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是几本 (杭州师范大学是几本是211吗)

杭州师范大学是二本。在浙江既有是第一批次招生也有第二批招生,所以严格意义上,我们说杭州师范大学是二本大学,只有全部都在第一批本科招生,我们才说杭州师范大学是一本大学。

杭师大不属于985学校,也不属于211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学校类型和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第七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仓前新校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学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艺术教育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新兴应用学科发展迅速,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110年的历史。百余年办学,弘文励教,青蓝相继,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精神,长期坚守“人文学堂、艺术校园”的办学特色,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主干学科,学科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3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医学和植物学与动物学),8个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和6个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

第十条:学校现设有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阿里巴巴商学院、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和医学院(健康管理学院)等18个学院、2个公共教学单位、1个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和1个独立学院(钱江学院)。

学校现有7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省级重点专业15个,“十三五”省级优势专业9个、特色专业7个,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3项。

第十一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教师2100余人。有共享两院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6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0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2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

第十二条: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杭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设立教师教育荣誉学院——经亨颐学院。新生进校后,将择优选拔80名优秀学生进入经亨颐学院进行特殊培养。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上海市:按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其余省份(文、理科专业):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专业志愿不设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修测试科目等级是4C1合格及以上,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2.艺术、体育类专业: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浙江省:按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其余省份: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专业:

浙江省、安徽省和湖南省:按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其余省份: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且专业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取得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四个专业高考志愿。

(3)书法学专业:

浙江省:按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4)校考综合分计算办法:

综合分=文化成绩×50%+[(校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5)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浙江省:按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对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专项测试合格(入围、替补)名单,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校学习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4.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5.“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8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专业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95%,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报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90%,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3)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4)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各专业校内投档基准线进行专业投档。

(5)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转换管理办法》进行。

第二十四条:2018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浙江省、上海市按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其余省份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浙江省以外的其它省份,下列专业实行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

1.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按专业招生,按汉语言文学类培养;

2.历史学(师范)、人文教育(师范)按专业招生,按历史学类培养;

3.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应用统计学按专业招生,按数学类培养;

4.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按专业招生,按生命科学类培养;

5.环境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按专业招生,按环境与食品安全类培养;

6.休闲体育按专业招生,按体育类培养;

7.绘画按专业招生,按美术学类培养;

8.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按专业招生,按设计学类培养;

9.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按专业招生,按文创类培养;

10.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社会工作按专业招生,按政治社会管理类培养;

11.经济学、金融工程按专业招生,按经济学类培养;

12.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按专业招生,按管理学类培养;

13.化学(师范)、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制药工程按专业招生,按化学类培养;

14.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方向)、物流管理按专业招生,按电子商务类培养;

1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服务方向)、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按专业招生,按信息技术与国际服务工程类培养。

进校后,专业分流及转专业办法具体参照《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办法(试行)》和《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转换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学校设有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8级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http://www.hz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

第三十条: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招生热线:0571—28865518(2018年6月10日起开通);0571—28865193(兼传真)。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答考生问

1、今年学校在招生有哪些新的调整?

答:新增“数学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

新增“数学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在普通类招生。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能主动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与教育发展需要、掌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的基础知识、理论及技术,包括大数据应用的统计学、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基础知识,数学建模、高效分析与处理,程序设计,统计学推断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良好外语运用能力,胜任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应用领域中的大数据处理、分析及预测等工作的高级人才和专业人员。

新增“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普通类招生。本专业培养具备健康管理的理论、技术与方法,树立健康管理理念,掌握健康检测、评估、干预等服务技能,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毕业后能在健康管理、养生保健、公共卫生、各级卫生行政机构等领域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健康服务与管理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复合型人。

2、请介绍下经济学(中美班)专业?

答:该专业是我校和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彭布洛克分校(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atPembroke)本着互信互利的原则,签署了“1+2+1”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协议。参加该项目学生,专业为经济学。第一年在杭州师范大学学习,课程由我校教师和美方合作大学教师共同授课,第二、三年,学生申请赴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彭布洛克分校经济学类专业学习,第四学年再返回杭州师范大学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双方大学的毕业条件,授予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杭州师范大学和美方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3、请介绍下阿里巴巴商学院的数字经济创新实验班?

答:办班定位是培养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和管理能力,同时又具有社会担当、追求卓越的创新型商科人才。其教学特色是围绕数字经济设置模块化专业课程群,包括创造力、新经济基础、组织管理和数据科学等模块课程群,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贯穿四年的创新能力培养与考评体系,采用灵活多样的课程教学模式、课堂组织方式和学分认定办法,实施校企双导师指导下的个性化培养;其运行机制是校企共管、协同育人,打通阿里巴巴集团、湖畔大学和相关数字经济企业的融入渠道,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并颁发企业奖学金。实验班将于新生开学前,从全体新生(定向培养、艺体类招生除外)中择优选拔40人组成。只要考生在志愿填报时选择杭州师范大学,就有机会进入阿里巴巴商学院赢得珍稀席位。“数字经济创新实验班”享有长江学者、国家优青加行业领袖联手的名师团队梦幻组合,首先学习到数字经济时代商业与理论创新的成果,坐拥实操性创新创业项目的顶级软硬件集成,为中国乃至全球培养引领数字经济时代的卓越的创新性人才。

4、学校有那么多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喜欢,可以申请转专业吗?

答:我校实行“转专业”和“专业准入”两种专业转换制度,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选择性地通过“转专业”或“专业准入”实现专业转换,专业转换须在高考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相同的专业内进行。

转专业:面向大一、大二学生(除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单考单招、专升本等特殊招考方式录取的),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专业准入:面向大一学生,在第一学年完成非本专业(类)准入课程的学习并达到相关要求,可在第二学期期末申请专业准入。申请专业准入的学生,其所选课程的正考成绩必须全部合格,且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达到2.5(含)以上。

学生在校期间可有四次申请专业转换的机会,条件和要求详见《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专业转换管理办法的通知》。

5、学校在录取时的调档比例是多少?

答: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浙江省提档比例为1:1,外省原则上投档比例为1:1,如遇特殊情况,以当地主管部门发布为准。

6.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分数是如何确定的?录取前是否规定最低分?

答:我校各专业的最低分都是录取结束后统计的结果,并非事先规定的,它是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和投档考生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计划完成后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我校或专业的最低分。

7、考生从哪些渠道了解你校的专业介绍、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有关信息?

答:(1)我校今年将开通16门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71-28865518和4门电话0571-28865193。

(2)我校将根据各市的具体安排,派出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参加各地市组织的招生宣传咨询活动以及部分中学,向考生及家长提供面对面的咨询。

(3)通过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hznu.edu.cn)向考生提供我校各专业介绍、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录取规则、近几年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录取分数线等有关招生信息。

(4)官方微信订阅号“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

(5)招生办邮箱:hsdbkzsb@126.com

(6)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8、新生入学后会进行复查吗?

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9、学校如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答: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坚持“助困与自强”、“助困与育人”相结合,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学校通过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生实践育人项目、各种社会慈善助学基金、特困学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办理无障碍入学手续,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保证新生顺利入学,每位学生均可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平安商业保险,降低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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