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事业单位临时工享受同工同酬吗?
优质回答:
编制问题是事业单位对所聘人员实行不同管理的根本性标志。有编制的,签订聘用合同,适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没有编制的,通过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何谓“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工作岗位、从事相同的工作、取得相同的绩效、获取相同的报酬。
也就是说只有能够证明与单位其他员工“同工”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同酬,但如何衡量相同时间、岗位、工作内容、绩效目前却并没有客观的、统一的标准,要求获取相同的报酬自然就没有事实的依据。
同工同酬是大方面,不是单指某单位,比如地区间同工同酬,而不是正式和临时工。如果你跟省局下属公司签的合同,公司已经确定临时工也享受同工同酬那么应给是按照公司规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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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临时工享受同工同酬?开玩笑吗?据笔者了解,临时工能享受同工同酬是不可能的。
笔者对更高级别的事业单位临时工的生存状态不是很了解,喜欢一下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临时工的工作生存状态吧! 按照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临时工与其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适用《劳动法》,就可以享受同工同酬。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不是这样的,很多事业单位临时工的工资低的可怜,当然在县级以下临时工往往承担的工作量相对较低,比如司机;但是还有一部分却做着比正式工还要多的工作,却拿着低的可怜的工资。一般正式(刚转正)的除去保险等,能在3200左右,每年还在正常增长,而临时工包括所有也就1800-2000,每年都固定,很少有变动,有些单位只有养老保险,没有其他。
因此,事业单位临时工想同工同酬不大可能,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倒是很常见! 以上是笔者所处城市的情况,并不代表所有事业单位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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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内外,界限清晰,层次明显,落实扎实有力,其他的好政策没有这么扎实兑现,唯一能落实到位就是编制内外层次感。正因为为了少开工资才用临时工、外包工,劳务工,想同工同酬比登天还难。工资有高低可以,但是不能差4/5倍吧?正式的7000/8000,临时工最低工资1千多
基本不可能的,我现是聘用合同工,与单位正式合同工有天壤之别,我的事也蛮多的,工资没有他们的一半。因为我没办法了所以我不敢相信。同工同酬是不可能的,相信绝大部分的编外人员也没这想法,只是希望差距不要太大了,编外人员的待遇能达到正式工的一半就好了。连续签上三年或者连续签了三次合同,每次都是三年以上都不能同工同酬?单位是不会管临时工的,只有自己懂法,去挣取,这样你就不要想在单位上班了,而没有单位主动给你同工同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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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实际上指的是同一个岗位,一种待遇。
目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虽然可能是在一个部门工作,一个办公室,但是他们仍然是不一个岗位的,就像科长和科员一样。
最简单的,真正有编制的人,他们是有行政执法权的。而临时工身份只是辅助岗位。
我们目前最现实的一个例子就是辅警。其实大家也知道事业单位临时工身份进入的条件比较简单。
而且每年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是对外公开招考的,不管你是不是临时工身份都可以报考,只要成绩优秀,过关斩将之后,就可以纳入编制。
不仅仅是现在,即使是未来,也很难享受到以前那种突然有命令把临时工身份转换合同或者编制人员的可能了。
临时工身份渐渐走向政府购买服务,而国家在不停的加强编制人员逢进必考的管理。
未来有可能对临时工的照顾就是额外设一小部分对临时工的特殊事业岗位,对他们进行公开招考。相当于一种从业经历限制,也是一种照顾。
就像辅警中的特别优秀人员,或者立了大功可以转正一样。不过这种考试仍然是对外公开公正的选拔。通过熬资历,靠时间,等待转正,这种路已经行不通了。所以,我们年轻人要好好学习,尽量通过这种考试吧,我也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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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同工同酬止于理论阶段,事业单位内部所有的编制人员,干同样的工作上不能同工同酬,何况临时工呢?
临时工和单位直接签约,大都是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人脉,工资多少基本上是看背后关系厉害程度和单位领导态度。
不过再厉害的关系在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财政局是按照单位编制人员拨款,没编制只能用单位经费给临时工发工资;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临时工还有和一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一样的可能,不过可能性也很小。
临时工和省局下属公司签约,服从下属公司管理,由下属公司支付工资,理论上和省局关系太远,和省局公务员同酬更是天方夜谭,不可能的事。
无论是机关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干部,都是贯彻逢进必考的选择进入单位,都是由所在政府财政发工资,而财政发工资的根据是你的编制。因此,临时工和单位公务员、事业干部同工同酬现阶段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