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有哪些?
中外合资企业有很多,如平安保险,娃哈哈,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广州本田等等,各个行业都很多,其中汽车行业占得最多。中外合资公司是指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具体来说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它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时都一定需要年度审计
- 亲戚开的厂,有外商投资(瑞士的),现在我亲戚占75%股份,外商占25%,请问是否需要每年年终都经行审计。
- 是的。中外合资企业年末必须经过审计。这个审计的资费与你们企业的规模大小,业务量的大小相关。这里不太好说,一般的是几千块钱。
中外合资企业是否缴纳土地使用费
- 一个中外合资企业A,在某地办公,办公室由外方公司B免费提供使用,B公司办公室是租赁的办公楼,请问A公司在无偿使用办公室的情况下,是否要向地税缴纳土地使用费以及土地使用税?该如何计算缴纳金额?
- 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第3号)的规定,根据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第546号令,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缴纳房产税。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欢迎再次咨询!
中外合资企业注销,设备跟存货如何处理
- 现有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需要注销,海关外经已审批公司有七十多万固定资产残值,海关已解除监管,如果做固定资产清理,需要到国税申请吗?需要开发票吗?需要做整体评估吗?公司还有两百多万存货,如果清理的话如何估价;是否需要缴税;缴税在国税还是地税;税率多少?公司香港方还有应收账款未结清,账户冻结,此款项如何处理?问题补充: 请详细回答,拜托各位!需要回答客户
-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设备与存货视同销售处理欢迎点我的昵乐-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需要哪些手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 外商独资企业未缴足注册资本由中资企业补足,影响变更么?如何处理?
- 你好,可以通过律伴,请问一下这方面的律师啊。
中外合资企业领导有行政级别吗
- 国有企业领导有行政级别吗?
- 1、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2、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3、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
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冋只用英文行吗?
- 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冋只用英文行吗?
- 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中外合资企业,或者是外资独资企业。只要在中国这个地界上,就必须使用中应,双文并列的劳动合同。这是一个国家的主权象征。难道他们还以为中国现在是殖民地时代吗?
您好:请问中外合资企业需要中方法人代表吗?
- 中方、外方人员均可担任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存在需不需要中方法人代表的说法。
中外合资企业股权全部转让给其他外国企业(非原投资者)
- 原合资企业法人为中方人员,股权转让过后是不是法人也要变更?
- 应该变,不让企业出现什么问题第一个就是找法人,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撤资的问题
- 想请教一下 我们是中外合资企业 如果外资要撤资 我们应该怎么操作啊?另外 公司从成立时就没分过红 (公司账上没钱 都是存货)有明白的老师吗 麻烦给解答一下 谢谢
- 必须首先通过商务局核准. 然后再办理其他的手续.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企业注销的问题
- 现在手头上有一个合资企业(有限公司)C,是由中方A公司(加工型企业,有限公司)和日方B公司共同出资建设,中方占股份大一些。现在A公司由于经营活动较少,想要注销掉,是否会牵扯到里面的股权问题?需要先转让才能注销吗?
- 必须会牵扯到里面的股权问题。A公司在注销前必须进行注销清算,而对C公司的投资为A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肯定是在清算内容中的。不一样是转让了,赠送什么的都可以。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