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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再别康桥》中包含哪些情感宣泄,这首诗是何背景创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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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个人也比较喜欢徐志摩的诗,特别是这首《再别康桥》,《再别康桥》包括哪些情感宣泄呢?他的创作背景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先来介绍一下徐志摩: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现代诗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新月派代表诗人。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1918年赴美留学学习经济,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1923年成立新月社。1924年任北京大学教授。1926年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京大学)教授。1930年辞去了上海和南京的职务,应胡适之邀,再度任北京大学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1931年11月19日因飞机失事罹难。代表作品有《再别康桥》《翡冷翠的一夜》等。
他的代表作品中《再别康桥》最广为流传,经常被拿来作为朗诵比赛用。《再别康桥》也是徐志摩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
诗中的情感
这首诗意竟美,情感深挚含蓄,诗思精巧别致。诗人以康桥的自然风光为直接抒情对象,采取间接抒情的方式,寓情于景,人景互化。通读整首诗,无一处不是在写景、又无一处不是包含着诗人那淡淡的离别愁绪。
《再别康桥》语言轻盈柔和,形式精巧圆熟,诗人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是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写作背景:
《再别康桥》这首诗作于徐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时间是1928年11月6日,地点是中国上海。7月底的一个夏天,他在英国哲学家罗素家中逗留一夜之后,事先谁也没有通知,一个人悄悄来到康桥找他的英国朋友。遗憾的是他的英国朋友一个也不在,只有他熟悉的康桥在默默等待他,一幕幕过去的生活图景,又重新在他的眼前展现……由于他当时时间比较紧急,又赶着要去会见另一个英国朋友,故未把这次感情活动记录下来。直到他乘船离开马赛的归国途中,面对汹涌的大海和辽阔的天空,才展纸执笔,记下了这次重返康桥的切身感受。
再别康桥
作者:徐志摩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甘心做一条水草!
—-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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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再别康桥》中包含哪些情感宣泄,这首诗是何背景创作的?
谢邀!
看了之前几位老师的回答,可以说各有千秋。
在此,我还想从其他方面对这个问题做一拓展。
徐志摩林徽因
一 从徐志摩的所学志向分析
虽然我们把徐志摩定义为现代派诗人,但是他最初的志向并不如此。
从他开始海外求学所看,他选择的是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并且获得了本科和硕士学位,再有半年,博士学位不出意外也可以收入囊中,只是他志不在此。头也不回直奔剑桥而去。
因为他欣赏的哲学家罗素就在剑桥。一意孤行的结果往往都不理想。
一头扎进剑桥后,他所向往的哲学大师因其提倡的某些理念和英国王室相左,所以剑桥已将这位大师除名。
徐志摩去的时候,这位大师前往中国讲学去了。
百无聊赖之际,徐志摩又不能回美国读博,就开始遍寻英国本土和中国前往的业界名流。
结识了英国大作家狄更斯,拜见了梁启超的好朋友、此时在英国公干的林长民。也就在此时,遇到了一生的“白月光”林徽因。
后来经狄更斯介绍,以“特别生“身份得以进入剑桥学习。但直到他1922年回国,他也没再拿到任何专业的学位。
虽然他被誉为中国的新月现代诗派“掌门人”,但比起国内业界大咖,动辄留洋博士来说,徐志摩的确是“浪得虚名”。
而且,因为他所写现代诗歌从内容和风格上都有些不接地气。当时二十年代军阀混战、世界列强欺辱分裂中国,三十年代,抗日战争一触即发。
而徐志摩的诗歌还在附庸风雅、岁月静好,所以受到以鲁迅为首的左翼作家的嘲讽讥笑,认为徐志摩的现代诗表达是一种油滑世故,缺乏“中国脊梁”的民族大义、果敢勇毅。
