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
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从目的看,是为了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从具体做法看,周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
从本质上看,分封制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它属于上层建筑,主要是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矛盾。
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矛盾,奴隶主阶级内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时也居主导地位。
分封制作为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井田制这一经济基础上的。
西周实行什么制度?
制度:分封制,宗法制 西周分封制: ①为了进行有效的统治,周王把某一地区的土地连同该土地上的人民封赐给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侯国,拱卫王室。②受封的诸侯要承担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等义务。③受封的诸侯有权利把自己封区内的土地和人民封赐给自己的家族和亲信以为卿大夫,并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的权利。
周王是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领袖。 ①宗法制与分封制结合紧密,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基础,分封制基于宗法制而产生,与宗法制互为表里。②从根本上说,分封制就是宗法制作用于国家地方政治制度的重要举措和体现。 积极作用:分封制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宗法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西周实行分封制(目的,对象,诸侯的义务和权利,意义)?
在中国早期的政治制度中,分封制和宗法制最为重要,二者互为表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巩固王权为目的而维护着中央对地方的统治。
分封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对被征服的广大地区进行有效的统治。西周时期通讯能力并不发达,社会制度也没有进化到足以支撑大一统王朝存在的程度,因此对于远离京畿的地区,周王室会册封同姓王,功臣王或先贤后裔为王代为统治。
被分封的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拱卫王室,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同时,诸侯享有对卿大夫施行土地再分封的权力。
分封制的作用在于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形成了诸侯对周王室众星拱月的格局,为周王室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同时在统治阶级内部形成了森严的等级制度,即“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体系。
分封制也存在弊端,对于中央来说必须时刻保持发展与兴盛,在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上形成对诸侯的全面碾压,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稳定。由于诸侯在国内的权力几乎不受制约,在政治。经济和军事发展方面几乎没有束缚,这就容易造成诸侯的实力超过王室,而历史确实也是如此演进的,最终导致了西周后期诸侯势力壮大,王权衰弱,最终灭国。
西周实行分封制的目的是什么?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西周实行的分封制,在文献中称为“封建”,在《左传》中提到:“封建亲戚以蕃屏周”,这就是分封制的主要目的所在。
也就是说,通过分封亲戚,对殷商原有地区进行有效控制,团结其他部族,推进周族由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转化,形成以周天子为中心的政治权力与经济利益再分配,从而达到巩固西周统治的目的。
分封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授土、授民、分物、命以执政原则等等。
对分封诸侯“授土”。
在《左传》中,曾记载周天子对卫康叔的分封:“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搜。”这里就对分封土地的南、北、东疆界进行了明确说明。
通过出土的器物铭文得知,周天子是按照当时的全国地图来“授土”的。周天子有了地图作依据,就能清楚知道各诸侯国内的河流、田产、宅邑数量。
对分封诸侯“授民”。
周天子分封给诸侯的“民”,主要包括三类人:
第一类辅助管理人员。这些官员都是周人,相当于周天子为诸侯派出的管理班子成员。他们跟随诸侯前往封地,除了听从诸侯命令处理日常事务外,还有一项作用,就是加强了周天子对诸侯国的监督。
第二类是随迁的殷民旧族。为了防止殷遗民对周王室统治造成威胁,周天子将一部分殷遗民迁到洛邑,其他殷遗民,分迁到不同的诸侯国封地,由诸侯进行分而治之。经过如此治理,殷商旧势力基本上被瓦解。
第三类是封地的原有居民。比如周天子分封给鲁侯的“商奄之民”,这些原居民还保留原来的生产方式,只不过换了新领导。这种分封方式,使得周人与当地居民的两种文化有了渗透融合。
对分封诸侯“分物”。
周天子赏赐给诸侯的物品,很多并不是实用价值很高,但有特别的含义,在一定程度了代表了周天子所赋予的权力。
比如周天子赏赐的“彝器”,就是诸侯用来在宗庙日常祭祀的器具。诸侯得到这样的赏赐,一方面可以证明诸侯国与周天子的血缘关系,另一方面,也证明诸侯国具有了独立性,诸侯可以在自己的诸侯国任命官员、管理土地、人口等。
对分封诸侯“命以执政原则”。
就是周天子在正式分封诸侯之后,给即将上任的诸侯定一个施政纲要,诸侯要按照周天子的治理原则进行落实。
比如周天子在分封卫康叔时,因为卫国是殷商故地,所以周天子指令卫康叔要“启以商政,疆以周索”,意思就是沿循商人的旧有生产生活习惯进行管理,以周朝的制度加以约束。这就是根据当地特点的灵活治理策略。
还有周天子在分封唐叔虞时,也对唐叔虞确定了治理方略“启以夏政,疆以戎索”,这也是因地制宜的治国方略。
经过这样一番分封,由王室宗亲为主建立的诸侯国,对周王室的向心力大为增强,在很长时间内,保证了周王室对天下的有效管理。
周代分封制度的内容和实质?
