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通则最新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是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
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该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食品标签通则?
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原卫生部组织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充分考虑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实施情况,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标签的具体要求,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国标2805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2011年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卫生部于2011年11月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指导和规范营养标签标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其中,反式脂肪酸含量为强制标识内容。根据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2021年9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健康中国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实施两年来的进展成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李宁介绍,国家卫健委正在组织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新标准对预包装食品营养信息标识提出了新要求
gb7188-2011食品预包装标签通则内容?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4.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4.1.1 一般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4.1.2 食品名称;4.1.3 配料表;4.1.4 配料的定量标示;4.1.5 净含量和规格;4.1.6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1.7 日期标示;4.1.8 贮存条件;4.1.9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4.1.10 产品标准代号;4.1.11 其他标示内容:4.1.11.1辐照食品;4.1.11.2 转基因食品;4.1.11.3 营养标签;4.1.11.4 质量(品质)等级。
7718 2011预包装食品通则?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有效
颁发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2011-04-20
实施日期:2012-04-20
标准介绍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本标准代替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预包装食品包装规范执行标准?
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