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广总督?
清代两广总督的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是清代9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两广设置总督,始于1452年,1465年成为定制。至清代,这种地方政治体制变革终告完成,总督作为封疆大吏的地位确立。
延伸阅读
两江总督和湖广总督和两广总督分别是什么?
两江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含今上海市)、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官秩从一品。由于清初江苏(含今上海市)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湖广总督,正式简称为湖北湖南总督或两湖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因湖南、湖北两省在明朝时同属湖广省,因此通称为湖广总督。两广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
什么叫两广总督?
两广总督是清朝时期,朝廷政府专有一个职位,全称是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
两广总督是清朝政府里九位最高级别封疆大吏,它总管着广东和广西两个省全部军民政务。
“两广总督”最早设立于明朝中期,是明清时期广东和广西地区的封疆大吏,主要负责统筹两广地区的军事行动。 在明代两广总督的职权比较模糊,官阶大小在每个时期也有不同,到了清朝,随着制度的逐渐完善,两广总督成了正二品官员,高于广东巡抚和广西巡抚,同时通常挂名兵部尚书,如果挂名了兵部尚书,那么两广总督就是从一品的官职。
两广总督什么意思?
清朝两广总督的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两广设置总督,始于明代景泰三年(1452年),然而这一建制在当时尚不稳定,到成化元年(1465年)才成定制。
光绪年间两广总督是谁?
光绪年间两广总督是李瀚章
李瀚章(1821-1899年),字筱泉,一作小泉,晚年自号钝叟,谥勤恪,后人多尊称其李勤恪公,合肥东乡人(今合肥市瑶海区磨店乡祠堂郢村人)。清朝两广总督。
其父李文安,曾官刑部郎中,与曾国藩为戊戌(道光十八年,1838年)同年进士。李文安有六子,李瀚章居长,李鸿章居次,以下依次为李鹤章、李蕴章、李凤章、李昭庆。有《合肥李勤恪公政书》等传世。
光绪二十五年(1899)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