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iii(巴塞尔III协议)

巴塞尔协议3哪一年实施?

是:2022年开始实施。

巴塞尔协议iii是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在全球的范围内的主要银行资本的风险监管标准,巴塞尔委员会是一个国际组织,由各个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组成,由该委员会公布的资本要求准则,被称作是 以风险为基础的基本资本要求。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Ⅲ);最近巴塞尔委员会和金融稳定理事会就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的评估方法论和附加资本要求(capital Surcharge)达成了原则性共识。这标志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确立了银行监管的新标杆。

巴塞尔协议三的主要内容包括?

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 巴塞尔协议III对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有所提高,引入了资本留存缓冲,提升银行吸收经济衰退时期损失的能力,建立与信贷过快增长挂钩的反周期超额资本区间,对大型银行提出附加资本要求,降低“大而不能倒”带来的道德风险。

严格资本扣除限制。 对于少数股权、商誉、递延税资产、对金融机构普通股的非并表投资、债务工具和其他投资性资产的未实现收益、拨备额与预期亏损之差、固定收益养老基金资产和负债等计入资本的要求有所改变。

扩大风险资产覆盖范围。 提高“再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增加压力状态下的风险价值、提高交易业务的资本要求、提高场外衍生品交易(OTC derivatives)和证券融资业务(SFTs)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CCR)的资本要求等。

巴塞尔协议III对利率风险的定义是什么?

巴塞尔协议III 对利率风险好像没有特别的强调,对流动性风险、杠杆率风险有新的量化指标定义,还有对资本充足率提出更高的要求。

巴塞尔协议3主要内容及影响意义?

协议规定,全球各商业银行5年内必须将一级资本充足率的下限从现行要求的4%上调至6%,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4.5%,2014年为5.5%,2015年达6%。同时,协议将普通股最低要求从2%提升至4.5%,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3.5%,2014年升至4%,2015年升至4.5%。截至2019年1月1日,全球各商业银行必须将资本留存缓冲提高到2.5%。

另外,协议维持目前资本充足率8%不变;但是对资本充足率加资本缓冲要求在2019年以前从现在的8%逐步升至10.5%。最低普通股比例加资本留存缓冲比例在2019年以前由目前的3.5%逐步升至7%。

此次协议对一级资本提出了新的限制性定义,只包括普通股和永久优先股。会议还决定各家银行最迟在2017年底完全接受最新的针对一级资本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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