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环为什么要陷害贾宝玉 贾宝玉和贾环的关系

网友提问:

《红楼梦》中赵姨娘若害死贾宝玉,贾环就能继承家业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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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环可以继承家业,但不是全部家业,而是二房家业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更不是荣国府。因为荣国府当时属于“同房各爨”,也就是分灶不分家。荣国府并不是贾政一个人的。贾母死后,若不出意外,按照当时的正规分法应该是这样的:

贾赦是荣国府的承爵人,占有与爵位相关的财产,比如官邸(荣国府府第)、祭田、职田、御赐物,宗祧财产等之外,将再占有剩余的公共财产的二分之一。那样,贾政的财产就所剩无几了。

重新分家以后的二房因无爵位可继,分起来要简单的多:如果为宝玉寻找继子,将财产一分为四,其中贾兰一支为一份,贾环一支为一份,王夫人与贾政为一份,宝玉为一份。宝玉这一份由继子继承。否则,一分为三。

王夫人与贾政被谁赡养,他们的份额归谁。王夫人的嫁妆由她自己做主。恐怕贾环是没有份的。也就是说,无论宝玉死与不死,贾环都分不到多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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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害死贾宝玉和王熙凤,贾环就可继承家产,这正是赵姨娘的愚昧之处。

荣国府此时贾母尚在,贾赦、贾政兄弟尚未分家,如贾母不在了,兄弟两要分家,两人都是嫡子,分配财产是各1/2,那些祭田和族产是不能分的,因为族长贾珍有管控权,沒有处分权。

荣国府的房子是皇上赏赐的,按道理应给袭爵的嫡长子贾赦,但贾政依然可住。荣国府的田庄不知是否是皇帝赏给荣国公的,如是,也归贾赦。

所以即使是贾宝玉死了,贾环能得到的财产也是贾政所得的1/2,另外一半将分给贾兰。总数远小于荣府财产的1/4,因为大部分都将落到能袭爵的贾赦的嫡长子贾璉手里。

另外还有很大的一部分是无论如何也到不了贾环手里的,就是贾母和王夫人的陪嫁和私房钱,在那个时代,女人唯一完全由自己说了算的财产就是陪嫁。这笔钱怎样分配是完全由贾母和王夫人说了算的。宝玉在,贾母的私房最少有1/3是宝玉的,王夫人的全是宝玉的,宝玉如死了,贾环一分也拿不到手。这笔钱,对早己入不敷出的荣国府来说,是一块肥肉,多少人掂记着。

所以赵姨娘害宝玉实际得不到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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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本人才疏学浅,只能简单的谈谈我的观点。

第一,先说说古代的宗法制度。古代对于一个家族来说,嫡长子嫡长孙方有家族财产继承权。如果嫡子无后,则立庶长子。这就是所谓的立嫡不立庶,立长不立幼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荣国府的嫡长有继承权。

第二,荣国府的嫡子嫡孙是谁?根据小说的交代,应该是贾赦。但为什么贾政居正室?根据周汝昌和胡适先生的考证,现实生活中的贾政乃是继子,其兄乃是穷而来投。故而,写到文学作品里贾政是老二但是嫡子宝玉由于哥哥去世而变成了嫡孙。贾环是赵姨娘所生,是庶出,因此他没有继承权。

第三,赵姨娘如果毒死或者咒死贾宝玉,那么贾环就有可能继承家产。但,作为嫡子的贾宝玉其祖母和母亲王夫人以及表姐王熙凤都给予了充分的保护,无论从衣食住行还是丫鬟小厮都是贾府最好的最忠心的。因此,赵姨娘也无从下手。只好用了魇镇的巫蛊之法,但也是隔靴搔痒无济于事。

总之,封建大家族乃至封建王朝的嫡庶之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也是中国人好窝里斗的主要原因,但是随着封建王朝的覆灭,嫡庶之争也就慢慢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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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贾宝玉死了,贾府的家业也轮不到贾环继承。

第一,这里说的贾府的家业应该是指荣国府的家业。

但是荣国府的家业本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贾赦,一部分是在贾政。根据中国封建社会的继承制度,依照宗祧继承制度的要求,继承时以嫡长子为先,如无嫡长子,则在直系子孙中依次确立宗祧继承人。(在封建社会礼教与法律中,宗祧继承人称为“嫡”,继承人的确立称为“立嫡”。确定嫡长子的身份准则是:一母生多子,以长为嫡;多母生多子,以生母的贵贱确定长子的身份。)在贾赦和贾政来说,都是贾母亲生,都算是嫡子,因为贾赦居长,所以自然而然降等袭爵为一等将军。儿子贾琏,在荣国府居长房之位。

不过,贾代善夫妇都不怎么待见这个大儿子,因此代善临终时遗本一上,皇上因恤先臣,遂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令其入部习学,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了。可以说,虽然表面上贾代善夫妇没有废掉贾赦的继承权,但是内心里并不欢喜这个大儿子。

