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申请低保的条件及流程?
农村申请低保的条件和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以下条件和流程是相对普遍的:
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自给自足。
2.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家庭没有其他稳定经济来源或财产。
流程:
1. 前往当地社区或镇政府咨询低保申请的相关信息,获取低保申请表格并填写。
2.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3.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提交给社区或镇政府指定的部门。
4. 等待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和核实。
5. 若申请获得批准,会领取低保金或者享受其他相关的救助政策。
请注意,低保申请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低保办理认证条件
低保办理是需要认证条件的。你知道么?
工具/原料
- 公务办理
方法/步骤1
户籍状况。户籍在农村的,办农村低保。户籍在城市的,办城市低保。一方在农村,一方在城市的,分别在农村和城市申请低保。
2
家庭财产。家庭财产指的是家庭中的动产、不动产。比如房子就属于不动产。
3
家庭收入。家庭月收入低于官方公布的人均生活最低标准的,才有条件进行申请。
4
不属于计入的家庭人口。比如住监狱的人员。
5
不计入家庭的收入,比如计划生育奖励、奖学金。
办理低保户标准的条件
办理低保户标准的条件是: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者扶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第四条规定: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办理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居民只有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具备申请农村低保的资格: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城乡低保办理流程及条件
城乡低保办理流程
工具/原料
- 申请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流程1
向村(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如:因残致贫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的,提供相关病历材料,一般为病历首页、诊断证明材料及出院证明等),村(居)民委员会召开代表大会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街道)审核。
2
乡镇(街道)收到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调查(入户、电话等),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县民政局进行审批。
3
区县民政局收到受理材料后,按比例随机进行入户调查,经公示无异议,审批结束。
办理城镇低保要求什么条件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我父母是否构成办理低保条件?
- 我父亲98年生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母亲因过度劳累身体多病。家里因为给儿子结婚到现在外债还未能还清,女儿离婚没有工作,儿子也有十几万的外债。父母现在没有生活来源,想给父母申请低保。
- 感觉有点玄乎 因为家中老人虽然没有劳动的能力但是还有两个已成年的孩子 并且有劳动能力也属于家庭成员 有点难
是这样子的,我们家庭条件很差。所以办理了低保。那我低保的钱,我提现到微信可以吗?
- 提现到微信,然后不去用的话,会不会被政府查到?不是这个放在银行卡,每个月到钱的时候不去拿,让他能存几千块钱,再去拿,还是每个月都要去拿才可以?
- 你家条件差,办了低保,你想把低保的钱提到微信里是可以的。
沈阳办理低保的条件有哪些,我家情况比较复杂!
- 我的继父是脑出血后遗症,有特病,有残疾证,我妈妈事业,目前没有工作,我还有个妹妹上小学,我大学刚刚毕业有工作,我的户口跟他们没有在一起,而我们目前是租房子住!我计算了一下我家的收入没有达到城镇居民标准收入,况且我妹妹跟我继父无时无刻不在用钱。我的问题是我应该跟他们算在一起么?还有就是我们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还是在居住社区办理?
- 你的户口不要和他们的混宅一起,是可以申请低保的,要有一个固定的户口所在地,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