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
岩教学字第[2018]8号
关于征集评审小学、幼儿园
教育教学论文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各小学、幼儿园,有关教育单位:
为了深入探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的规律性、科学性,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加强教研教改、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推进教育创新,保持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应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并征得市教育局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评审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本市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中个人撰写或集体讨论个人执笔的关于教育领域的涉及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各类论文,均可参加本次评审活动。
2.所征集的论文由市教育学会整理分类后交由市普教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由我会发给证书,并根据自愿原则将需要汇编的获奖论文进行汇编。经协商并报市教育局同意,《论文汇编》由我会为主编单位,市教科院为协编单位,以便各作者在我市职称评定、评先、评优之用。
3.参评论文按每篇收取评审费(含汇编费等)150元。评审费交款方式为:①直接到市教育学会交论文的,一并交清评审费;②通过邮寄论文的(请勿用包裹形式邮寄!),必须在寄发论文的同时从邮局汇出评审费(请勿在论文中夹寄钱款!)。所有论文均先交款后评审,不交款不予评审。论文评审后不能汇编的,每篇退还90元。
4.每位作者只能提交1篇论文参加评审(凡往年已收入本会《论文汇编》的论文不再参评)。参加评审的论文每篇字数限在2500—4000字(含字、符号、空格)。凡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打印论文要求:(1)论文一律用A4纸、仿宋小三号字体打印,一式两份。同时还应将论文用电子邮件发送一份给我会。邮件地址:lysjyxh312@163.com。论文只发电子邮件但未寄送书面论文的,一律无效。 (2) 论文第一页的左上角注明科目及字数(如“小学语文”,3000字)和作者个人手机号码,不要加论文提要和封面。(3) 在论文题目下边写明作者所在的学校(要写全称,一定要写清什么县什么校)和姓名。
6.论文必须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严禁抄袭。我会将对来稿进行严格把关筛查,如发现有抄袭行为的,将不予汇编,不予退款,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7.收取论文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30日。获奖证书和《论文汇编》争取在2019年6月底发至各县(市、区)教育学会。
寄交论文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闽西教育中心三层312室;收件人(或收款人):龙岩市教育学会,联系电话:2319002。
请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和有关学校,协助做好论文征集的宣传发动工作。
龙岩市教育学会
2018.11.28
以上征文信息在龙岩市教育局网站上可以查找:
龙岩市教育局 – 关于征集评审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的通知http://jyj.longyan.gov.cn/xxgk/gsgg/201812/t20181204_14438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