再加上贾赦夫妇贪财好色,邢夫人秉性愚弱,而且贪酷异常,所以管家权渐渐旁落到了二房这里,连同贾母也是和贾政住在一起。这样,即使贾赦袭着爵位,二房也不比他少什么了。

贾母还活着,所以两房并没有分家,可贾母却住在小儿子那里,这就让贾赦时不时蠢蠢欲动,“抄件大观园”就是两房矛盾的总爆发。只要贾母活着,贾府的家业就在她手里牢牢把控着。可是贾赦岂能善罢甘休?所以他要鸳鸯,他要鸳鸯不是因为他好色(虽然他确实好色),而是为了掌握贾母的机密账目。这等事情,鸳鸯岂能不知?贾母岂能不知?所以他贾赦注定要不到鸳鸯。

第二,贾环在荣国府只不过是一个卑贱的小角色。

就贾环来说,不过是荣国府宗室中的一个小角色。从贾母往下,是贾赦和贾政,这哥俩还没斗出个二和三呢!哪轮得到贾环出头?即便贾政胜局看似已定,贾母也不会不分给贾赦一些家产(事实上贾府的家业早就在贾母活着的时候挥霍得差不多了,就有也只是老太太的私房钱)。而贾环,只能够分得属于贾政的那一份。假使贾政能够分得大头——毕竟老太太的心是向着小儿子的,但是前面还有贾宝玉,贾宝玉不仅是嫡亲的孙子,还是老太太的心肝宝贝,如果分的话肯定会给他多分一些,这是必然的。就像传说中的康熙为了乾隆传位给雍正一样,贾母也会有这方面的考虑。那么,假如贾宝玉被害死了,这下就轮得到他贾环了吗?

大错特错!贾兰虽然不得宠,却是贾母嫡亲的重孙子。有道是母凭子贵,其实子也凭母贵。卑贱之人的孩子,地位也高不到哪里去。皆因古代的婚姻都是政治联姻,王家、李家都是了不得的人家。别看李纨好像不争不抢好欺负,但是人家是曾经的国子监祭酒之女,身份高着呢!她虽然不管家,贾母在银钱上,哪点儿敢亏待她?假使她也是赵姨娘一样的身份,那恐怕这个家早就遗忘了她的存在了。

赵姨娘身份卑贱,所以连带贾环也跟着受气。准确地说,赵姨娘也许是托了贾环的福才得以转正成为姨娘。这种情况下,贾环并不占优势。贾环所占的仅有的优势,不过是贾政对赵姨娘的喜欢。可是枕头风的辐射范围是有限的,尤其是对于贾政这样的孝子,所以她才不能够得偿所愿。

贾母尚在,即使宝玉被害死,第一个轮得到继承爵位的也是人家贾兰,而不是贾环。

《明会要》在世袭条中记载:“明初定例,嫡子袭替,长幼次及之;绝者,嫡孙庶子孙次及之;又绝者,以弟继。”

不过,鉴于贾政并没有爵位,所以这一条谈不上。

爵位属政治权利,不能分割,采用嫡长子继承制;食封则属财产,其继承则近似于一般的家庭财产继承制度。食封人的所有儿子均为继承人,嫡子多加一份;没有儿子的,在室女可得应继份额的半数;如儿子先于食封人死亡,其孙代位继承。

假如赵姨娘把贾宝玉害死了,假设总财产不变,只剩下贾兰和贾环继承贾政的财产(相当于少了一个分蛋糕的大头),贾环确实可以得着便宜。这一点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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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国府分两房,长房贾赦,贾赦袭爵,他住在荣国府东边的小院里。

二房贾政,贾政是荣国府的当家人,住在正堂。荣禧堂归贾政夫妇使用。

贾环是贾政的庶子,贾政还有两个儿子贾珠和贾宝玉。赵姨娘认为,如果贾宝玉死了,家产就归她的儿子环儿了。事实并非如此,即使贾宝玉死了,荣国府的家产贾环也不能独吞。

题主给出的是贾政这房的财产继承问题,因此排除贾赦一房。

贾政一房有五个儿女。长子贾珠,长女元春、次子宝玉、三子贾环和次女探春。 因为贾政有儿子所以出嫁的女儿只有嫁妆,没有财产继承权。没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儿子一半的财产。贾政的财产基本是三个儿子平均分配。贾珠那部分由儿子贾兰继承,宝玉如果死了,贾环也不过是和贾兰平均分配家产。贾环无法独吞家产。

赵姨娘以为宝玉和贾环的丫头婆子数量一致,月利银子也一样,就以为贾政的遗产只有宝玉和贾环平分。她忘记了贾政还有一个长子贾珠,忘记了贾珠还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可以和贾环争夺遗产的。

作者:润杨阆苑 还有关注!欢迎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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