还有更狠的疾风暴雨在等着他。
1926年,在徐志摩与陆小曼大婚。徐志摩父亲徐申如本来坚决不同意这门婚事,后经胡适、刘海粟等人斡旋劝慰,最后不得已首肯,但有一个前提是必需请胡适主持、梁启超征婚。
江冬秀尤其恨zha nan,所以坚决不让胡适参加婚礼。
结果呢,和一般婚礼满嘴吉祥祝福话大相径庭的是,梁启超把婚礼变成了大型道德评判现场秀。
梁启超的证词充满了训斥和警告,其中就指斥徐志摩“你这个人心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
结婚之后,陆小曼的夜夜笙歌欢舞、锦衣美食,都成为徐志摩的莫大负担。他为了增加收入有时同时打七份工,直接沦为陆小曼的提款机,哪里还有心情和时间去研究学问。
中国的男子,尤其是读书人,自小就受经典所染,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当成人生唯一目标。
徐志摩哪一个也没做到。
1928年徐志摩已32岁,三十而立,仅凭岁月静好的诗歌实现曾经改天换地的人生理想,似乎有些太过勉强。最起码要比肩杜工部“家国情怀”的诗品,方显其士子风骨。
剑桥,就是徐志摩人生理想的载体,是其梦想孵化器。
徐志摩陆小曼结婚照
故地重游锦衣夜行才与虚怀若谷相配,而徐志摩的重游,只能说是空有一腔弘愿,可惜灰飞烟灭。
所以只能借自然抒怀,一吐平生未得志的喟叹:康桥的一草一木,康桥的旭日斜晖,康桥的清潭小舟,描绘得有多美,徐志摩心中的空虚就有多重,对过去美好岁月擦肩的遗憾就有多深。
三年后,徐志摩撒手尘寰。机毁人亡,身体大都被烧焦。我们再读“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诡异中兼具无限的伤感 ,及对徐志摩命运如是的无奈慨叹。
二 从徐志摩的情感世界来分析
诗人自古多情善感、情愫汪洋恣意。徐志摩也不例外。一见徽因“误”终身。而豆蔻年华的林徽因倒是有着超越同龄人的清醒和理智。
她懂得情感的冲动与易于幻灭。多年以后,她在文中就做过如此描写:爱情是容易被怀疑的幻觉,一旦被识破就自动灰飞烟灭。
因此,她提醒自己:任何东西都可被替代。爱情,往事,记忆,失望,时间……都可以被替代。但是你不能无力自拔。
原生家庭带来的影响,即使感情再浓厚,林徽因也不可能去做有妇之夫徐志摩的小妾。
而徐志摩逼着怀孕的发妻张幼仪打胎,逼着刚出月子的张幼仪签下离婚协议。这些猛如虎又冷似冰的操作,也让林徽因惶恐和担忧。
16岁林徽因跟随父亲来到英国,父亲对其是有厚望的: “我此次远游携汝同行,第一要汝多观览诸国事物增长见识。第二要汝近我身边能领晤我的胸次怀抱……第三要汝暂时离去家庭繁琐生活,俾得扩大眼光养成将来改良社会的见解与能力。”
尤其最后一句话,寄希望于女儿养成改良社会的见解和能力。林徽因怎么可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剥夺张幼仪的婚姻幸福权利呢。
所以,林徽因跟着父亲回国,后与门第相同、志趣相同、性情互补的梁思成定亲,后一道去美国留学。并在1928年3月21日,两人在加拿大渥太华结婚。
林徽因梁思成结婚照
徐志摩1928年7月,回到他与林徽因的一见钟情的剑桥,睹物思人,心中该是多么感慨!
数年时光,他已为人夫,她亦为人妻。
无法诉说的怀念遗憾之情,只能深藏在笙箫别离曲中,深藏在康桥夕阳柳影中,深藏在漫溯青草的小舟中,深藏在夜深一船星辉中,深藏在寂寥的挥挥衣袖与云彩作别中。
人常说,初恋就是用来怀念的。那是因为初恋,在以后的岁月中,大概率此生不再谋面相遇。
可是,同在北京一片晴空下,同在一个大咖云集的文化圈,同在太太的客厅,一主一客。
同在新月社沙龙上的高谈阔论中,同在诗刊上的字里行间处。
时时刻刻提醒徐志摩:她在,且美好依然。
尤其是自己的婚姻生活不够和谐幸福,而“白月光”却是志同道合、神仙眷侣,两厢较之,徐志摩心如煎熬得感受会更加强烈。
因之,剑桥,对徐志摩来说,曾是幸福沉醉处,也是分离伤心所。
当年,林徽因不辞而别随父回国,徐志摩痛彻心扉,又无处发泄之际,就经常迤逦徜徉在剑桥校园中,看水看花,看草看木,情托自然,遥寄怀思。缪斯纷至沓来,诗作频出。
康桥对于徐志摩意义非凡,故数度重返。
这首《再别康桥》,诗歌语言呈现出来的轻快节奏,和谐音节,读来旋律婉转处,都是诗人用动性动情的宣泄与怀念。
韵脚的转换,音节回环往复,都是徐志摩在与他的白月光超越时空翩然起舞的动人身影。
每一小节诗句间架的既赋有规律性且兼具差异性的变换,呈现了似亭台楼阁层叠性的建筑之美。
所有这一切融合在一起,全诗构成了一首完整的怀念乐曲,听来是如此的唯美伤感、栩栩如生。
夕阳下的剑桥
综上所述,《再别康桥》情感宣泄有三:1 对母校的热爱之情。2 寻而不得的志向朦胧之情。3 情感世界无法言说的遗憾之情。
胡适评价徐志摩:他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的信仰”,三个词爱、自由和美。
而徐志摩的这种人生观,就是在剑桥数年建立起来的。
从这个角度说,剑桥就是徐志摩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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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再别康桥》中包含哪些情感宣泄?
