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八种违建不能拆了是哪说的?
1、程序违法的建筑该不该拆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性相关规定的违法建筑,也就是从法律上来说,该建筑只是违反了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但是,建筑本身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符合地方土地规划的,那这种建筑一般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使不合法的建筑合法化,那这样的建筑是不允许拆除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7条、第38条规定,规划区内的建筑必须先申请,规划部门核实后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果该房屋建设本身符合规划要求,而且也在规划区内的,那这样的建筑从法理上讲就是程序违法,但是建设不违法的违建,那这样的房子一般情况下,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使其合法。
2、实质违法的建筑会不会被拆
本来你的房子也建设在规划区内的,手续也完善了的,但是,按照规划只能建设5层,结果建设了8层,而且,按照规划,建设的房子本来就是住房的,结果变成了工厂,换句话说,建设人完全改变了土地用途,比如由商业用地变成了工业用地等等,那这样的建筑是要被强拆的。
三、2021年起哪些违建不再拆除?
1、1987年1月1日前建造的农村老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因此不予拆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的第六点的规定,“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予以颁布,并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超面积宅基地按照实质性的政策予以登记,因此,1987年1月1日前的建筑已经确权登记了,所以不属于违建,故不能拆除。
2、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其他证件全部或者部分没有的,不予拆除
这样的建筑,很多是受当时的历史原因和政策原因,没有完善相关手续的,比如房产证等,只要没有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也符合规划相关规定,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使该建筑合法。
3、2008年以前建造、翻新、扩建的房子,不算违建,也不能拆除
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而该法律实施之前,我国是没有规划这个说法的,因此,2008年以前,有土地使用证的建筑,不属于违建。
另外,在2008年以前,通过招拍挂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而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只要在2008年以前完成了房屋的建设、翻新和扩建的,都不算违建。
4、拥有农田生产建设的建筑不属于违建,不予拆除
农田生产建筑包括承包地、荒地荒山上开垦的土地,只要是用于生产上的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不予拆除。
5、已经补办了建设许可证的,算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如果没有取得手续而建设的房屋,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完成手续后,算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6、对于老旧建筑,买断了土地使用权的,不予拆除
在乡镇,因为政策原因,比如以前很多企业搬到城市而遗留下的住房及厂房,如果当地政府组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该土地上的建筑无论有无手续都视为合法,不予拆除。
7、土地调规前的房屋不予拆除
对于农村有些房屋,在建设前是符合当时的规划,并且取得了相关的证件,但是,不符合现在的土地规划要求,属于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8、招商引资时政府同意的手续不完善的建筑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因此,在招商引资时,对于企业给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承诺,对于某些项目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也对建筑进行了审批的,不属于违建,不予拆除。
四、违建在多少时间外不予拆除
1、建设时间超过2年的,不予拆除?
对于违建该不该拆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不论违建多久都是违建,改变不了违法建筑的合法性,因此,违建就是违建,都必须予以拆除。只有通过合法方式,进行申报并办理了合法手续 ,并取得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土地管理办法办理的相关手续才叫合法,所建设的房屋才完全合法,才不拆除,否则都会拆除。
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违法建筑两年内不拆除的就不再拆除,因为国家法律有规定,因此,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执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不能按照经验强拆。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只要违法建筑房屋在2年以外的,虽然不改变手续完善的事实,但是不能强制拆除。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是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021年农村违建拆除政策怎么定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属于违建: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65条规定,国有土地上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及集体土地上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分别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或负责集中执法的城市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违法建筑认定,并进行限期改正或拆除的处置。
2021年国家拆违建政策这两点一定要了解:
1、无证≠违建
并不是所有无证房都是违建,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无证房屋应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区别对待,按照“比例原则”合理处置。
其实,无证房屋产生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历史政策原因所致,有的是政府不守承诺所致,有的是房屋所有人自己的过失或故意为之。对“无证房屋”性质的认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历史政策等因素来确定,不得一刀切,一律认定为“违建”。因此,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系无证房屋,征收方不能直接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而实施强拆,更不能不给任何补偿。
2、违建一定要拆吗?
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律拆除:
(1)违法建筑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并不严重,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改正的无须拆除.
(2)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严重,但却不能拆除的,即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因当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无批建手续或翻建手续,但属于村民唯一住宅的情形。
(4)建设行为人因招商引资或行政允诺而建设的建筑物,不宜简单认定为违法建筑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结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从维护政府公信力角度允许采取补救措施合法化。
(5)1984年《城市规划条例》施行以前,因尚无规划许可制度要求,当时的建设行为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就不能认为此前形成的无证房屋是违法建筑并要求拆除。
2021年违建拆除停止是真是假的?
你好,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城市,面临的,新问题是越来越多,最主要的,是多年以来,遗留下的,老旧小区的,违章建筑。
今年,市政府,加大力度,一定要整治,这个多年以来,留下的城市顽疾,这几天在,一些小区,就能看到,正在拆迁,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给广大老百姓,一个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
另外,本市加大力度拆迁,老百牲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怎么能说是假的呢?
希望大家要相信,党和政府,为了我们百姓,能有一个美丽的安居环境,国家政府,加大力度搞城市建设,我们难到没有体会到吗?
現在出门,道路也变宽了,城市就像花园一样美丽。还有什么理由怀疑呢?
我要说的,国家的建设不会停止,只会越建越好。谢谢。
2021年五种违建不能拆了?
1、1987年1月1日前建造的农村老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因此不予拆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的第六点的规定,“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2、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其他证件全部或者部分没有的,不予拆除。
3、2008年以前建造、翻新、扩建的房子,不算违建,也不能拆除。
4、拥有农田生产建设的建筑不属于违建,不予拆除。
农田生产建筑包括承包地、荒地荒山上开垦的土地,只要是用于生产上的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不予拆除。
5、已经补办了建设许可证的,算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如果没有取得手续而建设的房屋,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完成手续后,算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2021年没有申请翻盖就是违建吗?
2021年只是针对于部分违建,也就是说有些违建需要被拆除的,而有些建筑即使是违章也并非必须拆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具体的处理。2021年以下八种违建不能拆了:
1、如果该建筑是1986年6月25日以前建造的农村房屋,那么就不属于违章建筑。
2、该建筑是从行政机关直接买断土地使用权的,并且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应当被拆除。
3、如果该建筑是农村的三种土地上建筑,包括农村在承包地、荒山荒地自由开垦的土地,以及基本农田建设的土地,不应当被认定为违法的建筑。
4、在土地总体规划之前建造的房屋,也是不应当被拆除的。
5、如果是因为证件不全,但是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使之合法的建筑,是可以不用拆除的。
6、如果2008年以前首次完成建造或者扩建的建筑,也是可以不用拆除的。
7、如果该建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房产证的话,那么属于证件不全,之后一般是可以补办的,不应当被拆除的。
8、如果该建筑是行政机关同意招商引资企业建设的建筑,也不应当被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