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地支纪年法是自古以来就一直在使用的中国纪年方法。该纪年法把干支顺序相配正好六十为一周,周而复始,循环记录,这就是俗称的“干支表”。干支纪年以每年立春换年。《易·说卦传》曰:“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即,从立春到下一个立春,谓之一岁,立春为岁始(岁首)。
现在农历的“正月一日”,历史上称为上日、元日、三朝、正日、元辰、新正、新元、元旦等等;辛亥革命以后把夏历(农历)一月一日改称为“春节”,公历一月一日改称为“元旦”。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采用“公元纪年法”,将公历1月1日称为“元旦”,夏历正月初一称“春节”。2017年国家发布《农历的编算和颁行》确定正月初一为属相交替日。
立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中国古代民间都是在「立春」这一天过节,相当于现代的「春节」,而古时农历正月初一称为「元旦」。到底立春为年首还是春节为年首,个人认为不必太过于纠结,就像国家推行简体字一样,我们平时书写简体字,但是在书法领域还是繁体字为主。国家都还有一国两制,每个领域也有自己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可以并存。易学八卦以天干地支纪年法为准,我们平时生活以国家法令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