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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落户,随迁一定要提供3年期合同且2年及以上有效期的吗,不到2年有效期的不行吗
- 我老婆在高新技术企业,现在满足条件可以申请落户,但我随迁需提供3年期合同且2年及以上有效期,现在我们公司不愿配合我搞这个合同(现在合同是三年的,但有效期还有8个月)。我想了解下,这个重新签一份合同;或者另签一份符合要求的合同交上去,我原先合同依旧不变(我老婆公司是后者)。这2种做法都是违规的吗?我想很多人都会碰到相同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
- 那你再续签,不就有效期就2年以上了嘛。
投标有效期过后,遇到市场价格大幅变化,应如何调整合同价款?
- 某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天。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是2010年10月22日,开标日期为2010年11月。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划于2010年11月28日开工。合同中明确,开工日期为2011年2月21日。实际开工日期为2011年7月1日。在实际开工日期之前,材料、人工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合同价格应如何进行调整?合同中约定了履约期间因材料价格变化而如何调整的条款,并没有约定开工延期后遇到材料价格大幅变化如何调整的条款。
- 双方可以再就该问题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鱼塘价值350万,签合同20年,但现在只有4年的有效期,准备干,一年不久可能要拆迁,这鱼塘本身
- 鱼塘价值350万,签合同20年,但现在只有4年的有效期,准备干,一年不久可能要拆迁,这鱼塘本身属于集体村民所有,四年后怕被村民要回,而现在有一个村民不想让我单独干,他想找四个人和我合伙,不然他就投诉我鱼塘可能会被收走,不然就动用民心,现在我该怎么办?和他合作的话,合同该怎么写?不合作我自己又该怎么做?能否帮我想个对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办法?
- 为什么投诉你
转租合同有效期间,即使原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这句话对吗?
- 今天做房地产题,其中一道是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无效;一道是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有效,明显的前后矛盾,望了解的朋友帮忙解惑,谢谢。
- 转租合同有效期间,即使原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是错的这句话是错的,千万不要相信首先,对房东而言,他只是出租给一个人,而且还有协议,转租是违约行为,房东有权利收回房子,并且不对押金等处理其次,第三承租人,跟第二承租人签的协议,跟房东没有关系,收到的损失,只能到第二承租人如果房东收房,第三承租人不给,属于违法行为二房东的协议还是不要轻易上当的好,避免入坑,再有问题,可访问网页链接
合同签订日与合同有效期的起始日期不是同一日合法吗?
- 比如说,合同的签字日期是2014年4月40日,合同的有效期约定的是2014.1.1—2014.12.31,这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或者说违法吗?
- 合同签订日与合同有效期的起始日期不是同一日也合法,因为签订合同有时候约定不是立即生效。比如合同约定,孩子毕业后本合同生效,如果孩子没有毕业,这个合同就不能生效。
购房合同从房管局打出来有效期几天
- 只要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都是属窢场促渡讵盗存醛担互于有效期的。自当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易和过户手续之后,合同自动废除。
换身份证后必须更改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吗
-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与更换身份证没有关系。所以不用更改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国家对身份证有效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想咨询律师合同有效期过了,可是查出质量本身出现问题,能打赢官司吗?
- 想咨询律师合同有效期过了,可是查出质量本身出现问题,能孩筏粉禾莠鼓疯态弗卡打赢官司吗?花了42万打了一口深水井,合同有效期是一年,实际使用情况不到一年,可是按合同来说已经过了质保期,现在查出质量本身就存在问题,给他打官司能打赢吗?
- 这种问题很难解释,质保是一年,在这一年之内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孩筏粉禾莠鼓疯态弗卡。这也就代表着人家的工作到位了。打官司也打不赢的,最好是出点钱让人家帮忙v修维护一下
帮我看一下这个合同有没有效?有效期限到什么时候?
- 我的物业费收的比合同高,这个合同还有效吗?如果有效怎么让物业把多收的钱退出来?
- 你出示的这份协议从内容看应该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正式的调解协议书,但是从格式看,不具备调解协议书的基本格式。如果你确属迫不得已签订了该协议,建议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确认该协议书无效。 因为该协议书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如果你申请工伤认定,一般不会再受理,因此你还是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书无效比较好。
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后,货款的结算还有效吗
- 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后,货款未结清,如果买方已合同有效期已过拒绝付款,这在法律上如何判定,如果上诉会赢吗,求大神解答,最好有关于法律的条款 请不要复制网上别人的回答
- 在实际法律工作中,我注意到很多合同往往喜欢约定合同的有效期,如“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那么问题是: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合同款项还未结清、款项未付的话,如何处理呢? 我的意见如下: 第一,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合同终止,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失效,双方均没有继续履行的义务。 合同法允许并尊重当事人对合同期限进行约定,包括生效时间和生效时间。双方约定有效期限后,双方均对合同履行时间有了预期和判断。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原合同自然终止,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合同法》第91条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但有例外,合同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且合同双方仍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定义务。 但对很多合同来说,合同的履行并非按双方原先设想的时间点按部就班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很多时候,有效期限届满后,双方原定的技术服务等项目并未完成,或项目虽已完成,但双方并未对最终合同款项(考核款、验收款等)进行确认,一方仍有部分款项未向对方支付等情况。 在上述情况下,任何一方仍应遵守以下义务: (1)诚实信用原则下的法定从义务(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法》第92条约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即双方仍有义务按照原合同约定对合同款项进行结算,并支付合同款。 《合同法》第98条 【结算、清理条款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总结:虽根据笔者观点,合同约定有效期届满后,因该合同产生的款项,双方仍有义务结算和支付。但实际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仍会不可避免的会对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产生争议。因此,笔者建议:不建议合同约定有效期限。若双方能对合同履行截止期限作出有效判定,“有效期”改为“合同履行期限”更为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