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村民房前屋后栽种蔬菜瓜果“一事,先说一下,这不是愚人节的玩笑,这是事实。虽然时间点发生在4月1日,但是,这只是时间上的巧合。因为,今天,官方作出了正式通报称,已纠正并批评教育。
4月2日,陕西西安。鄠邑区甘亭街道办“甘亭先锋在线”微信公号通报:
4月1日,我街道关注到网络上出现涉及我辖区韩村“禁止栽种蔬菜瓜果倡议”的微信群截图,近期,村子开展村容村貌提升活动,村干部因落实个人管理责任迫切,拔高要求,在微信群发布了不当倡议,该倡议被截图上传至网络平台,引发网友关注讨论。
这件事,官方反应还是很快,在不到24小时内就作出了回应并给出了处理办法,避免事态进一步扩散。
从通报的内容来看,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事件的起因是好的,村子开展村容村貌提升活动。这是为了村民着想,是为了提升村民的居住品质,享受更美好的生活。
二是“禁止村民房前屋后栽种蔬菜瓜果”并不是官方的统一要求,是个别村干部因落实个人管理责任迫切,拔高要求。也就是说,是个别村干部为了突出个人业绩,做出了超出大家认知及改变生活习惯的决定。
“严禁村民在房前屋后种菜,安排专人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直接进行拆除”,这件事虽然是小事,但是其影响不容小小觑。不管是村委会也好,相关部门也好,打着为了村民好的幌子,做出超越职责范围的事。不仅仅是批评当事人这么简单,还得更进一步的思考,至少有两方面需要考虑:
一是村委的职权边界在哪里,随口一个规定,一个要求,村民就必须遵守。这显然是越界了。房前屋后属于村民的承包地范围,种什么,怎么种,完全应该由村民自己决定,不能任由村委会主任随意干涉。
二是小事对公信的损伤还是比较大。这些小事,都与村民的基本生活相关,往小的方面说,这是村委管得太宽,往大的方面说,公信力的损伤这是在这些小事中一点一点的磨平的。
当然。村委会的决定被上级主管部门知晓后,纠偏还是很及时,不仅要求该村村委会纠正不当倡议,同时对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目前,已取得群众谅解。这是好事,值得点赞。
只是在文章的结尾想再次提醒一下,严禁各位村民在各家房前屋后种植带藤类、插杆类蔬菜,如黄瓜、西红柿、丝瓜、北瓜、西葫芦等,这样建背常识,侵犯公信力的事,以后不要再发生了 。
要真真正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知群众之所需,了群众之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