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酒赏析(将进酒诗歌鉴赏)

将进酒古诗赏析及解释?

赏析: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题目意为“劝酒歌”。这首名篇,约作于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当时,李白与岑勋在嵩山好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做客,三人登高饮宴。当时,作者正值“抱用世之才而不遇合”之际,于是借酒抒情,进行了一次淋漓尽致的抒发。

诗人李白和朋友相聚畅饮的颍阳离黄河不远,于是借黄河水起兴。“你难道没有看见,汹涌奔腾的黄河之水,有如从天上倾泻而来?它滚滚东去,奔向东海,永远不回还。你难道没有看见,在高堂上面对明镜,深沉悲叹那一头白发?早晨还是满头青丝,晚上已变得如雪一般。”可以说,前四句诗人满怀深情地写岁月流逝,用最好的表现形象和最适宜的放歌节奏。“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水流逝表示时间的流逝。这两句写景,描绘黄河汹涌澎湃的气势,显然是隐用其意,仿佛是诗人狂放性格的写照。同时又是起兴,以“不复回”象征岁月易逝。想到人的生命也像水一样流逝了,再不会回来。滔滔河水,横贯大野,源头直接天际,有似从天而降,向大海流去,这形象特别加强了奔腾迅疾和一去不返之感。诗人寓目生心,驰骋想象,自由创造能够酣畅抒情的形象。这两句起势猛疾,神采飞动。后两句“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强烈的对比,强烈的夸张将诗人对人生短暂的喟叹推向极限,以至诗人自知无法经受这销金蚀骨般的无奈,油然抛出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词句注释

⑴将进酒:属乐府旧题。将(qiāng):请。

⑵君不见:乐府中常用的一种夸语。天上来:黄河发源于青海,因那里地势极高,故称。

⑶高堂:高大的厅堂。青丝:黑发。此句意为在高堂上的明镜中看到了自己的白发而悲伤。

⑷得意:适意高兴的时候。

⑸会须:正应当。

⑹岑夫子:岑勋。丹丘生:元丹丘。二人均为李白的好友。

⑺杯莫停:一作“君莫停”。

⑻与君:给你们,为你们。君,指岑、元二人。

⑼倾耳听:一作“侧耳听”。

⑽钟鼓:富贵人家宴会中奏乐使用的乐器。馔(zhuàn)玉:形容食物如玉一样精美。

⑾不复醒:也有版本为“不用醒”或“不愿醒”。

⑿陈王:指陈思王曹植。平乐:观名。在洛阳西门外,为汉代富豪显贵的娱乐场所。恣:纵情任意。谑(xuè):戏

⒀言少钱:一作“言钱少”。

⒁径须:干脆,只管。沽:买。

⒂五花马:指名贵的马。一说毛色作五花纹,一说颈上长毛修剪成五瓣。

⒃尔:你。销:同“消”。

⒄也有说法作“但愿长醉不愿醒”。

延伸阅读

将进酒的解析?

《将进酒》是李白仕途受挫后,寄情于丘壑期间所作,也就是从翰林被排挤离京八年后的作品。此诗是752年李白与友人岑勋、元丹丘(就是诗中的岑夫子,丹丘生)在一起登山饮酒后所作的乐府旧题杂言诗。

悲而能壮,哀而不伤是《将进酒》的鲜明特色。酒喝多了便想起前尘往事,便勾起了心中怀才不遇的忿慨。再忿慨作者也是豪迈奔放的性格,也是旷达开阔的心胸。所以诗中虽然能读出多种情绪,但整体给人的感觉是豪迈奔放的,而且是无与伦比的豪迈,读后会使人心胸开阔无比。这流淌千年的《将进酒》真的能销万古愁。

李白将进酒全诗解析?

 《将进酒》是唐代大诗人李白沿用乐府古题创作的一首诗。全诗非常形象地表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一方面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一方面在政治前途出现波折后,又流露出纵情享乐之情。在诗里,李白演绎庄子的乐生哲学,表示对富贵、圣贤的藐视。而在豪饮行乐中,诗人借题发挥,借酒浇愁,抒发自己的愤激情绪。

将进酒简要赏析?

赏析:此诗为李白长安放还以后所作,全诗情感饱满,无论喜怒哀乐,其奔涌迸发均如江河流泻,不可遏止,且起伏跌宕,变化剧烈;在手法上多用夸张,且往往以巨额数量词进行修饰,既表现出诗人豪迈洒脱的情怀,又使诗作本身显得笔墨酣畅,抒情有力;在结构上大开大阖,充分体现了李白七言歌行的特色。

运用诗歌的鉴赏方法解读李白的将进酒?

