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卫生法全文?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各族人民的体质,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对违反本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本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
第二章 食品的卫生
第四条 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第五条 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第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食品卫生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向上级机关申诉请回议或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多少天?
15天。
《食品卫生法》已经作废。但该法第五十条规定:《食品卫生法》第八章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超市食品卫生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
对违反本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食品卫生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而制定的法律。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1995年10月30日起施行。
为什么废除食品卫生法?
因为食品卫生法由食品安全法代替了。
食品卫生法的修改始于2004年。当年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和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国务院法制办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生法。
2005年11月和2007年4月,在反复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根据修订的内容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名称改为食品安全法草案,最终形成了食品安全法草案替代了食品卫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