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院左都御史和都察院右都御史有什么区别 督察员左都御史

督察院左都御史和都察院右都御史有什么区别?

1、职责范围不同

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都察院主管全国范围的官员核查,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专作总督、巡抚的加衔,通常只负责一片区域。

2、官员品级不同

古代以左为尊,左御史比右御史地位要高,左都御史满、汉各一人,均设为二品;右都御史为三品,低一品级。

3、权力范围不同

左都御史是都察院主管,只是负责对官员检举、核查;右都御史有时候还要负责地方的军政要务,民生大事、征收赋税等等。

延伸阅读

明朝左都御史大还是右都御史大?

在明朝左都督比 右都御史大.

明代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正二品。负责监察、纠劾事务,兼管审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

清代改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都察院主官,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专作总督、巡抚的加衔。左都御史满、汉各一人。开始时满员级别设为一品,汉员级别为二品,顺治十六年(1659年),将满汉两员均设为二品。康熙六年(1667年)升满员为一品,到康熙九年(1670年)又改为二品。到雍正八年(1730年)将满汉御史俱升从一品。

明五军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后五军佥事,统辖全国各卫所。左右都督正一品,同知从一品,佥事正二品,位高责重。后各卫仅存虚名,都督亦成虚衔。

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有什么区别?都是几品官?

三方面区别:

1.定义区别:

左都御史是封建社会设有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构-都察院的长官;右都御史为明,清两代的官职。

2.品级区别:

左都御史:清代以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其品级几经变化后定为从一品;右都御史:正二品。

3.职能区别:

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左副都御史协理都察院事;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为外省总督、巡抚之加衔。

出处:《明史》: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清史稿》:外省督、抚,并以右系衔,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为督、抚坐衔。乾隆十三年停右都御史衔。

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有什么区别?都是几品官?

御史之名,始于春秋,天子、诸侯、大夫、邑宰皆置,原本为史官:“执法在傍,御史在后。”由于掌管记录、收受和保管文件,得以时时接近君主,所以往往成为君主的耳目,逐渐使得职责中监察性质多过史官性质。

秦时,专设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监御史;而御史大夫位次位仅在丞相之下,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为三公之一,地位尊崇。汉承秦制,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立御史府,以御史大夫、御史中丞掌管,而省监御史,另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汉景帝老师晁错,即曾为御史大夫。

汉成帝始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主掌水木营造;御史中丞自此成为御史府实际首官。延至东汉,改御史府为御史台,御史中丞受命统领御史台,监察百官,位高权重。故在朝会时与尚书令、司隶校尉单独设席位,独坐于其余朝臣之外,号称“三独坐” 。

魏晋时期,御史台增置殿中侍御史、督运御史、符节御史、检校御史等,记录朝廷大事,君主言行,并纠弹百官。

隋唐时期,重立御史大夫,执掌御史台,改殿中侍御史为殿内侍御史(唐改回殿中侍御史)。于御史台下设立三院,以侍御史掌台院,以殿中侍御史掌殿院,以监察御史掌监院。分别监督君王、朝臣、地方百官。

宋立国后,延续唐制,设立御史台及三院监察机构,但省御史大夫,不授实官,只作为其他高官之加官,为名义上御史台最高长官。御史台以御史中丞实际统领,以侍御史知杂事为御史台副职,佐御史中丞行事。

宋代御史“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上至宰相,下至选人,统统在御史监察弹劾之列。且自宋开始,御史可以“风闻奏事”,而不必承担后果。

宋初,三院御史上疏言事、评论朝政、弹劾官员,还须先向御史中丞汇报后上奏。自仁宗时始,御史言事,不必再请示本台长官,可自行奏事,纠察朝野。

所以有宋一代,御史权力极大,威名最盛。因汉代时御史台所处位置外有柏树,树上很多乌鸦,所以汉以后御史台号称“乌台”。宋著名大学者、大诗人苏轼,因诗文中有对王安石新政的诸多不满,导致被逮进御史台,几乎送命,史称“乌台诗案。”

宋在御史之外,尚有的谏官系统,称为司谏、正言,给事中。谏官原本职责是向皇帝提出批评和建议,谏议朝政。但实际上在皇权之下,空有其名,未能也不敢履行其职,最终,谏官系统混同于御史台。御史台主管弹劾官吏,代表皇帝,临制百司,以上察下;给事中掌规谏朝政得失,对皇帝进行谏议,对失宜的诏命和奏章进行封驳,同时通过知起居事对皇帝及其近臣进行监督,二者合称“台谏”。

元灭宋,官制与宋无二,御史台则以以治书侍御史代殿中侍御史,其余均同宋制。且增设行御史台,黜陟全国,比之前代监察制度更加缜密,监察网络更为完善。

元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长官,御史中丞佐之。有元一代,御史大夫与中书令、枢密使秩同比肩,“总政务者曰中书省,秉兵柄者曰枢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台”。御史机构地位之高,权柄之重,几乎同等于秦汉旧制。

