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继承父母房产不需公证了?
新规下,继承父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主要涉及以下三种:
1. 遗嘱继承: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规定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继承人无需公证,只需提供遗嘱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办理继承手续。
2. 协议继承:如果继承人之间通过协议约定了房产的继承事宜,并且协议已经经过公证,那么继承人无需再次公证,只需提供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办理继承手续。
3. 法定继承:如果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房产,且没有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那么继承人无需公证,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等证明材料,以及父母的死亡证明和房产权属证明,即可办理继承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继承手续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相关部门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公证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份唯一继承人的公证书能否用于办理不同事情?
- 父亲去世了。我是唯一的继承人。因为爷爷奶奶早已去世,我爸跟妈很早就离婚了,我是独子。现在办理3件都需要继承公证。债权继承,银行存款继承,手机号过户。能否只办理一份“唯一继承人”公证解决全部事情?1. 别人借了我爸30万元一直不还。咨询了律师,我如果要起诉需证明我是唯一继承人。法院才会受理。2. 我爸的几张银行卡过期了。我想去查询余额并取出。也需公证。3. 想把他的移动手机号过户到我名下,便于办理和更改各种业务。也要公证书。办理三个公证很麻烦又贵。而且这些公证实质都是一样,就是为了证明我是唯一合法继承人。请问能否就办一份公证,然后用于这3个事情和未考虑到的需要继承的财产。我看了网上很多继承公证的样本。除了说明谁是继承人而外,还写列出了具体的财产,例如 :“被继承人在A银行有xx元,B银行有xx元,借给了XX 30万元。”这样会导致公证费用很高,因为很多费用是按遗产的金额比例收取的,比如2%。我能否开具一个普适的公证书,里面只证明了我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但不提具体的遗产金额和类型?因为按照法律,无论什么样的遗产,我都应该全额继承。这样的公证书公证处能开吗?拿去办上诉的1,2,3事情,银行和法院都认吗?
- 同样内容的公证书可以要求公证处出具多份公证书备用,这个没有问题,也不会多收钱的。至于办理唯一继承人的公证书需要的材料,公证处应该会向你提供需要哪些相关证明,去哪个部门办理的说明服务。
母亲遗产一处房产协议四人平摊,现在公证书其他三人放弃继承,由我一人继承。房屋面临拆迁他们想按以前
- 议来分这处房产我该怎么办
- 他们放弃了有没有写字句啊
单独继承公证书办理的步骤和时间
- 我有个朋友要卖掉自住房屋,房产证上只有她的名字,但因为是单位集资房,她老公实际上也是有一半支配权的,但她老公突然去世了,没有遗嘱,她儿子随即公证了放弃继承,她父母已去世,但她老公的父母仍在世。去办理过户手续时,说她还要办理单独继承公证书,请问所需的步骤和时间。听说也可以直接法院起诉,那又要怎么办,需要多久?公证还是起诉,哪样更快?
- 你好!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她老公的继承人包括她老公的父母、配偶、子女。因此须她老公的父母也放弃继承权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然后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材料齐备,一个月左右。公证机关要求材料很严格。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老公的遗产。
我已经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书而出出左嚟啦,但我暂不去吧,,我等到老人家百年归老嘅时候才去办理,
- 我已经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书而出出左担储曹肥丨堵查瑟肠鸡嚟啦,但我暂不去吧,,我等到老人家百年归老嘅时候才去办理,可以吗。
- 还有其他受益人吗
是继承公证书是否长期有効,另外房屋继承已办公证,公证书已批下来,请问我晢不去房地产办理继承,因为房
- 是继承公证书是否长期有効,另外房屋继承已办公证,公证书已批下来,请问我晢不去房地产办理继承,因为房产证是我妈名字,我想等她百花鸡羔课薏酒割旬公莫年到老时候一起再办可以吗。请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 。
房子是继承性质的,有公证书能公积金贷款吗?
- 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① 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虎恭港枷蕃磺歌委攻莲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② 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③ 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④ 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拿到财产继承公证书去银行取钱,可是实际存款比公证书上多了100块钱,银行为什么不给取
- 那当然是按公证书来办理啊 这才是办事流程
未继承房产前房产公证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
- 公证书已经办下来了,申请人A 和申请人B A户口在青岛(非农业户口),B户口在即墨(农业户口),该房产在即墨,属于老人的遗产公证,公证完了之后可以各办各的房产证吗,就是A一个房产证写A的名字,B一个房产证写B的名字。
- 遗产公证由两部分组成:继承公证和弃权公证。如果一套房子想A和B都有产权需要做共同共有,在继承人里面要A和B都体现才可以哦。
唯一的继承人在父母死亡后继承,并且处分了多年的情况下,又做了公证,公证该财产是自己的,公证书有效吗?
- 继承人在继承父母废弃的危房后十几年,将废弃的危房书面赠与给女儿(并且把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交给女儿),女儿向城建申请新建获准并且居住使用十几年了。因该处位于旧城区,面临拆迁,故继承人现在登报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丢失,并且以此向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早已不存在的旧房的继承公证书有效吗?公证处人员没有去不动产的现场进行核对,对根本就不存在的物体(不动产)进行公证,其程序合法吗?可以撤销吗?如何撤销?
- 公证书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法律文书,非经公证程序不得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证处或者它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如果发现已发出的公证文书有不当或错误,应当撤销。”《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该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复议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决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决定。当事人对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撤销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复议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决定。”也就是说,要想撤销错误的公证书只有两个渠道,一是公证处本身发现公证书错误后撤销,另一是公证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公证书错误予以撤销。所以,对本案原告来说,必须向公证处或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择一部门提出申请,促使他们发现公证书错误,如果公证处或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申请不予受理,则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如对他们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继承公证书需要如何办理
- 我手上有我父亲的遗嘱,但是遗嘱是最新收拾屋子翻出来的,跟崭新的一样,因为我父亲去世五年了,但我确定这张遗嘱是五年前写下来的,因为最近家里搬家收拾屋子翻出来的,因为是碳素笔写的,没有氧化,纸张也很崭新,这样还有法律效益吗?还有就是我父亲的遗嘱上财产是给我的,我想办理继承公证书,带着遗嘱还有什么材料去公证处呢?问题补充: 我拿着遗嘱是否还需要做司法鉴定?现在我是顺位第一继承人,是否需要做司法鉴定?
- 如果没有其它权益关系人争议,不用遗嘱赠予也是你的。如果要有争议,则按遗嘱办理,首先要确认遗嘱真伪。可申请司法痕检作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