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部的分工有哪些 党总支部的工作职责和范围是什么

党总支部的分工有哪些?

党支部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延伸阅读

支部书记与行政负责人职责分工?

一个独立的经营公司的党支部书记与行政负责人的职责分工主要在:党的支部书记主要负责单位的经营管理的大方向,负责单位的干部队伍的建设与任免,保证党员在单位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形成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进单位经济发展;行政负责人是单位经济运营的负责人,保证经济管理正常运营,生产经营盈利最大化,组织和管理单位行政部门工作有序开展等。

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1、局党支部会负责领导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

2、党支部书记负责支委会委员的党风廉政建设;

3、副书记负责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

4、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本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并保证自己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及普通党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党支部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工作,在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提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要求,保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双完成。

派出所党支部分工职责?

派出所内部责任分工制度

1、所长、教导员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2、做好重点家庭排查,重点治安问题排查,落实帮教人员、帮教措施,组织宣传发动群众,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并负责好创建活动的台帐。

3、及时受理家庭暴力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报警、投诉、查处、打击工作和台帐查询、统计工作。

4、110报警后迅速出警,使各类案件及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救助。

5、实行首问接待责任制,对侵犯妇女权益与家庭暴力的来访投诉,按有关规定立案、查侦、调处。

6、治安民警处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治安案件。

7、刑侦中队立侦查处严重家庭暴力事件。

家庭暴力重点户排查与管理制度

1、定期对村、社区有家庭暴力倾向的人群进行排摸登记,列入家庭暴力户管理范围。

2、派出所对因家庭暴力受处罚及二次投诉以上记录的人员,列为工作对象,采集有关信息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并确定责任区民警进行动态跟踪。

3、派出所、街道妇联及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帮教对象,组织家庭暴力户开展一对一帮扶,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及时调解家庭暴力案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4、村、社区每月一次信息员、排查员、联络员、帮教员会议,听取社情民意,研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

5、街道妇联、综治办、派出所和村、社区要保护居民隐私,对家庭暴力重点户建立档案资料。

信息反馈制度

1、派出所依法受理家庭暴力等报警求助,并认真填写《家庭暴力(事)件受理登记表》。

2、派出所定期把投诉处理情况及时向街道妇联、综治办进行反馈。

3、街道妇联、综治办将案件及时通知村、社区妇女维权工作站,进一步做好案件随访工作。

4、派出所及时把村、社区区域内劳改、劳教人员、刑期满回原籍人员信息反馈给村、社区,村、社区及时签订好帮教协议和落实帮教措施。

5、村、社区把区域范围内不稳定因素及重点家庭情况及时反馈给派出所及有关部门,使派出所和有关部门做好防控措施。

定期分析研究例会制度

支委分工调整需要请示吗?

答:支委分工调整不需要请示,但是需形成分工文件,抄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需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如果只是调整分工,那直接召开支委会,重新讨论就可以。

如果是想换其中一名或多名支委,那就要走改选 ,这个要召开支部大会,程序等同换届。

支委调整需分工后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提交补选支委的请示,包括补选的原因和候选人情况。

机关党支部共有5名党员,支委如何设置?委员如何分工?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党的支部。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委员分工主要包括: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 还可设立:青年委员,等。 工会、共青团(含青联工作)、妇联等工作也需要有明确分工。

村支委分工及职责?

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分工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和分工是:

1、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2、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3、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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