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与故乡对比 为何汪曾祺说鲁讯的《故乡》和《社戏》如秋水黄昏般的惆怅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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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汪曾祺说鲁讯的《故乡》和《社戏》如秋水黄昏般的惆怅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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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际上是表述一种意境。我们在描写故乡的时候,通常都是对过往故乡的印象和记忆,而非现实中的故乡。过往的一切印象与记忆都不象现实那样充满着色彩,而大多是残存的、片断的,甚至是支离破碎的。从主观感情上讲,很多印象和记忆本身就是令人怅然和伤感的。因此用“秋水、黄昏”准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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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乡》和《社戏》一直是中学语文教材中的必选篇目,这两篇作品都发表于上个世纪20年代初。只不过,《故乡》是全文选入,《社戏》则只选了其中的后半部分。

两篇小说的内容有相似的地方:都拿当下和过去对比,尤其是和童年生活的对比,写出了童年生活的美好。也有不同的地方:《社戏》中故乡美好的人际关系,在《故乡》中已不复存在。

比较先生的这两篇作品,我们会发现,在写到童年的生活时,作者冷峻的笔触立马变得温暖柔和,不论是故乡的自然环境,还是社会环境,都显得那么美好迷人。

《社戏》中,他们去看社戏途中,感受到的自然景色是这样的: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

内心的愉悦是不是就要溢出来了?

夜色中他们远远看到的戏台是这样的:

“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处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还能有比这更美好的地方吗?仙境一样的戏台,是留在童年记忆中最美好的地方,所以,几十年后,回忆起来,还是如此美丽迷人。

自然风景如此美不胜收,社会环境呢,作者只撷取了六一公公这一个形象,就足以说明问题。知道我们偷了他家的豆之后,不仅不生气,反而还得意地认为我们有眼光,第二天还专门给我又送来一碗豆。淳朴的民风民俗,于此可见一斑。

小伙伴们之间纯洁友好的关系、大人之间淳朴自然的情感,作者回忆起来是如此温和动人。《故乡》中闰土,不仅勇敢,还懂得那么多有趣的东西,简直是“我”心目中的小英雄。

只是,这些美好仅存在于作者的童年生活里,长大成人后,不仅城市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隔膜,就是故乡,淳朴的民风也几乎消失殆尽。

《社戏》中“我”到北京后看戏的经历很是糟糕:

戏文已经开场了,在外面也早听到冬冬地响。我们挨进门,几个红的绿的在我的眼前一闪烁,便又看见戏台下满是许多头,再定神四面看,却见中间也还有几个空座,挤过去要坐时,又有人对我发议论,我因为耳朵已经喤喤的响着了,用了心,才听到他是说“有人,不行!”

两次在北京看戏的经历都只留下了冬冬喤喤的噪音和拥挤不堪的难耐,跟小时候在家乡看社戏的情形完全没办法相比。

而故乡本来朴素的民风,几十年的社会动荡之后,也已经荡然无存。《故乡》中尖酸刻薄的杨二嫂是作者着意刻画的一个人物形象:

“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先生的笔力真是重达千钧,只几句话,连眼睛都没有描写,一个精于算计、张扬跋扈的女流氓的形象就跃然纸上了。“圆规”的比喻,不仅形似,更是神似。

这个杨二嫂,自己贪婪,想占便宜也就罢了,还把自己偷偷埋在灰堆里的十来个碗栽赃到闰土身上。农民的善良、淳厚在她身上早已寻不见踪迹。

1920年代的中国,农村如此萧条,百姓生活困顿不堪,人情渐行渐远;城市,除了拥挤,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中国当时处在“暗无天日”的环境中。尽管辛亥革命已经推翻了帝制,社会到了民国时期,但是,这样的制度只是换汤不换药,人们的生活并没有根本的好转,世风还有日下的趋势。

所以,他只能在对童年的回忆中重温过去的美好,以此来应对当下的不堪。难怪汪曾祺先生说:鲁讯的《故乡》和《社戏》如秋水黄昏般的惆怅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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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变了。自己挺爱看鲁迅写的书。

也爱看梁实秋的雅舍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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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这一说法最早见于《上海文学》1988年第4期“现代对话录”栏目。施叔青与汪曾祺就汪曾祺的小说创作及小说的散文化风格进行了对话。

在对话中,施叔青问:“散文化的小说具有哪些特性?”

