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素养包括哪些
文 | 麦琼
寒假里,继中央发文《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后,广东教育厅神速出台《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此番从中央到地方发出的声音,旨在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无疑将成为新时期教育事业的助推力量。在广东教育厅的实施方案中,提出“新师范”的理念,创新确立师范生的培养目标,意味深长。在多项具体举措中,重点针对美育和特殊教育的师资建设,尤其是音乐师资的培养值得关注。
笔者没有做过调查对比,印象中广东的音乐教育通过几十年的发展中,音乐师资质量已经有了巨大的改善。尤其是珠三角地区,音乐教育水平在全国应该据领先位置。这当然得益于全国的“支援”,改革开放之初,广东以经济上的优势,吸引了全国大批优秀音乐教师和毕业生。更重要的是音乐师范教育的蓬勃发展,以华师、星海为龙头的音乐教育专业为广东的基础教育输送了大量的音乐教师,珠三角地区的音乐师资甚至达致饱和状态。直接的表现便是近些年的本科毕业生求职难,相当比例流向私立的音乐培训机构。没想到时至今日,广东地区的音乐师资仍然处于紧缺状态,颇为令人错愕。这个问题确实长期以来很少得到理论的观照,以致人们对此认知相当模糊。这里没有篇幅讨论音乐师资的缺编和失衡,倒是音乐师资的职业素养和质量问题,需要在新时期的“新师范”理念中作充分读解。新的深化改革意见和实施举措,显然指向的不再是一种美育的普及,而是更高的职业要求,即以更高的师资质量保证教育的现代化。问题是,什么是音乐教师的职业素质,又如何才能提高呢?这个看似老生常谈的问题,如今却仍然有不断咀嚼的现实意义。
音乐教师的职业素养包括专业技能和理论基础。在笔者看来,对音乐的热爱,继而喜欢这个职业,是音乐教师的最根本的素质。据我的观察,当今的音乐师资队伍和在读的师范生并非都是热爱音乐的。因为没有对音乐的根本性热爱,在职业要求上就容易处于被动状态。所谓的工作热情便成为偶然的现象,而不是一种持续的工作动力,免不了应付式地照本宣科。反之,热爱音乐的老师,不仅是在工作学习中形成自觉,更容易将工作与生活交融,树立对音乐的长期事业规划,自然会在教学工作中有的放矢。音乐教育的特殊性,有别其他学科的知识传授,教师的态度和投入往往是音乐审美教学的最高技巧。因此,热爱音乐在教师的职业素质中应当得到强调。即使不能让每一位老师都热爱音乐,退而求其次也必须是喜欢音乐,而且接受这个职业。这不是简单的对所谓抽象的职业道德和设置职业规范可以达到的。笔者在长期的教学工作中鼓吹和灌输音乐教师的优越性和幸福感,目的也是在于培养和肯定学生对音乐的热爱。但是,对于一些并不喜欢音乐的学生(他们仅仅作为一种升学途径进入大学),只能遗憾地奉劝他离开,否则作为一种职业,是无趣和痛苦的。
当然,基本的音乐知识技能也是不能含糊的职业要求。这是比较具体的、也是在师范教育中相对可以朝着既定标准去努力的部分。按照一般的理解,只要能修完规定的课程,通过本科所有课程的毕业考试,而且取得教师资格证,就算是合格的音乐教师。因此,师范院校的音乐院系和音乐学院的教育系科,便可以按照自己的教学计划批量产生师资。不过,在没有师资评价体系的情况下,师范院校极少自觉检视本科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和与时俱进的内容更新,常常是与基础教育的实际脱节。目前音乐师范本科毕业生(包括部分硕士毕业生),不见得能成长为优秀的音乐教师。因为他们对教师基本素质认知上的不足,导致在本科阶段的知识能力结构里有着某些明显的缺陷。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向专业音乐表演的技术水平靠拢,而忽略师范专业的职业素质的培养。譬如对课堂教学手段的熟悉和掌握、对音乐美的深入思考、对教育学心理学和其他人文学学科的知识融会贯通等,这些能否在他们的知识技能的结构中得到平衡,并且能化为一种能力很难评估。所以,音乐教师的职业素养的培养和积累主要靠个人的自觉,而这种自觉建立在对音乐的热爱和对职业的认可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音乐教师的职业素养,热爱音乐是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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