元御史台被称为“中台、内台”,另外分设监察东南诸省的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南台)、监察陕、甘、滇、蜀地区的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西台),合称三台。三台以下,分全国为二十二道监察区,每道设肃政廉访司,分驻各地,督察地方。

中台除监察中央百官外,直接管辖“腹里内八道”;南台管辖东南十道;西台管辖西北、西南四道。诸道廉访司监督地方同时,还受理当地官民不服判决、依理陈告案件。手握监察权,背靠庞大司法监察体系,直接干预地方司法系统。

另外,元代取消最高审判机构“大理寺”,前代大理寺与刑部之间监督制约权全归御史台,御史台监察司法权得以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同时削减原属监察系统的“谏官给事中”权力。元代,将给事中系统归属起居院,兼修起居注,实际上取消了给事中规谏皇帝的职能。这是元代监察制度与前朝所不同的地方。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取消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官职,以都御史、副都御史为最高长官。都察院为明代所首设,与前代御史台之制不尽相同。

明都察院,设立左右都御史二人、左右副都御史二人、左右佥都御史二人,及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左右都御史秩正二品。

明成祖迁都北京后,设立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佥都御史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三十人。南北两京都察院共计监察御史一百四十人。另在南北两京设巡城御史,监督两京日常。左右都御史为“台长”,与六部平行,合称七卿。

明代,左右都御史同为都察院最高长官。明前期,左右都御史尚能一同视事,共同处理都察院事务。明中后期,“巡抚”制度日渐成熟,各地巡抚多以都察院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名义,巡查地方,监督官员,并兼领军务,后期更增添“经略、总督、督师”等职,统以都察院御史名义外任。

所有出外以“巡抚、总督、督师、经略”名义外任官员,约定俗成在所兼御史名号前加“右”字,如原职者为副都御史,称经略某地、总督军务、或巡抚某处右副都御史;原职者为佥都御史,称巡抚某处右佥都御史。

这样一来,原都察院系统中平级的左右御史,潜移默化地变为左职御史单独监察内外百官,并与刑部、大理寺共同审理重大案件,右职御史作为外任官员之加官。

虽然在地位上没有高低之分,但是在都察院内部实权上,因外任御史惯例加右衔,使得仍处于都察院最高长官之一的右都御史边缘化,加右职御史衔官员,已不能直接履行都察院本机构内职责,而是以此名号,实施某一地的官员监察弹劾权,所以都察院内的右都御史地位因此尴尬。

有明一代,并没有明文规定以都察院右职专为督抚兼衔之制,只是按惯例不约而同加右职,而使外任官名整齐划一,同时强调外任督抚均为隶属于都察院,为朝廷最高监察机构之派出人员。无论加官多大,仍然是都察院左都御史之下部属,由此,右都御史在明代已经事实上低于掌院左都御史一个等级。

及至清代,在全盘继承明代监察制度之后,明确规定都察院设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左佥都御史,及十三道监察御史。以左都御史为都察院长官,秩从一品,“掌察核官常,参维纲纪。”

而右职御史,则明确为地方总督、巡抚、河道、漕运等官加衔。总督例加兵部尚书、右都御史衔,巡抚、河督、漕督例加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不理院事,仅以御史名号纠劾属官。

乾隆十三年(1748年),清废佥都御史。而之前,都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职责已自“纠察官邪,肃正纲纪”逐渐转移为“参预议奏;会同刑部、大理寺公同审断;检查文书、监察科举;巡视各营”等事务,本职“弹劾、纠察官员过失”基本由下属十三道监察御史承担执行,所以后世有言“清之都察院止余监察御史耳。”

所以:左右都御史首设于明初,二者同级。但在明中期后,右都御史职责逐渐虚化乃至消亡,实际地位及权利力低于左都御史。清代明确左都御史为都察院长官,而右都御史仅为地方总督加官,不理院事。右都御史名位逊于左都御史。

另:描写清代的历史文学作品中,将巡抚称为“中丞”,起因御史台副长官为御史中丞,都察院为御史台的明清转化机构,都察院副长官为副都御史,而清代巡抚例加右副都御史衔,所以这也是清代巡抚被称为“中丞”的由来。

清朝的右都御吏是个什么官啊?几品?

清代前期都察院的职官。明代左都御史、右都御史均为都察院长官,且均为正二品,下有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 清代前期以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左副都御史协理都察院事,而以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为外省总督、巡抚之加衔,乾隆十三年停右都御史衔。

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职权不同,左都御史是主管都察院事务,而右都御史是外省总督。

详情:

清代前期以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以右都御史为外省总督。

(注:都察院,是法纪监督机关,既审核死刑案件,另外参加秋审与热审,还监督百官;总督,是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的称呼。)

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有什么区别?都是几品官?

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是明清两朝都察院的最高官员,都是正二品从一品。都察院是主掌监察、弹劾的最高衙门。都察院的最高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又下设十三道,各道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两者品级相同,区别就是左都御史地位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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