诗歌的基本特征是节奏和音韵美,强烈的抒情性丰富的艺术想象和独特的艺术手法。李白的《将进酒》充分体现了这些特点。

从节奏和音韵的角度看,整散结合的句式使诗歌具有强烈而富于变化的节奏,如“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等长句节奏舒缓,而“岑夫子,丹邱生,将进酒,杯莫停”等短句又使节奏变得急促有力。用韵上同中有变。全诗主要用ui韵,但又不是一韵到底。

从情感上讲,本诗具有极强的抒情性,尽管诗中有明显的不满和消极的情绪,但主要表达他乐观自信,放纵不羁的精神和情感。

从艺术的角度看,本诗大胆想象,如将黄河之水想象成“天上来”等等。

长短不一,整散结合的句式,很好地表现了诗人复杂而又激动的情感

李白将进酒详细赏析?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属汉乐府《鼓吹曲·铙歌》旧题。算是一个比较冷门的格式,到了李白手上,就彻底散发出了夺目彩光。

李白的诗,充满了辽阔的豪迈,和俊逸的浪漫主义色彩。他最喜欢写的东西有两样,一是月亮,二是酒。他最好的诗,几乎都有写月亮。所谓斗酒诗百篇,他喝完酒写的诗,就像是被神仙把着手写的,几乎将汉文学艺术拉到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

《将进酒》一首,算是其中的代表。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李白是大宗师手笔,上手就是黄河之水天上来。这种气势,一般人根本不敢学。就像唱歌一样,一开始调子起得高,后面唱都唱不下去。承接的奔流到海不复回,是何等的气势浑雄,眼界开阔。

赋比兴,李白上手就是赋,半点铺垫都不要,一股豪迈之气,呼之欲出。而最前头却缀了一句“君不见”,使得整句既是疑问句,又是陈述句,只用了三个字,就把这种大画面熔合成了第二称的叙述。人与画境,第一时间直接无缝对接。要证明是行家,这一句就够了。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将进酒》第一句起得太高,后文则难以续接。上来就是大气磅礴,如果第二句接不住,就成了虎头蛇颈。但李白接着又是一句“君不见”,到这次是高堂明镜悲白发,视野顿时小了,而核心一个悲字,叹咏之气顿出。但后一句,朝如青丝暮如雪,立即拨到了时间阔度的开关。叙述纬度立马又拉开了。

上一句黄河之水天上来,是空间感。有什么能接得住磅礴的空间感?当然是厚重的时间感。所以到了第二句,李白稍微顿挫了一下,立马又把时间阔度拉大,布置出一种岁月苍茫的史诗感。空间辽阔后,接一句时间的沧桑。不光是大气,更是深情的咏叹。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空间和时间都有了,接下来就是人了。讲人之前,先赋了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是李白的生活哲学。然后才是莫使金樽空对月。这两句,实则是高级的倒装句。顺序本来是莫使金樽空对月,人生得意须尽欢。先说事,后讲道理。但李白非要先讲道理,后说事。但是味道立马不一样了,先是“须”,后是“莫使”。于是莫使的环节就成了凸出和强调,对须的环节促成了反向拉力。

在这里,李白最喜欢的两样东西,月亮和酒,都一起出现了。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灵感勃发,笔特别的顺,千古名篇,即将诞生。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上一句写完莫使金樽空对月,如果单单只是这样,就气魄不足。如果只是贪酒而已,借酒麻醉自己,有什么好嘚瑟的?李白接着来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种自信,立马就消除了贪酒的那种颓丧感。千金散尽是败家子,但还复来,就是本事了。

在这个地方,李白绝不允许自己的诗歌出现颓丧之气,欲将一股豪迈之气贯穿到底。看他到了这个地方的调度,就能看出,他的格调,只要稍微处于有可能下降的边缘,就要一把拽上来,保持与之前营造的语气和脉络,浑然一体。这类似于大人背小孩,一旦感觉要滑了,立即使劲颠一下。这是诗人最考究功夫的地方,光写一两句好句子不难,难得是通篇响亮,一气呵成。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接着,还是讲喝酒。烹羊宰牛且为乐,是为实写。会须一饮三百杯,是为虚写。实笔加虚笔,既有日常生活,又有建设在日常之上的艺术加工。所谓三百杯,当然不是真的要喝三百杯,但是这个数字,出现在实写之后,就多了份艺术化的浪漫和激越。

