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标准及要求规范 消防验收标准及要求有哪些

消防验收标准及要求?

—、验收标准: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要求:

1、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2、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4、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并保证其独立运行;

5、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延伸阅读

消防验收规范和标准?

1、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2、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3、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4、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5、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

6、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7、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

消防验收最新规范?

13.2.3 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竣工资料;

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调试报告;

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13.2.4 水源地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池等的有效容积和水位测量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当采用地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其水位、水量、水质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应根据有效水文资料检查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常水位和洪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应根据地下水井抽水试验资料确定常水位、最低水位、出水量和水位测量装置等技术参数和装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资料直观检查。

13.2.5 消防水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 消防水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消防水泵房的采暖通风、排水和防洪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消防水泵房的设备进出和维修安装空间应满足设备要求;

5 消防水泵控制柜的安装位置和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直观检查。

13.2.6 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运转应平稳,应无不良噪声的振动;

2 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应有明显标记;

3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方式,并应保证全部有效储水被有效利用;

4 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和试验消火栓,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压力开关(管网)、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等信号的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备用泵启动和相互切换正常;消防水泵就地和远程启停功能应正常;

6 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工作压力的1.4倍;

7 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挡;

8 采用固定和移动式流量计和压力表测试消防水泵的性能,水泵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采用仪表检测。

13.2.7 稳压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防验收规范最新完整版2021(2022年消防验收新规范)

1 稳压泵的型号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稳压泵的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动的技术措施;

3 稳压泵在1h内的启停次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宜大于15次/h;

4 稳压泵供电应正常,自动手动启停应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

5 气压水罐的有效容积以及调节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稳压泵的启停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3.2.8 减压阀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减压阀的型号、规格、设计压力和设计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减压阀阀前应有过滤器,过滤器的过滤面积和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8.3.4条第2款的规定;

3 减压阀阀前阀后动静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减压阀处应有试验用压力排水管道;

5 减压阀在小流量、设计流量和设计流量的150%时不应出现噪声明显增加或管道出现喘振;

6 减压阀的水头损失应小于设计阀后静压和动压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和直观检查。

13.2.9 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水位、报警水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进出水管、溢流管、排水管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溢流管应采用间接排水;

4 管道、阀门和进水浮球阀等应便于检修,人孔和爬梯位置应合理;

5 消防水池吸水井、吸(出)水管喇叭口等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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