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则为之计深远什么意思(父母之爱子)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的意思是什么?

1、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的意思是:父母爱子女,就要为他们考虑得长远些。

2、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不是一句空洞的道理,而是源自于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真实故事,说的是做父母的疼爱孩子,就要为他们长远打算,不能只顾眼前得失。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的条件?

  • 一个闺女、一个儿子,闺女还没有出嫁,父母的户口现在跟着闺女一个户口本,儿子另一个户口本、如果闺女出嫁后、父母可以跟着儿子落户吗?
  • 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的。除非是超一线城市。一般城市落户还是比较容易的。

离婚分割房产问题?,

  • 婚内时候有一方聊天暧昧有聊天记录 作为证据。现在提出离婚。一方有婚前房产一套 请问一聊天记录起诉对方。能得到房产么
  • 一、离婚后如何分配房产夫妻双方离婚的,房产一般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分割:(1)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对夫妻共同房产协商分割;(2)如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财产状况、抚养权及是否存在过错方,对房产进行分割;(3)如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对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就拍卖、变卖的价款进行分割。对此分为以下几种一)普通商品房1。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1)一方全款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不论钱是自己的还是父母的,明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一方全款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双方是否有关于房产的协议,登记在对方名下的原因等。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完全赠与对方,另一种还是双方共有。(3)一方全款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来说属于共有。(4)双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应属于共有。(5)双方出资,登记在一人名下,同样需要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要结合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原因来判断究竟是出资人对另一方的赠与,还是借贷,也有共有的可能。2。贷款或借款的房屋(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婚前两方一起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为共同财产。(3)如果支付首付和偿还贷款都在婚后,一般即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1)婚后买房,即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添置的财产,一般来说均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但也有例外:(2)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3)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仍属于个人财产。4、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二)军产房一般来说,军产房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在离婚时的处理比较麻烦,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个案的具体事实进行具体分析。双方均为军人和只有一方为军人的处理方式可能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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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对爷爷奶奶有赡养义务吗,

  • 孙子对爷爷奶奶有赡养义务吗
  • 没有,孙子对爷爷奶奶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只有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才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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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该不该代替父亲赡养爷爷,

  • 孙子该不该代替父亲赡养爷爷
  • 孙子该代替父亲赡养爷爷。父母死亡了,且满18周岁了需要赡养祖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可以替父赡养爷爷,替父继承爷爷的遗产。孙子女在特定条件下对祖父母具有赡养义务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讲重点!!父亲和叔叔原则上都有赡养义务。如果父亲死亡,由于叔叔还在世,若其也具有赡养能力,应当由叔叔单独承担赡养义务。如果叔叔也死亡,或者叔叔无力赡养,那作为孙子的你就应当赡养爷爷。也就是说,孙子不是直接的赡养义务人 ,是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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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 父母离异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 有赡养义务。无论父母离异,还是父母再婚,对于其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是存在的,不会因此就发生改变。理由一是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中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理由二是我国《民法典》中还明确,如果自己的父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等两种情形的,还可以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这种索要赡养费的权利也是法定的。综上,子女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不能以父母的婚姻状况如何,就不赡养父母。对于成年的子女而言,对于其父母存在生活困难等两种情形,父母还可以向他们索要赡养费。

父母多大年龄,儿女给赡养费,

  • 父母多大年龄,儿女给赡养费
  • 这个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父母过了退休年龄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的子女都要赡养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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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一个人在杭州打工,还是回乡兼顾家人?,

  • 今年31岁,已经在杭州5年了,一直都是一个人在外面打工,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家和老婆家人团聚;之前孩子没开始上学,没啥感觉,现在孩子开始上小学、幼儿园;才意识到孩子的教育也很关键,养老的责任也逐渐面临;我个人看重子女素质教育,身心发展。因为我父母、老婆都没有知识和学历,思维很局限,担心会有影响。有这个问题,必然是很难在杭州安家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在杭州安家立命,也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说白了一个月15k薪资,不足以面对后面的问题。但是如果回乡,暂时也没有好的创业项目或工作,所以才来到这个大平台问问大家的意见!我是该回乡,还是留在杭州?
  • 把老婆孩子接出来继续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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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是什么?

  • 北京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是什么?
  •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受理条件: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赡养协议怎么样才有法律效力,

  • 赡养协议怎么样才有法律效力
  • 赡养协议的订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一)订立主体仅限于赡养人之间,不包括父母和子女之间签订的赡养协议;(二)赡养人之间签订的赡养协议必须征得老年人的同意才有效;(三)赡养协议的签订要以遵守法律规定为前提。赡养人应尽的赡养义务;赡养费等主要内容,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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