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选自:《我的叔叔于勒》里为什么说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

网友提问:

《我的叔叔于勒》里为什么说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

优质回答:

在《我的叔叔于勒》中,男主人公的父亲看到贵妇在船上吃生蚝姿态优雅高贵,于是产生了强烈的模仿冲动,其实莫泊桑的讽刺意味也展现在这里。《我的叔叔于勒》前面有大段描述达弗朗什一家生活拮据的糟心状态,证实了他们属于普通小市民,对一厘一毫都计较得要命。而牡蛎这种海产,我想还是因为物以希为贵的缘故让部分住在内陆不了解海产的读者误以为是什么不得了的昂贵美食。作为从小生长在沿海地区的本人,表示牡蛎只要到了收获季节(往往是冬季),基本上在海鲜市场上如萝卜白菜一样稀松平常的存在。还记得那年丹麦牡蛎泛滥成灾根本无人清理的新闻么?知乎上很多谈到学过语文课本《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章节后贪馋牡蛎的情况,而且相当多的人把牡蛎与蚬子、蛤蜊甚至鲍鱼等搞混。由于牡蛎确实非常好吃,经常出现在法国上等宴席上,久居内陆的读者就把它人为捧高了。但是在沿海城市,牡蛎这种便宜货什么人都吃得起,坐着渔船随便捞,敲开就能吃。《我的叔叔于勒》电影中的船上“贵族”在吃牡蛎内陆读者想象中的生牡蛎:这tm究竟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加冰!加柠檬!海鲜市场白菜价的成山牡蛎,便卖了啊!不鲜不要钱!在男主人公父亲眼里,船上“贵族”吃牡蛎之所以看上去很优雅,主要是这些人的行为举止打动了他。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我的叔叔于勒》一个人的贵族气质是要看他举手投足的修养,老水手于勒脏乎乎的,他直接把挖好的牡蛎递给衣着考究的太太们肯定是不合适的,所以由先生们转交。这种间接的方式也能展现出这几位食客的素质。像笔者这种难登大雅的俗人,肯定会直接用手托蛎壳,讲究一点就戴上一次性手套。但是用小巧的手帕托蛎壳这么有教养的动作,不是我这市井小民的想象力所能达到的。同样对于达弗朗什老爹来说,食客太太的优雅动作在他的生活圈子里是十分罕见的,因此他也很容易把这归纳为高雅举动。如果在船上吃牡蛎的是鄙人,约瑟夫父亲大概就不认为我是什么优雅富贵的阶层了。林黛玉的高贵来自于她的动作,至于她用什么水漱口不重要再加上牡蛎这种东西在法国的沿海城市恐怕还是属于相对昂贵的海产,不会像笔者故土即蛮夷渔猎的僻壤穷乡这样被当作普通食物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达弗朗什老爹眼中牡蛎的逼格。贵妇太太们吃牡蛎动作优雅,只怕是吃手扒鸡也能吃出个伯爵夫人的威风来。这些动作来自于她们的社交环境的熏陶,在她们看是和呼吸一样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放在没见过世面的约瑟夫父亲这样的小人物眼里,那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效果了。

其他网友观点

要说吃牡蛎,对我来说倒是件很普通事儿。我工作的学校在渤海边,这种牡蛎在周围大约十元三斤或者四斤,便宜的时候一块钱一斤就能买到。偶尔学生们周末去挖蛤,也会送我一些。

讲真,要说食用过程有多“优雅”,真是谈不上。而且这种外形崎岖坚韧的牡蛎,即便煮熟后,也很难全部打开,每次吃的时候,不免划伤手指。因为怕有寄生虫,从没敢生吃过。反倒是普通贝壳类型的花蛤,操作简单,里面的肉也更肥美些。

好了,咱们再回到话题上来,捋一捋为什么在当年的法国,吃生牡蛎被总看作一种非常优雅高贵的事儿呢?

1.早年交通欠发达,冷链物流不给力,运输、保鲜难度非常大,尤其是“保活”的这种生牡蛎,附加成本很高,因而价格昂贵,吃起来自然不敢懈怠。

当年除了像《我的叔叔于勒》这种在船上“当场吃”的中产阶级,一些土豪和贵族们会直接“订制”生蚝(牡蛎),享受“送货上门”的服务。这样的话,成也本更高了,甚至有点类似于从四川快马加鞭跑到长安城给杨贵妃运送荔枝的感觉。

因此,在近代的欧洲,新鲜的生牡蛎属于一种较为奢侈的食品。

2.因为价格高,所以能体现身份,食用起来,整个过程自然得讲究“仪式感”了。

要说《我的叔叔于勒》中,父亲给两个姐姐、一个姐夫,买的三个牡蛎,共花的3法郎,在当年的法国能干些什么呢?

