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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要缴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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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等。流转税是按企业的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征。
1、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13%、6%、3%缴纳(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小规模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纳税人)
2、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一定比例:3%、5%和5%-20%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开征的一个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种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消费税额的7%(市区)、5%(县城、镇)缴纳。
4、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消费税的3%缴纳。
二、所得税,主要包括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计算缴纳。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依查帐征收,股东分红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对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代扣代缴。对个人独资企业而言,企业营业和个人所得税的两码事,只要有工资就得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2011年9月1日新条例实施,免征额调至3500元。
三、其他税种,主要包括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等。
1、 消费税
消费税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一般情况下,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税、所得税只要有发生就需要缴纳,而其他税一年只需要交一次就行了,相对要交的不多,也不是每月都交,交税具体时间税务局会通知的。如果本单位没有自已的所有权房产则不用交房产税。
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就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但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暂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等级划分不同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3、 印花税
印花税以经济活动中签订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如果金额大于500元也可以在银行直接交印花税,然后去税务局盖印花税的章。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0.03%贴花;租赁合同按金额0.1%贴花,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0.05%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4、 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种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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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类:流转税、所得税、其他税种。建议保存思维导图哦~关注我查看更多有趣、有料的财税干货!
(一)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
1、 增值税
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13%、6%、3%缴纳(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小规模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纳税人)
2、营业税
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比例分别为:3%、5%和5%-20%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7%(市区)、消费税额的5%缴纳。
4、教育费附加
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消费税的3%缴纳。
(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计算缴纳。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依查帐征收,股东分红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对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代扣代缴。
对个人独资企业而言,企业营业和个人所得税的两码事,只要有工资就得缴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税种: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等。
1、 消费税
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的税。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
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纳税。 3、 印花税
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如果金额大于500元也可以在银行直接交印花税,然后去税务局盖印花税的章。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0.03%贴花;租赁合同按金额0.1%贴花,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0.05%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4、 车船税
境内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的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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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神刀,做项目尽调,就有一个项是税收及税率的。先给大家说说都涉及那些税:
一、增值税
自“营改增”以后,所有企业都有了增值税,取消了营业税。
增值税税率:17%、11%、6%、3%
二、企业所得税
税率:25%、20%、15%、
三、个人所得税
税率累进制
四、印花税五、车船使用税六、房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七、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1.大城市l.5~30元;2.中等城市1.2~24元;3.小城市0.9~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八、土地增值税九、船舶吨税十、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十一、关税关税分: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
计税分:
从价
从价税是按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标准计征关税。从量从量关税是依据商品的数量、重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来征收关税的。复合复合税亦称混合税。它是对进口商品既征从量关税又征从价关税的一种办法。一般以从量为主,再加征从价税。滑准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特别特别关税的计算公式如下:特别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特别关税税率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特别关税)/(1-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特别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十二、消费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
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十三、资源税十四、契税
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
税收优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特殊规定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企业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企业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企业分立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十五、烟叶税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金额(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税率为20%;计征方法是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十六、耕地占用税税率规定如下: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十七、城市维护建设税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目前,我国只有这17种税,财神刀只是把最关键的信息提供给大家。
其中,有些税种,只要要是企业都会涉及的,例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印花税。
而有些税种,大部分企业会涉及到,例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房产税。
剩余的,就跟行业有关系,如:烟叶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
你只要按照这个所有的税种梳理一遍,你就不会出现逃税罪,现在已经没有了偷税漏税的说法,都改成了逃税罪。
创业公司,一开始主要是增值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印花税、涉及买房办公就涉及房产税。其他一般不会遇到。
希望本回答,能让你放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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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回答你滴问题,其实你这是三个问题,我逐个回答如下:
一、一个公司要交哪些税?
(一)增值税及附加四个税种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两个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财行税三个税种
房产税(自有厂房、办公用房要交,租用的厂房和办公用房出租方是纳税义务人)、城镇土地使用税(不论是自有或者租用的土地,土地的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和印花税;
(四)其他
1、水利基金;
2、车购税和车船使用税都是车辆的所有人为纳税义务人,车购税在购置新车时一次性缴纳,车船使用税每年缴纳一次;
3、资源税、消费税、烟叶税都是针对特定产品缴税,环保税是针对环境污染比较大的特定行业征税;
二、会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税漏税?