诗人在诗歌中所宣泄的情感,抒发的情怀,是很主观的思想意识,读者有时很难探究真实情况,毕竟内心的起因、感情的表达往往是文字所无法承载的。为了不过度解读,试着从以下方面略说一二。
一、字面上抒发着对康桥的依依不舍和怀念
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怀念,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是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体现了新月派诗人的鲜明特点。
二、从知人论世,知人论事上说,映射了诗人情感的困顿
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人物,用想象来装成那模糊影像的轮廓,把主观情绪化为具体形象,追求罗曼蒂克,多情总是被情困。上个世界20年代初,诗人与才女林徽因相识于英国,从此开始追求单边的幸福,与原配妻子离婚。
英国康桥的生活固然使他迷醉,后来林徽因经过理智的思索,和父亲一起提前回国了,而且是与志摩不辞而别。体现了徐志摩对林徽因感情的最好直白,一见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各的方向,这就是世俗所难理解的一种纯情。
林徽因却突然回国和梁思成结婚,一向有绅士风度的诗人,只能将往昔生活的甜蜜回忆,通过诗歌委婉而又含蓄地表达。是因为诗中的很多地方都有暗示。比如“夕阳中的新娘”,这作为美好生活象征的新娘,就有林徽因的影子。
这首诗是何背景创作的?
这首诗创作于1928年11月,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
一、过去在剑桥的美好时光的回忆
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
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心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二、故地重游的感慨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徐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11月6日在归途的中国南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康桥情节”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
当年7月底的一个夏天,他在英国哲学家罗素家中逗留一夜之后,一个人悄悄来到康桥找他的英国朋友。遗憾的是他的英国朋友一个也不在,只有他熟悉的康桥在默默等待他,一幕幕过去的生活图景,又重新在他的眼前展现……。乘船归国途中,面对汹涌的大海和辽阔的天空,才展纸执笔,记下了这次重返康桥的切身感受。
徐志摩短暂的一生,给世人留下了著名的诗歌,追求浪漫,为情所动,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一轮新月升起,又很快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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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是首优美的现代抒情诗,抒发了诗人徐志摩在离别母校时对康桥无比眷恋、喜爱之情。
此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心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
康桥,即英国著名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 10日《新月》月刊第1卷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节”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此诗作于徐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时间是1928年11月6日,地点是中国海。 7月底的一个夏天,他在英国哲学家罗素家中逗留一夜之后,事先谁也没有通知,一个人悄悄来到康桥找他的英国朋友。遗憾的是他的英国朋友一个也不在,只有他熟悉的康桥在默默等待他,一幕幕过去的生活图景,又重新在他的眼前展现……由于他当时比较尽快,又赶着要去会见另一个英国朋友,故未把这次感情活动记录下来。直到他乘船离开马赛的归国途中,面对汹涌的大海了辽阔的天空,才展纸执笔,记下了这次重返康桥的切身感受。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何谓意境?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若分析的话,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还有,还加上一句,作别西天的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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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当时的徐志摩在康桥是那样的不起眼。他轻轻的来了,象水沟里的水草一样,虽有摆动但没任何人在意。他轻轻的去就象他轻轻的来在康桥带不走一丝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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