以请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为代理人:也可请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人为其代理诉讼?
我国刑事案件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了、公、检、法在刑事案件中规定很严谨。经过侦查、检察监督、审判、审查的十分谨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照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对证据进行了审核后才能做为定案判决的依据……
所以说在当前的刑事案件中请律师必要性不大……
在民商案件中请律师的作用还是有必要的。在现在的经济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法律问题无时不在身边、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欺骗手段、虚构的事实、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里的复杂社会环境一般当事人是无法预见的、所以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随着中国的法律健全完善、人们的法律观念不断的提高、对于一些简单的纠纷案件是可以解决的、例如:有欠条的借贷纠纷、有合法的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没有必要找律师花钱了……
律师的作用在个别案件中会起作用的、但是、不是所有案件都起作用的、能够自己解决的事情就别请律师了、他也不是万能的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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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当然是不相信法律的专业性和律师服务的有效性。
很多人对法律诉讼的观念还停留在古代打官司的模式上,认为只要自己有理就可以打赢官司、必须打赢官司。
而现代法律观念里,法庭诉讼是依靠证据为准、法律为规则的法律行为,民事的主要以协调后息事宁人为主,刑事案件主要以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
因此,是否熟悉法律规定、熟练诉讼程序就成为是否能顺利参与诉讼的重要基础能力。
当人们观念停留在我有理、青天大老爷就该如上帝一样什么都清楚什么都明白判我赢的阶段,就无法理解法庭审理是以各自诉求及证据支持程度为基础的,就会因为准备证据上的懒惰、自以为是而出于证据支持上的被动,还会在责任承担上喜欢要么全赢后趾高气扬、要么输到一败涂地后大吵大闹。
这是现行司法诉讼上,当事人一方诉讼观念不够成熟的表现。
当然,诉讼审理上,几十年积累下的为政治服务、为局部利益服务的倾向也要重损坏了法律的尊严。
律师的专业技能在法庭审理全过程中的边缘化,也是妨碍律师发挥作用的主要问题。
而这些,都加重和“印证”了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对审理规则不尊重、对司法专业技能不理解的错误倾向。
我在其他回答里曾做过类似的比喻——打官司类似参加比赛,你天赋好可能不懂法律/不需要锻炼就能赢,你素质、体力好/熟悉法律的话自我辩护也可能赢。
但若想增加诉讼有利的几率,最好还是如参加比赛前请专业教练帮助自己训练一样,请律师协助参与诉讼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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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法律就可不请律师!律师早年间叫讼师,讼棍!吃了原告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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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诉讼经历让我走进律师,了解律师,现把我自己的观点和体会分享给网友:为了找律师,几乎找遍身边所有律所 ,因为是和医院打官司,附近的律师几乎直言拒绝,并且连咨询都不接受,为什么呢?后来才知道,当地律师对所在区域的各个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是回避制,大家该明白这其中的原因吧。无奈,去外地找律师,几乎所有律师都不问清案件事实,而是直接砍价,你问他输赢与否都拒绝答复,只要费用给到位,律师就接案,不顾你的利益。一旦律师真的接手案件,你慢慢就会发现,律师有可能是叛徒,是法官手中的风筝,听由法官的指使,甚至和法官暗箱操作……总之,律师的工作场所是法院,所以他就要听法官的摆布,法官倾向于谁,律师就会配合,所以在此提醒各位,一定不要完全依赖律师,被律师坑害得当事人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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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案件请律师确实不好请,经济考虑因素占大多数。
很多小额诉讼请律师成本太高,所以大多不愿意。
有的当事人是在网上刷了几个文章觉得自己会了就赤膊上阵。
还有的当事人是被无良律师欺骗过,吃了亏就不愿意相信其他人。
简单说一个案子有一个负责的律师帮你把关是很幸福的,法官也省事,当事人也省心。
随着律师人数的增多,案件代理率会越来越高,未来的某一天,希望大家遇上问题能说出那句“直接找我的律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