汪曾祺答:“散文化的小说不大能容纳过于严肃的、严峻的思想,这类作者大多是性情温和的人,不想对世界做拷问和怀疑。许多严酷的现实,经过散文化的处理,就会失去原有的硬度。鲁迅是个性格复杂的人,他的《故乡》、《社戏》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惆怅和凄凉,如同秋水黄昏。”

正是在这一语境中,去理解汪曾祺所说的“《故乡》、《社戏》如秋水黄昏般的惆怅凄凉”,会发现这其中有两层原因:

从体裁上看,《故乡》、《社戏》都是回忆性的散文化小说

这两篇小说分别创作于1921年、1922年,内容都涉及“我”故乡的人和事,《社戏》着重记录了“我”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看社戏的经历,《故乡》则是在“我”回故乡的活动中穿插了不少年少时的记忆。

从现在回看过去,自然有一种“秋水黄昏”回看“春江清晨”的惆怅感。具体来看,这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对逝去的美好的追忆。《社戏》虽然是围绕看社戏的活动展开,但对所唱之戏描述却并不多,作者印象更深的是去看社戏的准备工作,以及和童年玩伴一起偷煮六一公公的罗汉豆等等趣事。而《故乡》开篇,作者就点明了自己的悲凉心境:“专为了别他而来”。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社戏》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故乡》

其次,是一种幻想破灭、物是人非的感慨。这一点在《故乡》中表现地尤为明显。对于多年客居在外的“我”来说,“故乡”是心灵的归所,“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而在回乡之后,所见所感,是乡村的破败,是乡人的麻木愚昧,是乡情的无以寄托。“我”心中的幻想破灭了,自然倍感凄凉。

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但是擦着白粉,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故乡》

我们也不要忘记,《社戏》总共说了“我”的三段听戏经历,两次是辛亥革命后在北京看京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乡村看社戏。童年看社戏的美好回忆反衬出现实的不堪与残酷,自然倍感凄凉。

从作者身份上看,严肃批判的鲁迅与抒情的散文化小说格格不入

这并非是批判鲁迅的文学水平和地位,而是正如汪曾祺所说,鲁迅一直是个严肃的人,他举着“匕首”和“投枪”,时刻准备着进攻。1921年前后,正是他思想经历艰难转变的时候,文学评论届将之称为“向死而生”的阶段。

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呐喊》自序

从这两篇小说上来看,鲁迅并不仅仅满足于写一些回忆性的文字,表达一下怅惘之情。他依然想揭示乡村的破败原因,对于农民依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依然想通过揭穿残酷的现实来达到唤醒世人的“救世”目的。

然而,他的内心又深知不可为。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呐喊》自序

一则铁屋子里的人很难唤醒,闰土那样一个灵动少年,不也变成了下跪叫“老爷”、寄生活希望于神佛的麻木之人?二则纵使唤醒了铁屋子里的人,社会现实如此,他们又能改变什么呢?正如《故乡》中回乡的“我”,也只能匆匆离去了。

这两篇小说中所流露出的秋水黄昏般的惆怅凄凉,正是作者真实心境的写照。残酷的现实在散文化的笔触中得到了柔化,但却无法抹去它的存在。

以上,正是汪曾祺此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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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不错。惆怅快乐的童年去而不返。在城头变幻大王旗下,只有依偎慈母怀中的孩子可能觉徐安全丶平和。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为何汪曾祺说鲁讯的《故乡》和《社戏》如秋水黄昏般的惆怅凄凉.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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