谁会真的去数有没有三百杯呢。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岑夫子,丹丘生,是李白喝酒时的两个朋友。分别是岑勋和元丹丘。这是实写,落实到了具体的现实设定。将进酒,杯莫停,是劝酒词。出现在这里,巧妙地过渡了之前的会须一饮三百杯。到了这个时候,就发现,其实之前从第一,二句开始,从气势上是逐步消减的。但是李白的处理让人惊叹就在于,气势是被他一步步化掉的,而不是直接断掉。

如果整首诗,一直大气磅礴,却缺少细微的感触,只是空有架子。李白到了这个地方,把气势化掉之后,那种语气却还在,留气不留势,等着下一轮的情感爆发,是顶尖高手的手笔。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喝完了酒,该说点什么了。于是笔调一转,要唱歌了,请你们认真听。这是一个极流畅的过渡句。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这一句,是李白抛出的个人核心价值观。金钱财物,不足以让他动心,只愿意世人皆醒我独醉。但这时候,颓丧之气又隐约要出来了。好在他立即压上去一句: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这是一句孤峭的抖机灵。说自古以来的圣贤都是寂寞的,只有喝酒的人才名垂千史。说起来,是有点任性,但是这股豪迈之气,立马又把隐约要出来的颓丧之气,压了下去。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陈王昔时宴平乐,是在用典。陈王是指诗宗曹植,号称八斗之才,是文人的楷模。平乐是指富贵的娱乐场所。这一句李白意在表示对曹植的钦慕之情。斗酒十千恣欢谑,是李白在借曹植,说出理想中的豪迈的酒风。这两句实则是一种铺垫,只为了下一句: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这一句的大意是,我李白最烦小气的人,喝酒的时候千万不要说没钱,酒只管拿来,咱们直管痛饮就是。李白强调的是洒脱,赤诚,豪迈。但是这个地方又危险了。老逼着人家请客,算什么豪迈?

于是有了最后一句: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句是全诗最后的收尾。响亮,极具爆发力,最后又有余音绕梁。

是的,李白的豪迈,当然不是非要别人掏腰包,而是五花马,千金裘,这些名贵的豪车,大衣,统统都不要了,直接拿出去换好酒。

呼儿将出换美酒,是实写也是虚写。五花马和千金裘,到底有没有真的找人拿出去当了换酒?如果真有,那主人就打脸了。很可能是虚写。但李白要的是这种旷达,语气则是实的。

但如果要纠缠在这里,全篇就要功亏一篑。写到这个地方,李白便抛开了一切纠缠,直接响亮的收尾,来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同销,是空间上的隐语,万古,是时间上的隐语。这一句,直接和开头的空间感和时间感,做了若即若离的呼应。

整首诗从第一,二句沿下来的气势,在中段留了气,而化去了势,以便更好的处理细节。一直等到了最后,这股势又和气完美融合,点燃了情感的终极爆发,且干净收尾,尚有余音。所以《将进酒》通篇读下来,一路豁然豪迈。诗文的草灰蛇线,埋伏千里,在这篇便发挥到了极致。

任何好的诗文,除了字面上的功夫,隐藏在背后的,关键是气脉。气是语气,气势。语气是作者的语法,炼字,韵律顿挫,节奏把控。气势是情感的波动,积蓄,爆发。语气像是一个人的呼吸,睡得越好的人呼吸越匀称。失眠者的呼吸,则是很杂乱。好的语气,是好作品的基础,坏的语气,则像是文字上的失眠者。

而气势是作品的精气神,代表了作品的精神面貌。气势如果太弱,是难有豪迈之感的。女属阴势,男属阳势。所以说,李清照写不出李白的豪迈,不是水平问题,是女性与男性之间,先天的气势差异问题。

而所谓的脉,好文字背后两条脉。一条明,一条暗。明的是文字推进的脉,像是车轮在雪地压过的印记。这一条脉如果清晰,多半能保住作品的及格分数线。还有一条暗脉,是作者心里的那条脉,那条意识流动,似有似无的的脉。也就是人们说的,感觉。

明脉易理,暗脉难接。但是明眼人看来,明脉如果不能一脉到底,绝不是高手。暗脉顺着气势走下来,如果断了,不光作者自己知道,读者也知道。一旦断了,作品成不了上乘。

气脉二字,一直是古今文章,考量正宗的标尺。李白之所以在文学上如此成功,除了字面功夫,气脉上,无疑是汉文学里的绝顶正宗。他的诗文成教材,是必定的事情。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

这种文学水准及境界,即便放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中,也令多少高手望尘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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