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印发《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等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要求,坚持精准防控。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旅行社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根据最新风险区划定管理办法,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行业实行“一刀切”,不得“层层加码”,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
加强风险研判。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确认防疫要求,明确各方权责,满足安全条件。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风险等级及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不组团前往高风险区旅游,不承接高风险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风险区游客外出旅游。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区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明确双方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游平稳、有序、安全。
控制组团规模。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强化数据分析,科学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加强行前排查。旅行社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核验的游客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要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需提醒跨省游客凭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