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觉得对学生进行体罚的老师懂得教育吗?
优质回答:
最懂教育的是牛哄哄的教育专家,每年都给老师上课。而老师是最不懂教育的,所以总是挨专家、校长和网民批评!
体罚和懂不懂教育关联不大,不是教育的必须手段,特别是现代教育,体罚已经成了一条红线。有时候,只是”不得已”而为之。
体罚也不是时时需要的,绝大多数学生就很自觉,把老师说过的纪律牢记心里,不违纪哪里用体罚的手段!
对于初次违纪,简单批评一下;第二次违纪,写张检讨书、保证书;第三次、第四次……说明批评和讲道理已经没用了,或许请家长来校,或许就稍微动用罚抄、罚站等手段。若不这样惩戒,学生会”欺负”老师的,其他学生也会有样学样,一发不可收拾。
当然,体罚频繁也不行,这样学生会罚”皮”了,会把被老师体罚当成”英雄”行为,惩戒教育却起了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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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老师体罚学生,只要不过分是应该的,相反,如果老师一谓听之任之不管学生,才是不合格的老师,真正一个合格的老师应该是能顶住社会上一股不正歪风邪气,培养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对家庭负责,对人生有益的良好的人材才是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说的容易做起来难,须知一个老师逆流而上,轻的是记过降级全校通报批评,重的是开除丢掉饭碗,影响个人前途,试想在一切向钱看的大背景下,哪一位老师能做到这一点,老师也是人,他有家庭有儿女有父母,也许一家的重担全压在他一个人身上,退一万步讲,他能不计家庭负担全力教好学生,因为触及到校声校誉,估计他所在的学校校领导及其教育局也不会让他继续干下去。其原因是什么呢,我简单的分析一下,希望各位斧正。
其一,现在的孩子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可以说是除了天以外就是他老大,平时养成了唯我独大的自尊,况且事实确是如此,哪一个孩子的父母都是疼儿之心百分之百,哪怕自已要饭也得把孩子当成公子,公主养育,所以孩子长大了就认为自已在别人的心中应该是唯我独尊,正因为如此进入学校,是半点委屈也受不了,在他的心里,应该是所有同学和老师围着他转,稍不如意,就告知父母,让父母替他出气。
其二,我们的教育在目前应该是有一些缺陷,因为我们教育局在社会大背景下,怕学生闹事,怕家长闹事,事实上也是如此,学生动不动做出极端行为(出走,跳楼,自杀)这些事一出现,全社会不分青红枣白指责学校,造成学校全体领导老师背负重大精神负担和巨额赔偿,其二,学生家长如果是有个一官半职的,可以直接左右学校及当事老师的整个人生,这样的条件下,试问有哪一所学校的领导还敢放手狠抓学生的教育,其后果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我们的教育在这种得过且过的背景下,哪里会有好的人材出现。
其三,我们现在的教育局和老师基本没有得到全社会的应有尊重。在过去有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侑,可现实呢,在这种老师没有地位的情景下,哪个老师能管好学生,所以,希望全社会能尊师重教,须知,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更是祖国的未来,只有千千万万个孩子在德智体全面健康的情况下,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繁荣昌盛,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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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老师现在还有何权威?站着读书是体罚,扫地是体罚,老师现在就是一个保姆而已,不,连保姆都比不上。保姆每天就管孩子的安全,吃喝拉撒睡,被雇主凶了可能说走就走,雇主还要挽留。老师呢?一点点不好家长就各种闹,各种告,出身社会后被别人教训了就知道老师的什么罚站,扫地真的是不伤皮毛。
更希望以后头条不要再出现这么弱智+脑残的问题出现了!教师和家长应该是同心协力教好孩子的,这种问题一出来就是跟教师的矛盾,还怎么家校合作,更不用说教好孩子了。反正我个人觉得孩子在学校没有人教育,家里人惯着,以后就真的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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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教育操作,体罚都是不可以的。体罚是以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代价,家长不认可。孩子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掌上明珠和精神支柱。孩子为人所伤害,任何父母,包括我,都是不答应的!所以不要体罚学生。但是当学生违纪,且屡教不改时,惩罚就有必要了!俗语说:“三句好话不如一个棒棒。”,这句话说的就是惩罚给违纪者带来的震慑效应。不过惩罚违纪学生,要讲究方法,把握分寸和适可而止,不能情绪失控,否则事情就会失控。再次强调惩戒是教育的组成部分,必不可少。这无关乎权威,是教育的需要。希望社会有识之士,国家领导重视惩戒教育,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下来,让惩戒在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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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学校老师体罚学生事件从古至今都有,古时小孩读书不好会挨揍,对学生管教非常严历,家长们信奉一句"不打不成器"。在汉代流行体罚学生,叫"挞罚",到明代,更有甚者,连学生家长也跟着受罚。有打屁股、戒尺打手心、罚抄课文、罚跪,确实难教的,还可退学。但师生尊卑有别,关系地位不平等,古代老师体罚学生是家常便饭,若学生顶撞或殴打老师,绝对是逆天大事 。
但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应该享有基本人权,人与人之间完全是平等的。在法律非常健全当今社会,人人都要遵纪守法,更何况作为知法懂法、依法执教的人民教师呢?从国家到地方都有明文规定,不能体罚学生,老师们也学过也考过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师行为十条禁令》等等,更不用说每年要求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如果当前老师仍奉行不打不成才体罚学生,岐视学生、侮辱人格尊严行为,那就是知法犯法,性质严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到法律惩处。
总而言之,无论为人老师、为人父母,都要有高度责任心和关爱之心,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采取因人施教,适当批评教育,将每个学生都作为可塑之才。当一名德才兼备老师一定会关心、爱护自己的学生,将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全面发展为已任,不要将我国经历百年才废除体罚,又覆蹈重辙,这不仅是教育不能承受之痛,更是法律不能承受之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