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如何理解“道法自然”与“自然法道”?
优质回答:
”道法自然”与“自然法道”是一母同胞,它们很相象,也很相近,看起来有千丝万缕的联糸,但是却各不相同,名字中有倒顺,认识也就不同了,这就象哲学中的唯心主义一样,同样是唯心主义,但一个是主观唯心主义,一个是客观唯心主义。
道法自然是老子的思想,他主张无为而治,”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倚”事物在潜移默化的按发展规则变化,人要顺应自然。不要违天意的逆向发展。
而“自然法道”是人为的,以天地万物发展规则为标准,制定符合自然的的法则,使万物以遵从自然之道规则而不要去违背它。
这么理解,就知道”道法自然”与”自然法道”是不同的概念。一个是自然无为的,一个是制定遵从的。虽然都与”自然”,”道法”但做法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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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个法字含有依据的意思,不仅仅是效仿,或以什么为标准。
2、“人法地”的地,还指大地上生存的万事万物,不仅仅是土地。所以人法地,实质是指人要观察大地上的万事万物,寻找其中的规律,或者学习万事万物能够生存下来的本领,并以此为法。
3、地法天。天要下雨,对大地有影响,要刮风,对山脉有影响。所以古人最初的那种朴素的认识让他们认为天决定地,地服从天的安排。
<<道德经>>第一章又说:“无,万物之始;有,万物之母。”对于古人来讲天就是始的存在。地就是母的存在。始应在母之前存在。
4、天法道。
天虽然是始的存在,但在天之前却是道。在这里道既有类似于物质,又有类似于法则。即使作为原始的天也必须依道而生而行。
5、道法自然。
道本来已经很难说,自然其实更难陈述。强行解释,只能说是本然,或者说是本来的样子。
人的认识早已由于各种观念的左右使得人无法正确认识世界的本质,世界本来的样子是什么,又怎么那么容易陈述呢?
“然”有正确的意思,所以“自然”一词在这里是形容词化用成了名词。即是本来正确的样子,或者本来真实的样子。
当然它也指万事万物产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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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出自《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原文 : “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可理解为 : 宇宙万物中有四大,即人、地、天、道,此四者,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效法“自本自根”的“自然”。
我们常说的“天人合一”,可谓“人地天合一” ,此“一”即“道” ; 即“人地天合道”。换句话说,“天人合一”可谓“人道合天道”(此“天道”已含“地道”,即“天”已含“天地”),或曰“天人合道”。
“道法自然” 必须与《道德经》第四十二章联系,此乃《道德经》之宇宙生成论的闭环体系。即: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宇宙万物之来龙) ;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宇宙万物之去脉)。
至于“自然法道”,这是后人的文字游戏,不合老子《道德经》原意,有弊无利,不用为好!
20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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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和自然法道,是两个概念,也是两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