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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怎么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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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怎么调动?
目前两种方式,一是借调,人走编不走;二是调离,编随人走。具体介绍下两者的流程。
一、借调
借调相对而言比较简单,也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一种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段。
自中央、省委巡视以来,要求不允许长期借调、严格规范借调程序,且一次借调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目前借调现象有所改观,但仍然比较普遍。这种方式操作比较简单,只需要原单位和借调单位统一意见即可。
具体借调流程为:原单位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表决同意人员借调,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自留一份,另两份报组织部及借调单位。如要长期借调,每3个月要重新形成这么一份证明。
二、编随人走,直接调离
我亲手办理过几个事业单位人员的调动手续,其实一点都不复杂,我以乡镇政府事业编人员调至区直部门为例,简单说一下调动流程。
1.前期操作。这里有三个必备条件:①原单位要放你走;②要去的单位同意接收;③需要当地主要领导签字,比如区内调动,需要区委书记签字。
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工作做通了,主要领导签字这一步,一般由当地组织部长操作。
由接收单位与组织部门对接,组织部长再向主要领导汇报,请主要领导签字。这三个前期流程,是必须要走完的,要不然人事关系是无法调动的。
2.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我们俗称“调令”,一式两份,分别给原单位和接受单位。有的地区需要你本人去送这两份“调令”,有的地区人社局直接就发给这两个单位了,用不着自己跑。
3.原单位和接收单位收到“调令”后,分别办理“减员”手续和“增员”手续。
4.原单位开具《工资介绍信》给接收单位,然后原单位就会停了该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一切待遇的发放。接收到位收到《工资介绍信后》,办好“增员”手续,你的关系就算是正式转到接受单位了。
三、如果想跨市调动
首先大家要明确一点,事业编只是在地级市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有备案,在其他省市是没有备案的,简单的说,其他省市并不承认你的事业编身份。这与公务员不同,公务员是都有备案。
所以事业编想要跨市调动是非常非常难的,不是一般的人脉背景可以操作的。以省厅从各地市选拔人员为例,第一个硬性标准就是要求必须为行政编,即公务员。
另外,针对事业编的遴选非常少,至少我连续关注了4年,只有一次事业编遴选。我们平常所说的遴选,只是针对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事业编没有资格参加。所以有的朋友说通过遴选,那就是在忽悠你。
最后,不管从哪调到哪,对于能力一般、没有关系的人来说,都是挺难的,程序和流程一直在,但调动的门槛也一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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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重要的是你要找到一个接收单位,而且这个单位有你对应的编制
2.其次你的所在单位领导要同意,通过单位常委会(党组会)研究通过你的转任。形成会议纪要,报人社局审定。
3.人社局经过会议研究,出同意调动的提案报组织部,一般情况下组织部部长为人事调配会常务副组长,地区主要领导为组长,报组织部后,还会在审查,审查你是否符合调动条件,有没有违纪违规问题,有没有服务期未满的问题,如果没有一般情况下属于调动工作业务范畴不会为难,如果考虑到干部年龄结构等问题可能会不同意。如果地区内单位调入程序比较简单,填写人事调动调配表,上面需要所在单位,组织部,人社局,调入单位签字,当然还有你本人同意签字。人事调配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
4.如果跨地区调入就比较麻烦了,还要报上级组织部们批准,他们程序和在下一级一样,时间会很长,少则一年,多则两年。
不过话说回来了,有一种叫特事特办,就看你了,说白了没有一个调动背后是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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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简单非常简单,领导一句话就可以,说难也难,拎猪头找不到庙门。
1、事业单位调转程序
事业单位调转程序最根本的就是调令,也就是编委开出的调动介绍信,然后落户新单位即可,当然需要新单位有空余编制和原单位同意。
2、具体流程
一般都是某个单位出现空余编制时,由想调入的人向单位和编委提出调转申请,在调出单位同意情况下,编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调转和调转到什么单位,然后出具调动介绍信,同时调整人员编制并办理人员调转相关手续。
组织关系、工资转移、人事档案等一般都由接收单位相关人员拿编委调令到相关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自己单独去做,也有单位让本人去做的情况,不过从程序上讲本人去做是不太好的。
3、关键
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编委的会议研究和之后的调动介绍信,其他相关手续都是以调转介绍信为基础办理的。一般来讲都是政府一把手担任编委办主任,同时还有一位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就是大家常说的主任,但实际一把主任是政府一把手),编委会议都是政府一把手召开并主持决定的,所以只要实际的编委主任(政府一把手)同意,调转介绍信就很简单,那么调转就水到渠成,所以就看你能不能联系上政府一把手,当然不一定直接联系,你可以曲线救国。
4、其他
事业单位调转还需要注意一下人员的具体财政供养情况,一般原则上来讲,全额拨款内部、差额拨款内部、自收自支内部可以无障碍调转,相互之间一般是不能调转的,但随着机构改革的进行(成立大事业中心,其中既包括全额又包括差额和自收自支),这种情况在逐渐打破,不同供养情况单位之间在相互调转,但是编委编制登记上仍然是原供养方式,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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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职工怎么调动?
我在政府机关工作了近40年,并且长期抓政工人事工作,因此对该问答有深刻的理解。
事业单位的员工只要是在编的员工,假如说你不愿意在本单位工作了,想去另外一个事业单位工作。那你必须的让接收单位的主要领导签字后,然后再加盖接收单位的公章。自己再写出想调出的理由,交给你本单位的领导,等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上本单位的公章。
最后是你把本单位同意调出的书面材料和同意接收你的单位书面材料,一并交给人社局的人事调配科,人事调配科的主管人员,拿着书面材料找到人社局长,局长再请示主管人社局的常务副县长或者是副市长都同意后,人社局的调配科就给你办手续,办调动手续时,调配科的主管人员,还得再到编委查一查你的编制情况,如果你确实是财政编制人员,还得让编委把你的名字重新写在新接收的单位。从此你就是新单位的事业在编人员。
就这样人社局就给你下达调令,你拿着调令再去接收单位报到,就如愿的调到了新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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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凡进必考的情况下,事业单位职工还能调动吗?如果能,是如何调动的呢?
事业单位职工,还是可以调动的,这是指不改变身份、不改变财政供养模式的情况下,由事业单位调到事业单位,基本上不受任何限制。只要调入的单位有空编,原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或者人事部门出具信函或者文件,实现岗位调动。但如果是逆向调动,比如从事业单位调往参公单位、公务员单位,或者由自收自支单位,甚至差额单位,调往全额事业单位,都会有不同情况的限制。
从事业单位调往参公单位或者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岗位,在目前的人事管理模式下,基本是不可能的。公务员岗位凡进必考,不通过考试这道程序,是不能实现调动的。唯一能调动的,是提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或者,或者管理八级以上,试用期满两年后,年龄不超过40岁,可以由组织部门调任参公或者公务员岗位任职。除此而外,凡进必考。
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入差额或者全额事业单位,如果是管理人员或者正式职工,问题都不大,如果是地方政府自行招聘的合同工、自收自支人员,同样也是不可能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产生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这些招聘的合同工,要么自主择业,要么由人事部门统一招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编外人员或者临时工身份不会改变,也不可能通过工作调动,瞒天过海,换了身份。
正规的事业人员之间的调动,首先必须接收单位有空编,超编不能调动。其次必须征得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人事部门才可能出具信函,或者专门下发人事调动文件,凭此文件,接转人事关系、工资档案,编制部门也必须凭文件入编,才算是正式调动。地区间调动,也必须按照此条件和程序进行,跨地区间调动,主动权在接收单位。只要接收单位同意,并且有空编,基本就不存在其他方面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