大约相当于吃掉了60条法棍面包,或者10条羊排,或者一个普通工人3天的日常开销(19世纪末,一个巴黎市民一天的生活费大约0.89法郎)。

同期莫泊桑的另一篇小说《漂亮朋友》中,也有关于此时物价的表述——“下馆子的话,吃顿像样的午餐,要花上22苏”。

一法郎是20苏。可见,一口牡蛎就是一顿丰盛的午饭,或者一个工人一天的生活费。

因而,这么贵的海鲜,自然不能随随便便食用,更何况是在极度讲究“仪式感”的法国呢。

实际上,整个欧洲都挺在乎“仪式感”的。比如英国的下午茶,品的不是茶本身,要的是那个气氛和过程。而法国呢,喝个葡萄酒,也得分阴阳属性。像波尔多红葡萄酒,口感柔顺细雅,是女的;勃艮第葡萄酒力道坚韧、强劲有力,属阳。

这么看,“吃牡蛎”对于当年的法国人而言,图的可并非单纯的“味儿”,而是那种环境和氛围带来的“仪式感”。

小说中也描述了吃牡蛎的流程。

衣服褴褛的老水手于勒叔叔,指甲盖里面都是污泥,直接把打开的牡蛎递给衣着考究的女士们肯定是不合适的,所以得由旁边的先生们用手帕托着,很绅士、很讲究的的传给太太们。这就是所谓的“上流社会派头”。

然后呢,

她们用一阵优雅的姿态吃起来,一面用一块精美的手帕托起了牡蛎,一面又向前伸着嘴巴免得在裙袍上留下痕迹。随后她们用一个很迅速的小动作喝了牡蛎的汁子,就把壳子扔到了海面去。”

对,连扔牡蛎壳的姿势也得“优雅”才行,全套的。这才配得上它的身价。

打个比方,咱们换下角度,试想,如果有朝一日,一根辣条的价格等于你一天的生活费。你是不是也不太会像现在这样,拿着包装袋,窝在沙发里,以“葛优瘫”的形式大大咧咧的吃掉它,对不?

3.食用牡蛎的娴熟和“优雅”程度,能间接反映出对方的身份地位和经济条件。

大家都知道,跟熟的不同,生牡蛎打开后,里面有汁水,是会流汤的。而船上比地面颠簸,还有19世纪末的女性们,都穿着束腰束胸的紧身衣,外加小公鸡尾巴一般的臀垫和裙撑(下图),更有那复杂的衣饰和庞大的曳地长裙,猫腰捡东西都很费劲。

这种情形下,还能从容、“优雅”的把牡蛎吃到嘴里去,既没有弄脏手,也没有汁水顺着装饰复杂的袖子流到手臂,或者滴到裙子上。那显然说明,此人平时经常有机会吃这种昂贵的食物,定为“非富即贵”的出身,生活环境优渥,见过世面。

总之,在小说中,咱们也能明显感觉出来,其实,除了“我”的一家人,很多“同船渡”的乘客们,无论是衣冠楚楚,用手帕托着递送牡蛎的先生们,还是衣着靓丽,优雅的食用牡蛎的太太们,“作”的成分都很大。

他们更像是在用“优雅”的食相,来小心翼翼维护着内心深处仅有的体面和敏感的自尊——仿佛自己置身于上流社会,成了多金的贵族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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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国菜开水白菜吗?食材很简单,鸡肉,水白菜等一系列调味料,但是调味出来的一道菜开水白菜却是一道国菜!

你说这个牡蛎,他在小说中的价格确实也不低,两法郎半,这价格可不是等于两块钱可以购买很多日常生活必需品或者是一些高档用品,当时小说的主角想要去吃这个牡蛎,但是家里面不让,为什么,省钱!

也正是由于这种高昂的价格,所以当主角的父亲看到两个高贵的人在吃这个牡蛎的时候会下意识的觉得吃着牡蛎的动作很优雅,为什么你手里面捧着一大堆金子?你不觉得这个金子很重吗?当然他确实也很重!那这就是一个比方。

其实对于欧洲的贵族来讲,他们干这种事情是很有心得的,比如说著名的蓝血贵族,实际上就是当时的贵族十分的富裕,然后吃的餐具都是银餐具银餐具嘛,大家都知道杀毒的,而且这些贵族居住在城堡里面基本上不晒太阳,所以这些贵族他的皮肤很白,能够看得见他们的静脉,从皮肤上面看,静脉这不就是蓝色吗?所以这些人就被称为蓝血贵族啊,当然对于这些贵族来讲,他们自己知道我们的血放出来就是红色的,没有其他的颜色,那么这些蓝血贵族的词汇是谁诞生的呢?肯定就是那些平民老百姓,平常十分向往贵族生活,然后看见贵族一个个都那么白,而且都蓝色的血管,所以就称呼他们为蓝血贵族,就好像以前有人去国外说国外有两个月亮,国外生活多么多么美好一样的道理!

