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章程怎么写?
学生社团章程示范文本
说 明
一、根据x年x月校团委颁布的《x大学社团管理章程》(草案)和校团委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学生社团据此制定的章程,须报校团委核准方能生效,校团委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社团是x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x大学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接受x大学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必须载明具体的指导单位)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x大学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社团章程;
( )**********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会申请;
( )********
( )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 **********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 ) ************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 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 ) ************
第十八条 本社团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 本社团会长(或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 ***********
第二十条 副会长(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 ) ***********
( ) 协助会长(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 )***********
(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x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x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民间文化家协会章程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民族民间文艺家、民间文艺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民间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本会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按照中央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强化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职能,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提倡多样化,围绕大局、改革创新,广泛团结全国广大民间文艺家、民间文艺工作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任 务
第五条 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加强思想引领、政治引领、价值引领,努力提高民间文艺家和民间文艺工作者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弘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加强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
第六条积极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采风创作、评奖办节、成果展示,开展理论研讨、调查研究、民间文艺图书及音像出版,强化惠民服务、对外交流、人才培训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七条 规划、组织和指导民间文艺活动,加大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田野调查与理论研究,扶持民间文化传承与发展,加强民间文艺搜集、整理、调研和传播。
第八条加强人才培训,促进素质提升,不断培育新生力量;重视、支持群众性民间文化活动,并以表彰优秀民间文艺家、优秀民间文艺工作者,建立民间文艺之乡、民间文化传承基地、民间文化保护基地和民间文化专业委员会,举办各种形式的民间文艺活动,促进民间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第九条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广泛开展民间文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文艺为民、惠民服务。
第十条认真组织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评奖活动,并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重要的民间文艺成果及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民间文艺团体、民间文艺家、民间文艺工作者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十一条 积极促进并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侨胞中的民间文艺团体、民间文艺家、民间文艺学家的联系、合作与交流,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二条 致力于促进国际民间文化交流,促进同国际和各国民间文化艺术组织、机构、民间文艺家的友好往来,增进相互间的沟通和了解。
第三章会 员
第十三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间文艺家协会为本会团体会员。全国性产(行)业系统文联所属民间文艺家协会经申请并由主席团审议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开展符合章程各项活动的义务。
第十四条 凡年满16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在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文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者,赞成本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所在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报驻会领导机构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十五条 经批准成立的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优秀人才入会。
第十六条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间文艺家和民间文艺工作者,赞成本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入会条件,并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推荐,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台湾地区的民间文艺家和民间文艺工作者,赞成本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入会条件,经本会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七条 中央、国家直属机关系统和因工作环境变动或流动性大等特殊原因申请加入本会的民间文艺工作者,可由本人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经两名本会理事介绍,报驻会领导机构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八条经驻会领导机构批准,可授予对我国民间文化事业有特殊贡献的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知名民间文艺家“名誉理事”或“名誉会员”称号。名誉理事、名誉会员免缴会费,在本会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九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的责任与义务;有参加本会活动、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执行本会决议、交纳会费、为本会推荐会员的义务;有退会的自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文艺活动、学术活动、评奖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优先获得本会相关信息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会会员如违反本会章程、有损本会声誉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驻会领导机构研究决定,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第四章组 织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章程》;
4、选举产生领导机构;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全国代表大会个人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推举产生,并可根据需要,由大会筹备机构确定部分特邀代表。各团体会员单位主持日常工作的一名负责人为全国代表大会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并作为代表该团体会员单位的理事候选人。代表团体会员单位的理事,如不再担任该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由团体会员单位另行推举更替人选,并报本会主席团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驻会副主席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会议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主席或主席委托驻会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五条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会成员有对本会建设、发展和民间文化事业多做奉献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本会设名誉主席、顾问若干名,并由主席团推举或聘请。担任荣誉职务者不兼任理事。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或不称职的领导机构成员,按规定程序予以罢免、撤换或调整。
第五章经费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国家拨款、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本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本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第三十条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的英文名称是CHINA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ASSOCIATION,简称中国民协(CFLAA)。会址设在北京。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本会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其修改权属本会全国代表大会。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属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二0一六年六月
关于修改《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章程》的说明
社会组织章程范本?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学院**社团。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由****学院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的,为学生提升自信和传播积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学术性地方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增强自我意识,提升自我价值,敢于自我表现和自我推销,学习沟通技巧,做自己人生的主人。
第四条本团体受教师教育学院分团委直接管理监督。
社团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宗旨
第三章活动范围
第四章活动形式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六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七章财务制度
第八章主要人员名单
说唱社团章程怎么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轮滑社团”,以校内喜爱轮滑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社团目的:为爱好轮滑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社团口号:“用激情书写轮子上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