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砍头案悲剧警示了我们什么?
警示我们:当最后的尊严都被夺去和践踏,当最后的一点点尊严都被撕去,就为悲剧的爆发提供了各种可能。要预防这种事的发生就要做到,“守护人最后的尊严” 不是呼喊一个口号那么简单,也不应只是成为一种礼貌和习惯,而应成为一种信仰,深入我们的骨髓,让我们以对待人的方式来对待人。
精神残疾证为什么不等于减责免责不是免死金牌?
2月19日,武汉暴力砍头杀人事件犯罪嫌疑人胡某持有二级精神残疾证,引发了大家的强烈关注。“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又是一张免死金牌”……此类声音不绝于耳。
犯罪者持精神残疾证意味着什么?
据张惠芹教授介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会按照法定程序对其精神状况进行鉴定,其鉴定意见会成为审判机关顶罪量刑的依据。她表示,犯罪嫌疑人胡某持有二级精神残疾证,只能说明他持证这一个客观事实,至于他为什么持有该证、在什么情况下持证、其证件记载的事实与客观事实是否相一致等,这些都需要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进一步调查。
不管他有没有精神残疾证,公安机关都需要对其犯罪时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张惠芹教授向红星新闻分析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精神病史,或持有精神残疾证,并不必然意味着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或者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专家会根据案发时的精神状况、犯罪行为及精神病史等综合因素,作出一个针对案发当时的精神状态和行为能力的鉴定。
武汉火车站砍人头,凶手会被怎么判刑?
据武汉警方通报: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2岁)因口角纠纷,持面馆菜刀在武昌区武南一村71号一面馆门口,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胡某持有残疾证,显示为精神二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