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全市启动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要求,我市于今年1月1日启动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年度报告提交时间: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年度报告公示范围:凡是2018年12月31日前在泸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
 三、年度报告报送应提交的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2018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四)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五)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年度报告报送程序 
(一)报告书填写打印。各事业单位可在 “事业单位在线”(http://gjsy.gov.cn/)进行用户登录后,点击申请年度报告,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后下载打印。
(二)举办单位审查。将下载打印并签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举办单位出具该年度报告书是否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三)网上提交材料。事业单位将应提交的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逐项上传并提交。附件材料须制成不得大于100K的 jpg(jpeg)格式文件,并确保内容清晰。
(四)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在线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及时在线反馈审查意见。
(五)材料存档。各事业单位在线成功申报后,可自行存档相关资料,以备后续监督抽查。
(六)网上公示。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将通过“泸州事业单位在线”(http://sichuan.gjsy.gov.cn/luzhou/)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相关要求
各事业单位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对违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事业单位,经查证核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冻结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按《四川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泸州市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将单位列入异常名录库,同时向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罚款、收缴印章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应处罚。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通知文件可在“泸州事业单位在线”的登记管理信息栏目下载。市事登局联系电话: 0830-3190225。

编辑 郑晓兰  审核 张玺 责编 罗宽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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