小说在写这俩贵族吃这个牡蛎的时候也确实十分的高贵,写得十分详细!这也难怪当时小说主角的父亲,会觉得这两个贵族吃牡蛎的样子十分的高贵!

当然这小说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这一次出去游行呢,实际上带着的是小说主角的姐姐的未来丈夫这个未来丈夫,他和小说主角之间的结缘特别有意思,就是原本他和小说主角的姐姐是关系不清不楚的想放弃,但这个时候由小说主角的叔叔于勒发过来一封信说自己当了大官,(今日头条漩涡鸣人YY首发于问答)赚了大钱,所以这个姐夫才答应说要娶这个主角的姐姐,而为了庆祝这样的事情,所以才诞生这么一次旅行!

小说主角他的父母实际上也是那种攀比权贵的人,主角父亲来讲,这个弟弟不成器,能滚多远就滚多远,结果他弟弟发了一封信过来说自己赚大钱了哇,心里那种开心,而且主角的母亲还一天到晚拿着这封信到处宣扬,说自己家里面已经成为了有钱人,可事实上他们是不是有钱人,并不是他们就是一些穷苦人。

如何才能体现出自己是一个有钱人的样子呢?就是要装深沉,就是要看得懂那些权贵贵族的吃法,这个跟现在的某些评论家差不多!为啥某些评论家呀或者是网络上面的一些主播呀,家里面并没有钱,但是呢,为了衬托出自己的有钱,会对某些事情云云,比如说这款车到底什么价钱开起来怎么样,嗯,有什么样的瑕疵或者说这车有什么地方不好,自己虽然没看过,但是看了网上的评论之后一五一十地照搬下来,显得自己很有钱,我以前开过这个车。

这句话的事实上就是主角的父亲为了说给那个姐夫听,所以才说的这句话!你看这些贵族吃起来多么高贵,证明我是有修养的人,我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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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是著名小说家莫泊桑所写的短篇小说,被收录在九年级上册的语文课本中。这是一篇讽刺小说,将人性的丑陋描写的淋漓尽致。

文中主人公的父母是非常普通的小市民,他们生活的不算富裕,却对上层社会充满了幻想。于勒是主人公的亲叔叔,年轻时也曾经荒唐过,后被送去了美洲。

于勒中间赚过一些钱,因此给自己的哥哥嫂子写了信,说要带着大笔钱回来。这成为主人公若瑟夫一家最大的希望,他们幻想着于勒叔叔可以带回许多的金钱,可以靠着这些钱过上富足的生活。

可是有一天当若瑟夫一家去哲尔赛岛游玩时,居然遇到了于勒,此时的他并没有像想像中那般成为一个富人,而是变成了一个卖牡蛎的穷人。

为了于勒的出场,莫泊桑写了一个贵夫人吃牡蛎的场景。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很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牡蛎壳扔进海里。

这种贵族的举动深深吸引了若瑟夫的父亲,这是他梦寐以求的生活。

因此他提出要给家人买些牡蛎来吃,可是牡蛎在当时的法国属于奢侈品,就算是现在价格也是比较昂贵。

说实话对于生活在海边的人来讲,每当捕鱼旺季,牡蛎是极便宜的一种海鲜,那绝对是白菜价,可是却被法国人追捧成极贵重的食材,想来是物以稀为贵吧。

若瑟夫的母亲舍不得钱,提出只给两个姐姐和一个姐夫买点牡蛎,就这样将于勒的出场引了出来。

其实上流社会的高贵不在于他们吃的是什么东西,而是他们的一举一动所表现出的气质和生活习惯,他们就算嗑个瓜子也能嗑出不一样的派头。

这些都是受生活的环境所影响,而这一切也正是若瑟夫的父母所羡慕和期望的。

他们强烈地渴望能够进入上层社会,能够过上富足的生活,这不止是若瑟夫父母的期盼,也是当时绝大多数人的想法。

所以若瑟夫的姐姐们一直嫁不出去,当他们把于勒的信给那个公务员看了以后,他立马愿意娶若瑟夫的姐姐,这不正是当时人们的心理的写照吗。

试想如果于勒真的成为富人回来,那又将是另外一种场面。若瑟夫的父母必不会躲着他,肯定要让所有人知道他们有了一个富裕的亲戚,这个人可以让他们过上最好的生活,甚至恨不得将他供起来。

莫泊桑用自己犀利的笔触将这些详尽地表现出来,一幅幅画面仿佛就在眼前一般,深刻地表现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将人性的丑陋刻画的淋漓尽致。(以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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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这样几个意思:为了情节的需要,要和叔叔相遇。看到两个贫富不同的人的明显对比,她吃的东西也不是很珍贵,但动作就很高雅,在下面的叔叔就更显穷酸。表现‘我们’对富有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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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还是翻译。。。

你要是把牡蛎改成生蚝或者海蛎子。。。

就有一股浓浓的山师东路路边摊的既视感了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我的叔叔于勒》里为什么说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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