一般不会的,因为办完工商营业执照后,办税人员还得带着工商营业执照去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税种核定,大厅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业务进行税种核定,如果你是真实的把所有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大厅工作人员,税种核定一般不会出错,但是如果你有意隐瞒,比如隐瞒租房的信息,你可能就会偷漏城镇土地使用税,又比如你隐瞒自有厂房或者办公用房的房产和土地的信息,你可能就会偷漏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还有,如果你虚增成本,你可能就会偷漏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你销售一些产品不开票未申报未开票收入,你可能就会偷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创业公司一般一开始要缴纳那些税?
主要是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水利基金、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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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将开展十项综合治税行动!包括房地产税收清查和以电控税。2018年3月7日,石家庄出台《石家庄市2018年度综合治税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 加强涉税信息云计算平台管理应用、深入推进第三方纳税剖析工作、 开展税收专项治理行动 、保障措施5方面。2018年石家庄将深入开展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清查;开展外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专项治理;开展土地增值税集中清理;加强土地交易税收征管;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专项清查;开展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税收风险专项核查;大力推广有奖发票;建立环境保护税分工协作机制;深入推进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继续推行“以电控税”等工作。
石家庄市2018年度综合治税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健全综合治税长效机制,提升税收共治水平,公平税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2018年度综合治税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巩固扩大综合治税成效。加强涉税信息云计算平台管理,强化税源信息监控分析,提升信息治税水平;完善第三方纳税剖析工作机制,针对涉税信息异常行业企业,深入开展纳税剖析分析;聚焦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税收专项治理,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提升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加强涉税信息云计算平台管理应用
按照“分级采集、互联互通、服务基层”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涉税信息采集管理,完善平台比对分析功能,提升涉税信息应用能力,为税务部门加强征管提供重要信息支撑。
(一)修订涉税信息目录。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应结合税务部门征管需求和涉税部门职能调整,4月底前修订完成《石家庄市涉税信息共享基本目录》,完善信息采集内容,明确部门责任和信息报送时限,增强信息采集的规范性和可用性。
(二)做好信息采集报送。各级涉税部门应根据涉税信息目录要求,明确1-2名信息员,负责将本部门涉税信息按时上传至涉税信息平台;各级综合治税办公室每月15日前,对本级涉税部门报送的信息数据进行核对检查,夯实涉税信息质量。
(三)强化信息分析应用。各级综合治税办公室应联合本级国税、地税部门加强涉税信息平台比对分析功能的研究应用,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数据对比分析和风险识别,查找疑似税情,及时移交税务部门进行核查,并健全处置结果反馈制度。
(四)加强税源监控分析。各级综合治税办公室应依托涉税信息平台,3月底前建立起本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税源监控体系,确定分类监控企业名录,动态监控企业税收增减变化情况;建立税收收入月分析制度,每月开展税收结构性分析,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应对举措,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应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5月份组织市直涉税部门信息员和县(市、区)综合治税工作人员,分批开展涉税信息平台应用、财税政策及数据分析等业务培训,提升综合治税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推进第三方纳税剖析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风险导向、依法实施、规范高效”的原则,各级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涉税专业优势,对涉税信息异常行业企业开展纳税剖析分析,逐步健全行业税收风险监控指标体系,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一)规范工作流程。市综合治税办公室联合市国税、地税、审计等部门,完善引入第三方开展纳税剖析工作流程,督促指导县(市、区)扎实高效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剖析对象,3月底前报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备案。
(二)突出工作重点。市、县两级合理划分纳税剖析协作范围,分级组织实施。市级负责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纳税剖析分析;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涉税信息异常行业企业纳税剖析分析。
(三)建立评估模型。各级应加强第三方纳税剖析成果拓展应用,深入分析查找带有行业特点的问题,充分利用涉税信息,年内建立1-2个行业纳税评估模型,科学设置税收风险预警值,切实加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源监管。
四、开展税收专项治理行动
(一)深入开展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清查。在认真总结近年来行业税收清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继续开展房地产业税收清查。一是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项工作小组,综合利用有关涉税信息,对近三年特别是营改增改革以来行业纳税情况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分县(市、区)制定行业税收风险点,4月底前完成。相关涉税信息需求,由市综合治税办公室负责协调提供。二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国税、地税、审批、住建、规划、国土、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从5月份开始,结合本辖区行业税收风险点,逐项目开展全税种税收清查,7月底前完成。三是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建联合检查小组,6月份对各县(市、区)行业税收清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适时召开经验观摩交流会。
