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党章把学习作为党员的一项义务并做出明确规定,表明党对党员的理论武装和学习是非常重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是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工人阶级先锋战士先进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每一个党员都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当前,主要是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这既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共产党员要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在生产、工作、学习和一切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带头作用,就是共产党员处处走在前头,成为群众的表率和榜样;骨干作用,就是共产党员要在实现党的任务中勇挑重担,成为群众的中坚和核心;桥梁作用,就是共产党员要及时把党的决议向群众宣传、解释,并把群众的意见向党组织反映,使自己成为联系党组织和群众的纽带。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对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不同的具体要求。新形势下,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员的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党承认和保护党员个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客观上要求自己的成员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共产党员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是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无产阶级政党党性原则的最高表现。当党员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党员要坚决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以及党的地方组织依据党章制定的具体规定,都属于党的纪律的范畴。依据党的纪律的内容,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群众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成法律法规,变成国家意志,以国家的名义在全国范围实施,所以国家法律法规代表了党的主张,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共产党员作为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党和国家的秘密是指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晓的事项。不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就可能损害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影响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因此,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从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大局出发,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党的决定是党和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学习和理解党的决定,提高执行党的决定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是党的战斗力所在,是党的生命。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对党员提出的基本要求。共产党员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党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当前,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决做到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的行动一致。共产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这是因为,党员承认党的纲领,就要在思想上、行动上拥护和接受党的纲领。共产党员在入党的时候已下定决心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的事业,那么,他就应当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对党忠诚老实。派别组织、小集团活动、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阴谋诡计,都是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破坏党的纪律、损害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0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全党同志只有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高度团结统一,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确保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每个党员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坚持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它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党在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抵御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和侵蚀,保持党的纯洁性和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有力武器,是我们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伟大胜利的保证,也是党组织富有活力的表现。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勇于拿起和正确使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严于解剖自己,敢于承认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同时,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和对同志负责的精神,帮助别人发现和纠正错误。
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是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品德。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在原则问题上不含糊,在是非问题上不“和稀泥”,对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无论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都应当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大胆揭露,努力纠正。对那些损害党的事业,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消极腐败现象要坚决进行斗争。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视而不见,不敢与之斗争,就不配做一个共产党员。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而党的这个最大的政治优势是通过我们每一个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行动来体现的。在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的同时,自觉地、经常地开展群众工作,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
共产党员密切联系群众,一是要自觉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与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党的任务;二是严格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刻也不脱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真诚地听取群众对党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要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作斗争;四是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延伸阅读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有哪些?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的义务是什么?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义务有几条?内容是什么?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这是党章对党员义务的最重要的规范。这八项义务是: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以上各项义务之间是互相联系、具有严密逻辑的完整体系。首先是学习的义务,接着是执行路线的义务,坚持党的宗旨的义务,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党的决定的义务,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的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义务、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义务,以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义务。如果说以上第一项学习义务是前提和基本环节,第二、三项政治要求则是核心和重点规范,第四、五项组织要求是保证和必要条件,第六、七、八项是前几项义务的自然延伸和具体表现。总和起来就构成了一个衡量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基本标尺,构成了完整的对党员的义务性规定。
八项义务中第一项内容是什么?
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中第一项内容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这是党章对党员义务的最重要的规范。这八项义务分别是: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必须履行的十项义务?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章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权利。概括起来讲有以下几类权利:
1、享有知情权,即“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这是党员能够行使所享有全部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党员只有能够参加会议、阅读文件、接受培训,才能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2、享有讨论权,即“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政策总理的讨论”的权利。这是保证我们党决策正确的重要保障。党员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是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步骤,是防止党内发生“一言堂”倾向,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健全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内容;
3、享有建议权,即“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保障党员的这一权利,对于发挥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重要的作用。每个党员都有义务参与党的工作,党的任务的完成、事业的发展,有赖于党员积极性的发挥;
4、享有揭发权,即“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的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的权利。这是保障我们党永葆青春、清楚腐败分子的关键举措;
5、享有政治权,即“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的权利。有这是党员参与党的领导和党内事务管理的具体形式,是发扬党内民主、进行正确集中的重要形式。对于党员的这种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侵犯;
6、享有申辩权,即“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的权利。这项权利,是为了切实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使当事人有机会向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说明情况,防止对党员做出错误的处理;
7、享有主张权,即“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的权利。保证广大党员和这项权利,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和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得强迫党员放弃保留意见,同时党组织要善于倾听各种不同意见;
8、享有控告权,即“向党的上级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的权利。党员的控告权,主要是指党员受到打击、迫害、诬陷或因为揭发某些人、某级组织的缺点和错误而受到压制时,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控告,要求伸张正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