一:分封制
(一)前提。武王伐纣,西周建立。
(二)目的:巩固周的统治,以藩屏周。
(三)内容:1.周天子将土地封给:王族,功臣,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周天子
2.被分封诸侯的义务:服从,纳贡,提供军赋力役。
3.被分封诸侯有权在诸侯国内实行再分封。在诸侯国内可设官员,建立武装,征赋役。
即:一方面,周王把土地和人民授予诸侯,建立诸侯国,被封的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卿大夫再依次分封;另一方面,受封的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又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
(四)。主要封国:
主要王族:燕 鲁
功臣:齐
先代贵族:宋
(五)作用:1:起初起到加强统治,稳定秩序的作用(周享国800年)
2:后期:诸侯争霸,王权衰微,分封制逐渐瓦解。
实质: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对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实行统治的一种措施,也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在权力和财产方面的再分配制度。分封的原则与对象是根据与周王血缘关系的亲疏,功劳的大小(辅佐与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认周王的统治,或古帝王之后。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内容
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从目的看,是为了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从具体做法看,周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从本质上看,分封制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它属于上层建筑,主要是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矛盾,奴隶主阶级内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时也居主导地位。分封制作为我国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井田制这一经济基础上的。实施分封制的意义有:⑴它总结了历史经验,把建立地方政权与巩固自己统治有机结合起来,周王朝在分封诸侯的过程中,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使王室能有效地对整个领土进行控制。⑵分封制使统一的社会制度在诸侯国中得以普遍实行,周王室用权力与义务的规定,使周天子成为名副其实的诸侯之君,改变了夏商时代国王为诸侯之长的状况。⑶分封制促进了诸侯国社会历史的迅速发展,统一的奴隶制度在各诸侯国得以建立和发展,使奴隶制经济有了繁荣的基础。⑷分封制加速了各族融合的进程,受分封的偏远诸侯国逐步接受了中原文化,一些大诸侯不断向周围的夷、戎、狄等少数民族用兵,进而兼并其土地,进行了文化渗透。
分封制是什么?
分封制:是西周最重要的政治制度。它将亲族、功臣、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诸侯国;受封者则必须对周王承担各种义务,并受周王控制。
时间,地区,对象
西周时期分封诸侯的制度。分封制是西周王朝立国的基础。武王灭商以后,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此外,还封纣子武庚禄父。
分封制的大规模实施是在周公摄政和成康时期,目的在于“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吕氏春秋·观世》谓“周之所封四百余,服国八百余”;
《荀子·儒效》谓“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谓西周分封“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西周所分封的诸侯国,属于文王子辈的有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鄷、郇等,属于武王、周公子辈的有邗、晋、应、韩、凡、蒋、邢、茅、胙、祭等。
以上这些封国地望多在今关中地区和今黄河中下游一带,是当时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此外的姬姓诸侯国还有芮、息、随、贾、沈、密、郑、虢、滑、樊等。
除了同姓诸侯国之外,西周时期还分封了不少异姓国,如姜姓的厉、吕、申、向、许;妫姓的陈;嬴姓的江、黄;偃姓的蓼、轸;姒姓的蓼;子姓的宋;曹姓的邾、邹;曼姓的邓等。异姓国里最强大的是齐国,有很大影响的是楚国。诸侯国的分封延续了很长时间,并不都在周初,例如郑国之封就晚至周宣王二十二年。
作用和目的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对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实行统治的一种措施,也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在权力和财产方面的再分配制度。
分封的原则与对象是根据与周王血缘关系的亲疏,功劳的大小(辅佐与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认周王的统治,或古帝王之后。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内容.
周朝分封制?
周朝的分封制与嫡长子世袭的宗法制紧密结合。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也是上下级关系。
西周分封制下,土地和劳动者名义上都归周王所有,下一级须对上一级承担缴纳贡物、服力役、军事保卫和述职等义务。实际的制度运行过程中,各级贵族在自己的封地内,有世袭的行政统治权和经济剥削权;和王畿一样,封国、封邑可设官治理,建筑都城,并拥有军队,俨然又一小王国。东周以后,该制度渐为郡县制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