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释义:
用瞪眼回击瞪眼,用牙齿咬人对付牙齿咬人。指对方使用什么手段,就用什么手段进行回击。
出处:
《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例句:
鲁迅说过“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
近义:
针锋相对
反义:
退避三舍
延伸阅读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什么方式?
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它是一种复仇的方式,这一般形容的是自己和对方有非常大的过节和仇恨。所以他必须采取她对自己所做的同样的伤害事情,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或是伤害,甚至失去的所有的一切。他也将不惜一切。给他还回去让他得到同样的痛苦。这就是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如对吗?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指别人怎么对你,你就要怎么去对待他。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别人伤害了你,他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如果真的是有意的说明他的人品有问题,如果你也这样做说明你的人品也有问题。就像老百姓所说的:狗咬你一口,你也咬狗一口吗?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它有着怎样的历史地位?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自圣经出埃及记。
总的来说这是一种类比的手法,描述摩西律法总的精神就是。人若故意损坏别人什么,就需要多倍的赔偿别人什么。而对于身体上的一些伤害只需做到等量的赔偿,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外在的钱财一般都是五倍的赔偿。这个准则最早出现在亚摩利王朝,汉莫拉比法典中。同时在古代中东是属于比较常见的律法规范。
很多人喜欢在这上面问二个问题。
第一个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一种粗暴的方式,与上帝的良善不符。实则上我刚刚讲了,损坏别人的东西都是需要加倍赔偿的,而损坏别人身体的,往往会因为复仇引发更多的血案。为此,圣经中特有二个特殊的措施:逃城、律法(上文)。
第二个问题,摩西律法与汉莫拉比法典的相似性。对此,圣经中没有直接的经文指出,为什么摩西律法会和汉摩拉比法典相似。只是我们可以知道亚伯拉罕出吾珥的时候,正直亚摩利王朝,就是汉摩拉比那个王朝。亚摩利分布的范围很广,甚至两河流域到叙利亚都可以找到他们。以致后来王国时期,有许多亚摩利人归顺以色列人,与他们同住。可见,希伯来民族其本身也好,在叙利亚的发展也好,都与亚摩利人有很深的渊源。(希伯来人:大河那边的人)故而,摩西律法与汉摩拉比法典相似是合理的。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典故?
出自《旧约全书 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解释:用瞪眼回击瞪眼,用牙齿咬人对付牙齿咬人。指对方使用什么手段,就用什么手段进行回击,比喻针锋相对地进行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