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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退学会退学费吗?

退学费。

学生退费具体办法

(一)本专科生:学生要求退学者,学费、宿费按实际在校时间扣除(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其余部分退回;办理退款时,需持退学证明(由各院系出具,并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学工部,教务处签字)及交费凭据到计财处办理。

(二)研究生:持退学证明,经研究生部领导在交款收据上注明退学原因及所退金额并签字后,到计财处办理。

(三)函授生:持成人教育学院退学证明,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人在交款收据上注明退学原因及所退金额并签字后,到计财处办理。

(四)其他各类学生:由该主办单位负责人在交款收据上注明退款原因及所退金额并签字,到计财处办理。

东北电力大学新生住宿费是现金交还是扫码?

东北电力大学新生住宿费要网上缴纳至指定账户,也可以开学后一周内现金缴纳至教务处。

东北电力大学2016年新生开学时间?

新生开学时间:9月25日上午9:00,东北电力大学2016级新生开学典礼于校礼堂前举行。设立奖学金企业领导,我校校党委书记李国庆,校长蔡国伟等校领导及各院系领导出席了此次典礼。我校副校长周云龙主持了本次大会。

典礼伊始,全场起立,奏国歌。随后由学生工作部李忠春部长和教务处孙灵芳处长宣读了2015-2016学年度我校学生获各级、各类奖项名单,并由学校领导及来宾为获奖集体代表和个人颁奖。

东北电力大学成绩单一般保留几年?

成绩单一直保留,如果需要可以联系所在院校教务处在线开启加盖公章的情况。

东北电力大学重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重修方式

第一条 重修以组班方式进行。重修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重修课程,采用组班上课的方式,上课学时为原学时的1/2;重修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重修课程,采用组班辅导的方式,辅导学时为原学时的1/3。

二 重修范围

第二条 学生因当前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而未取得学分,学校在下一学期开学初为其安排一次重考,重考不及格的课程可以申请重修。

第三条 学生首次考试成绩在60-65分(不含65分)之间的课程,也可申请重修,但同一门课程仅能重修一次,成绩取二次成绩高者记载;学生首次考试成绩在60-65分(不含65分)之间的课程,同一学期申请重修门数不得超过二门。

第四条 普通教育类选修课程没有重考、重修。

第五条 校外实践教学环节未取得学分,不能重考,只能申请随下一年级跟班重修。

第六条 凡课程考核违纪者,不能重考,只能申请重修。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可以多次重修。

第八条 学生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不可以申请重修,只允许参加遗留科目考试。

三 重考安排

第九条 重考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安排,学生所在院(系)以适当的方式将重考安排通知需要参加重考的学生。

第十条 申请参加重考的学生,应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参加重考。学生不论因何种原因未参加学校提供的某门课程重考,均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再为其安排该门课程的重考。

第十一条 重考试题由重考课程开课院(系)准备,要求使用该门课程正式考试时的备用试题。

第十二条 重考课程开课院(系)须指定专人按时将试卷送到考场,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命题教师应在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内到考场检查试题。

第十三条 重考考试全部结束后,由各院(系)按学校相关要求,组织阅卷工作。重考试卷保存要求与正考试卷保存要求相同。

四 重修安排

第十四条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安排,单学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将在下学年单学期安排重修;双学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将在下学年双学期安排重修。

第十五条 符合重修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学期初,根据教务处通知的该学期开出的重修课程,提出重修申请,并按通知要求办理重修手续。

第十六条 重修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普通教育课课程由教务处负责排课,其它课程由开课院(系)负责排课,并把重修安排报教务处。

第十七条 重修课程的课堂人数不能超过120人,人数超过120人的课程将组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班级上课。

第十八条 重修课程安排的周学时不得超过正常授课的周学时。

第十九条 重修课程工作量的核算:

重修人数在40人以下(含40人)的课程,工作量系数为1;重修人数为41—80人的课程,工作量系数为1.6;重修人数为81—120人的课程,工作量系数为1.8。

第二十条 重修课程单独安排考试。重修考试由开课院系负责安排,一般在重修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开课院系要将考试安排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并送往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要以适当的方式将考试安排通知重修学生。

第二十一条 学生必须办理重修手续方可参加重修考试,重修课程开课院(系)在重修考试时要向监考教师提供参加考试的重修学生名单,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重修学生名单核对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不允许未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参加重修考试。

第二十二条 学生错过学校提供的某一课程的重修机会而未重修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机会。

五 重修交费

第二十三条 学生要按学校有关规定按时缴纳重修费用,未缴纳重修费用者,重修报名一律无效。

六 重考、重修成绩记载

第二十四条 重考成绩在六十分以上者,按六十分记入个人成绩档案。

学生因公未参加某门课程正考而参加重考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重考卷面成绩记入个人成绩档案。

第二十五条 重修成绩的录入名单以财务处提供的缴纳重修费用的名单为准,凡未缴纳重修费用的学生,重修成绩一律无效。

第二十六条 重修成绩按卷面成绩记入个人成绩档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起开始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东北电力大学国际贸易可以转系吗?

可以

1、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负责资格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汇总交教务处;

2、教务处安排工作进程,相关学院自行组织考核;

3、转专业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原班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70%。原班成绩按平均绩点转换成百分制分数。转入学院根据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网上公示;

4、确有特殊才能或特殊原因,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教务处组织协调相关学院进行专门考核,并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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