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什么意思(中外合作办学与普通大学的区别)

中外合作什么意思?

中外合作就是我国和外国开展的经济合作。主要表现形式为“三资企业”。它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中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中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其等同于涉外企业,都是由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外资公司和中外股份有限公司构成。

什么是中外合作专业?

中外合作专业,顾名思义,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办学所开设的专业项目,专业招收对象以中国公民为主。中外合作专业,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不受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的约束和管制,按照国家招生的具体规定进行独立招生。

一般来讲,就读中外合作院校的专业,学费比较昂贵;具有一定家庭经济能力的学生,也可以选择这样的专业进行攻读,方便以后出国。

中外合作是?

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 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中文名

中外合作

外文名

Chinese and foreign 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

依照

公司法的规定

实质

国家合作

合作条件

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

合作条件

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45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

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 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

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

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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