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教案一等奖(我的叔叔于勒教案第二课时)

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有什么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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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著名作品,因为它入选在语文教材里面,小时候学这篇文章,对于别的兴趣不大,唯独对牡蛎印象深刻,想着一定要去吃吃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在老家吃的海蛎子其实就是牡蛎,现在的生蚝也是牡蛎,只不过小时候吃海蛎子一般都是煮着吃的,现在吃生蚝一般是烤着吃或者生吃。。在那篇文章里,法国人吃法还是挺新潮的,撬开以后吸口汁,然后生吃。

上学的时候学这篇文章,最感兴趣的就是牡蛎,至于什么文章主旨,反应了资产阶级亲情的冷漠啥的,也就是照着老师说的总结罢了,实际上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现在再看这篇文章,的确是一篇现实主义的佳作。里面的人和故事即便到了今天,一点也不过时。

首先说说达尔芒司一家,也就是文中第一人称“我”的家庭,这一家很不富裕,只有父亲在办公室上班,十分辛苦,每天都要很晚才回来,工资还不多。家里面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女儿已经很大了,一个二十八,一个二十六,依旧没有出嫁。在莫泊桑活着的那个年代,法国这么大年纪没出嫁的绝对是老姑娘了。而为什么出不了嫁呢,主要原因就是家里太穷了。

然而,达尔芒司一家又不是那种纯粹的底层劳动人民,由于父亲在办公室工作,表面上看是个体面人,所以他们还必须要维持这种虚假的体面和仪式感,即便不敢请客吃饭,即便每次都是买大减价商品,即便姐姐的衣服都是买最便宜的布自己做的,他们到了周末,还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去海边散步。

另外一方面,他们还有一个很大的希望,就是父亲有个弟弟,这个弟弟早年去美洲闯荡,据说发达了,还写信回来,说等发了大财以后就回来跟他们一起好好生活。

这个弟弟年轻时候好吃懒做,不仅挥霍家中的钱财,还把本来属于父亲的大部分遗产都给霍霍了。现在听说这个弟弟发达了,而且良心发现了,他们自然很高兴,就等着发达的弟弟回来报恩。而弟弟给他们的信也成了他们家唯一的希望和炫耀的资本,逢人就会拿出来宣传一下,即便已经等了十多年了,他们也没有放弃希望。

从这看得出来,达尔芒司夫妇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坏人,早年对这个弟弟也算是仁至义尽了,毕竟本来属于他们的遗产也被弟弟霍霍了大半。如果没有弟弟的霍霍,也许他们现在过得也不会那么窘迫,所以他们对弟弟有怨言也是正常的。后来弟弟去美洲发达了,而且知道感恩了,他们听说以后自然很高兴,原本的怨恨也就变成了期盼与欢喜。就算收到信后十年没有消息,他们也依然坚信有一天弟弟可以衣锦还乡,然后自家就可以跟着鸡犬升天了。

这样的想法可以说是人之常情,无论哪个地区哪个国家都会有这样的人。就像好多家庭都会有亲戚出国,人家在外面到底啥样其实根本不清楚,但是有时候会传回来一些某某亲戚在国外发大财了等消息,然后就会琢磨着等亲戚回来是不是可以去沾点光啥的,哪怕大光沾不上,能得点国外带回来的礼物也是好的,这些其实都挺正常的。

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希望,后来才有人看中了他家的二姐。父母都是急于让女儿嫁出去的,他们极力维护好与这个准女婿的关系,所以周末散步也拉上对方一起。也正是因为这个准女婿的存在,父亲才会提出要去吃吃牡蛎。

吃牡蛎这事也看出来达尔芒司一家有多么贫困了,就算是唯一一次吃牡蛎,家中的母亲都万般舍不得,只不过因为有个准女婿在,她没法坚决反对,但还是提出了两点,一是牡蛎吃多了不卫生,不能多吃,二是自己胃不好不能吃,里面的“我”是小男孩,不能被惯坏了,也不能吃。实际上所有的这些理由都是借口,关键一点就是母亲怕花钱。

这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此贫穷的达尔芒司一家为何这么怕自己的弟弟于勒连累自己。父亲买牡蛎过程中突然发现卖牡蛎的老头很像自己弟弟,为了确认,他还专门找船长确认,这个人名字、姓氏和经历绝对就是父亲的弟弟于勒。

