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贯彻执行好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党员干部如何执行廉洁自律准则

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贯彻执行好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一是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通过组织机关政治学习等形式,结合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活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日常教育。采取自己检查和互相检查等形式,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注意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政策、规定之外的利益绝不谋取,始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二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 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把自己自觉的置于党和人民监督之下,要守的住寂寞,经的住诱惑。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提高镇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三是要完善监督机制。 通过通过实施信访监督,直接查处和督办信访案件,使各种形式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得到抵制和及时举报。对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帮助,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等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平衡发展。

  四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艰苦奋斗,廉洁从政” 的各项制度。以切实转变作风,提高为群众服务质量,在干部中形成“艰苦奋斗,廉洁从政”风清气正的风气

延伸阅读

企业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文?

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1、不准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

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2、不准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

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3、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

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4、不准其他滥用职权,损害企业资产权益的行为。

8、不准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9、不准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10、不准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

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11、不准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

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已有或者私分;

12、不准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13、不准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14、不准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15、不准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33、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16、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17、不准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18、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0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八项禁止”具体内容有哪些?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释义?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廉洁从政意识?

学习提升促廉政。该局采取“讲党课+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通过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的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利用“清明”“五四”“七一”等重要节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祭扫、重温入党誓词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让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警钟长鸣掐苗头。他们利用党员活动日传达学习我省市县通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事件的文件和现实案例,让该局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认识到廉政从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结合纪委调查、信访事项和群众举报及时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轻微、苗头性问题,以关爱提醒通知单的形式通过挂号信函向党员干部本人进行告知,提醒党员干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诫勉谈话早预警。该局发挥谈心谈话、任职谈话、诫勉谈话的“预警”作用;利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重点开展以“谈思想、谈工作,提意见、提建议”为主要内容的“两谈两提”谈心谈话;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做到预防在先、提醒在前、防微杜渐。

领导干部如何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 的基本要求。

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党员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严守廉洁从政准则规定?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四)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五)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六)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三)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

(四)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五)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党员廉洁从政标准?

《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作了六个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分为六个方面共31个不准。六个方面为: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3、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借选拔干部之机谋到私利。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新华网北京2010年2月23日电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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