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法定多少天2023年新规定 婚假怎么休,是从什么时候算

了解一下2023年国家规定婚假多少天

《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婚假怎样开始算

晚婚婚假为15天,是指的自然日也就是说,如婚假1-15日休,其中的原休息日是不补的(当然你们公司另有限定能够补也能够)国家限定如下:婚假从开始婚假之日起计量,满15天就算婚假休完,按劳动人事有关休假限定“假中不除假”,所以休假中遇周末日或法定节日,不累计也不顺延计量假日。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第六条限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婚假适合“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婚假以持续请假为原则,通常公司里除特别照看外,婚假需一次性使用完。

延伸阅读

最新!2023年婚假、产假最新标准出炉,3月1日起执行!

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均延长

2月1日正式执行

2022年年底,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第340号令,文件中明确《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已经2022年12月2日市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

https://www.nanjing.gov.cn/zdgk/202301/t20230110_3798556.html

规定中有以下几个重点需要大家关注:

一、明确最新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儿假。

4、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

小编提醒:

上述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不影响福利待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二、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

2、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奖励金的领取和支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
  • 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
  • 城镇无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区财政支付;
  • 农村居民由镇(街)财政支付,镇(街)财政确有困难的,由区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3、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其父母单位职工的医疗标准享受至十八周岁,已参加工作的不再享受。

其中参加医疗保险单位职工独生子女的医疗费标准,不低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保费。

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由父母双方所在单位负担,年份逢单时由男方单位支付,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支付,丧偶的由一方单位负担。

全国婚假一览表

 

随着三孩政策的放开,不少省市也在调整婚假天数。关于婚假,需要注意这几个知识点:

再婚者的婚嫁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婚嫁工资怎么算: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

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

婚嫁有效期:

1、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婚假的有效期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不同的公司会有不同的规章制度来约定婚假的有效期。

2、对于公司来说,一般规定员工一年或是半年之内必须休完婚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福利。

3、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可单独分开使用。

全国多地产假、陪产假一览表

关于产假,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产假天数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产假天数是按自然日计算、还是工作日计算,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从立法本意来讲,产假是基于女职工生育后身体恢复需要而设定的假期,而女职工身体恢复需要的时间长度应当是一致的,以自然日计算为宜,不考虑其中的工作日或者法定节假日。

有些地区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以各地区实际文件为主。

2.生育津贴与产假津贴

1、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总会有搞不明白,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都是什么?一块发还是分着发?女员工领了生育津贴,还用给她发产假工资吗?

首先帮大家明确这个概念,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

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其中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补差额发给个人。

2、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这里举个例子:

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

5100÷30×128=21760(元)

3、产假工资领取前提: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重要提示: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