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马云提出的996工作制与中国的劳动法相抵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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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996肯定是违背劳动法的(除非经人社/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工时制的)。
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国务院规定每周工作40小时。
长期996违背人的生活规律,有损劳动者的健康,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年轻时拿身体换钱,年老后拿钱买命。这种竭泽而渔的做法是社会主义道德所不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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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相抵触,人民日报对此曾经批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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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996工作制成为一时的热点,贬损颇多,主要是大家对一些无良黑心老板剥削员工的愤怒,具在情理之中。但在经营管理和科技研发领域,由于竞争环境和企业生存,确实需要企业部分核心人员做出比其他人更多的付出,不能按部就班的实行早九晚五的工作节奏。让我们从法律层面和现实环境分析996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第一,强迫员工遵守996工作制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
第二,根据《劳动法》第39条和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一些特殊岗位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不实行8小时工作制。
第三、企业不能以降低用工成本为目的无节制推行996工作制,仅限于核心员工和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法定加班报酬。
第四、996工作制需要员工的主观自愿,比如华为的《奋斗者协议》:员工踊跃报名,甘愿奉献自己的节假日休息时间,与企业共同成长,企业择优录取,签订协议,然后享受高于其他员工数倍的薪资待遇和发展空间,做到了双赢。发展如今,华为力扛美国的霸凌,成为民族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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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抵触!劳动法也不反对奉献。不要过于敏感的看待劳动关系,为什么在国企里加班奉献就是劳模,而在私企里加班奉献就成了反面典型了呢?这是阶级斗争思维和意思形态在作怪。
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包括现在已经富裕和强大了的,都有一段砥砺前行的历史,一个民族要强大,提倡拼命和奉献就像提倡英雄主义一样重要!
我们现在还有那么多人的温饱都还没有解决,就要与欧美发达国家横向对比劳动关系和条件,这是他们求之不得的。我们加入WTO时他们逼我们签署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你以为他们是为我们的工人着想吗?
不发达地区就是靠时间去拼发达地区的效率,你效率低还要不付出时间,你是永世都不打算翻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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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解释。但是,在996的大讨论中,你们有看到什么律师出来说话吗?由此可见,几乎所有的律师就是一批怂货!他们是不敢得罪这些大佬们的!这场大讨论,可以折射出各阶层的形形色色,也是一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