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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病假(发烧或感冒的不用住院的小病)公司应该一年给多少天这样的病假给员工才不会违反劳动法?
- 根据医嘱给假。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 我在职己四年,一月二十二天算工资一千八百六,现因工作时腰扭了病假四天,上了七个星期天的班,请问如何计算这月工资,照劳动法星期天反倍的
-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六条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八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第十条 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一直招不来人,休息不成怎么办。是不是违反劳动法,而且不多发工资,长年都是这,没年休,没病假,
- 个月四天假,有病用自己的一个月四天假。还专门请律师对付我们。现在单位改制成国企了,以前的事不说了,从今年开始过节发三倍工资了,以前的应该给我们补出来吗?
- 以前的肯定不能补
北京市劳动法病假工资
- 请问北京市劳动法规定病假工资应该如何发放,朋友的单位病假是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1560元的百分之八十1248元发送,朋友这个月上了10天,其他都是病假。请问这个月工资应该怎么计算呢?请问最低工资百分之80的情况是按照多少天来计算呢?
-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样可以么?
有没有懂劳动法的,我目前的工作不能做了,实在做不下去了,我目前请病假在家,当然还能继续请
- 有没有懂劳动法的,我目前的工作不能做了,实在做不下去了,我目前请病假在家,当然还能继续请但是挺麻烦的,合同没到期,我想问一下是自己辞职合适还是旷工笭哗蒂狙郦缴垫斜叮铆等别的办法让单位辞退合适
- 当然是继续请病假。自己辞职就没有补偿了
劳动法规定 病假扣多少工资
- 江苏无锡问题补充: 请了一天假
- 不能扣工资
我在工厂工作了三年半,最近腰非因公受伤了,休了三个月病假,可是现在去交病假,公司说不足五年的劳动法
- 我在工厂工作了三年半,最近腰非因公受伤了,休了三个月病假,可是现在去交病假,公司说不足五年的劳动法有规定病假不能超过三个月,劳动法是这么说的吗
- 如何计算病假工资,是一个不能疏忽的问题。本文提供一份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的详细内容,为广大职工解答疑难。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14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二、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24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余下全文
公司规定请病假必须是三甲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其他医院都不算,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 如题,我怀孕了,在三级乙等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他不承认,说这是公司的规定。我特别气愤,这不是逼我非得在三甲医院生孩子吗?公司还想决定我孩子在哪家医院生了?!我想知道,如果这条规定不符合劳动法,那我想投诉,可以吗?
- 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三甲医院。只要是有资质的正规医院,都符合法律规定。
请问劳动法规定 两年工龄的工人 每年可以休几个月病假?
- 我说的病假就是指有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的病假 我想知道 两年工龄的话每年最多能休几个月(就是说在此期间单位不能以病假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那种)是不是按照网上说的那样 六个月中 累计不超过三个月就可以 超出六个月则重新累计 按照这样的说法我这样两年工龄的话 只要能开到病假条 实际可以休病假 每半年三个月 一年就是六个月 对不对?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者工作年限不足十年,在本企业工作年限不足五年的,医疗期为三个月而根据第四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也就是说,这名劳动者,连续休病假不能超过三个月,或者累计病假不超过六个月,这个病假是没有周期的,不存在说一年可以休几个月病假的问题另外,虚假的病假条需要承担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