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机构什么时候成立的 我国司法机构是

中国司法机构什么时候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是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重新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延伸阅读

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

  1、司法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属于部级单位;

  2、司法厅,属于省级单位;

  3、司法局,属于市级单位;

  4、司法所,属于乡镇级别设立的基层单位。

  也就是说,部—厅—局—所,是四个级别,属于分别隶属的关系。

司法部是干啥的?

(一)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方、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五)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港澳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

中国的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是什么关系?

司法部是最高的司法行政机关,属于国务院的部委

最高人民法院是法院的最高机关,属于司法机关

公检法是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与司法部没有规定,司法部主要是指导普法、律师、公证等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