(二)开展外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专项治理。市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联合市国税、地税、审批、住建等部门,借鉴南京、连云港等地先进经验,建立外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保障机制,选取桥西区、高新区、鹿泉区、栾城区等区先行试点,5月底前试运行;6月份制定全市外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保障实施方案,7月份在全市推开。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密切协作,督促外地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在当地履行纳税义务,充分保障地方税收利益。
(三)开展土地增值税集中清理。一是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市地税局组织对全市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清算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计划,4月底前完成;二是各县(市、区)应借助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软件等方式,有效利用审批、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涉税信息,对积压未清算项目进行全面集中清理,7月底前完成60%,11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加强土地交易税收征管。一是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土地一级市场税收征管情况进行自查,健全土地交易“先税后证”工作机制,3月底前完成。二是市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联合市国税、地税、国土等部门,认真梳理土地交易与税收管理业务流程,建立土地二级市场税收保障工作机制,降低土地交易税收风险,6月底前完成。
(五)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专项清查。市地税局应依托涉税信息平台,重点对2017年度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情况开展风险筛查,制定税收风险点,4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利用5月份一个月时间,组织地税、国土、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开展两税税收风险点核查,对涉及租用房产、土地的,要连查出租方完税情况,切实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六)开展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税收风险专项核查。一是各县(市、区)利用8-9月份两个月时间,组织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对近两年来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使用和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重点核查取得的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的财政性资金是否符合不征税条件等情况,堵塞税收漏洞。二是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应及时总结经验,10月底前研究建立起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税收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七)大力推广有奖发票。市国税局应认真总结前期推行有奖发票工作经验,逐步扩大有奖发票覆盖面,优化兑奖方式,增加电子发票直接参加抽奖,提升消费者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便捷性。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公共交通等宣传媒介加强宣传推广,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规范经营者发票开具和使用行为,提升“以票控税”成效。
(八)建立环境保护税分工协作机制。市、县两级应建立政府主导,财政、地税、环保等部门分工协作税收征管保障机制,密切沟通协作,及时解决环境保护税征管有关问题。环保部门应加强污染排放企业监管,配合地税部门做好涉税信息共享、税额核定征收及抽查、税收风险疑点核查反馈等工作。地税部门应厘清环境保护税税源底数,做好纳税人纳税申报辅导培训,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九)深入推进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专业市场、特定行业管理部门优势,本着“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抓住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找准薄弱环节和突破口,提升个体税收征管质效。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扩大便民办税站点数量,优化便民办税服务,推动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纵深开展。
(十)继续推行“以电控税”。各县(市、区)应立足本地实际,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年内再选取1-2个重点行业推行“以电控税”,有效利用电力信息,加强企业纳税情况监控分析,提高行业税收征管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按照全市综合治税工作部署,立足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要求,推动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加强调度督导,将综合治税纳入“三长”联席会议事范畴,定期通报沟通情况,创新保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税收共治工作体系,充实综合治税专职机构力量,确保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综合治税办公室应发挥牵头作用,认真落实综合治税月例会制度,搞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切实做好税收征管保障工作。各级税务部门应发挥征管主体作用,深化国、地税合作,对各项综合治税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组织力量依法加强征收管理,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各级涉税部门应认真落实协税护税责任,按时保质提供涉税信息,积极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对老赖企业要实施联合惩戒,对各类偷逃骗抗税行为,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县两级综合治税办公室应加强对各涉税部门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综合治税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综合治税工作台账,每月统计一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完善考核通报制度,对综合治税工作措施有力、表现突出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负责导致工作进展不利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政策宣传。综合治税工作既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涉税部门应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纳税人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和综合治税工作的目的及意义,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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