于勒发达过一阵子,后来又落魄了,再也没有翻身,只能靠卖牡蛎为生。但是这时候的于勒跟年轻时候的于勒完全不同了。应该说,在美洲打拼过以后,于勒就变得不一样了,他开始体会到赚钱的艰辛,也为自己以前的挥霍无度后悔,所以他才会写信给哥哥说等着自己发大财以后就一起生活。正因为他觉悟了,所以他落魄的时候也不愿去投奔自己哥哥,本来就欠着哥哥钱,现在觉悟了但是还不起,所以不好意思再去麻烦哥哥。

显然,文中的达尔芒司夫妇是被当年的于勒霍霍怕了,再加上巨大希望的落空,所以采取了极端的措施,直接避开自己弟弟,假装不认识。这段描写太真实了,这样的事件实际上在今天也不稀奇。很多家里面有兄弟姊妹的,可能互相之间经济条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也不见得有钱的就会去接济没钱的,而是各过各的日子。

当然了,达尔芒司夫妇做得也确实有点过分,毕竟是十几年没见的兄弟了,现在落魄至此,他们虽然自己也很穷,但起码还是能够假装一下体面人的生活的,跟这个衣衫褴褛的于勒兄弟比起来还是好多了。如果他们人情味比较重的话,起码应该请于勒回家坐坐,给他一个住的地方。可是他们实在是怕了,他们怕于勒还是以前那个败家子于勒,现在他们家里本就没什么钱,两个女人在家里做老姑娘,他们实在不敢招惹于勒了。

而于勒呢,他现在已经觉悟了,宁愿做个贫穷的卖牡蛎的,也不愿再回去麻烦兄嫂。如果说达尔芒司夫妇真的把他接回去,恐怕他也不会自在。

文中的每个人都不容易,“我”的叔叔于勒不容易,父母也不容易,两个姐姐也不容易,甚至“我”想吃个牡蛎都吃不到,也是相当不容易了。“我”最后给钱的时候故意多给了于勒一些小费,代表着真善美和足够的人情味,但可能这也是因为“我”太小,不大明白生活的艰辛,谁又知道“我”长大之后会不会成为父母那样冷漠的人呢。

看得出来,从古至今,从外到内,科技进步了许多,生活方式也改变了许多,但是基本的人情世故,似乎几千年来都是一脉相承的,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外国的许多老话许多事例,拿到今天来仍然十分适用,“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不会结束,而是会永远的上演下去。

小时候读了《我的叔叔于勒》,只是肤浅的感觉到了于勒的可怜。现在人到中年,重温一下这篇经典。作者用平淡的语调平铺直叙,最后展现给人们的却是于勒的沉浮和善良以及世态的炎凉。我觉得这种世态炎凉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而不是仅仅是资本主义社会,否则它流传不了多久。描写刻画人性的作品相对要比政治化的作品流传久点。因为政治时空性强,而人性相对普遍。莫泊桑揭露社会丑陋的一面,受到广泛的尊敬。莫言说他小时候的目睹母亲捡麦穗挨打的事情,却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谅解。这也是文学作品的一种时空性。

刚刚高中毕业,然后暑假这段时间帮自己的堂妹补课,然后她妈妈给我发了点钱,该不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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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语言障碍?还是思维能力跟不上?这“然后”,后面又“然后”?到底怎么啦?

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又想收下,你可以这么说:婶子这钱如果是给我作为考上大学的红包,我如数全收。谢谢婶子的鼓励。如果是给的补课费,会让我为难,首先她是我妹妹,给妹妹补课应该的;其次我的补课费可比这贵多了。

相信婶子听了这话就会自己选择怎么做的了,不用你为难。她自己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如果她真心想给你,她会说这个是这个,红包等你到开学的时候给。都已经准备好了。

如果他只是把你当孩子,那几个糖哄哄你,听到你这样说,估计她发现自己的做法欠考虑了。她要怎么做是她的事情,你就不用为难了。反正补课对你来说也是举手之劳。况且是自己家族的妹妹。

当然如果你不真心想收下,直接拒绝就好。

如果你嫌少,直接说太少了,你要多少直接告诉她。不过她可能给,也可能鄙视你一下,不管你。不过以后可能没法来往了,回去还可能招你父母一顿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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