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教师,该如何面对自己单位的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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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是一个搅局者。10几年前我一直都很忠于教学的,虽然当时有很多不公平,不过自己努力过,不是可以得到承认的,所以学校史上最真实最高的奖项也是我的。
后来不是了,课题造假,升级造假一大堆,自己的科目因为特殊性报了一次都不想再报了,一级就一级吧。还有看着作恶的人继续作恶,无能的人也能稳坐高位,我开始变得反叛起来。上次年度考核我才把以前的黑幕抖出来,民主选举他们拉帮结派,评优评先进选有关系但没成绩的人,最气就是那个比我小十年的小子,转得了在编也只是因有个大哥拉任高职,评了市级优秀还要天天在晒,我于是向校长投诉了他,还在老师群里不点名批评他没成绩靠关系。这不报应就来了,刚评上地级优秀,他的后台就死了。世事是这样,做人不能太高调。
现在看看绩效吧,我们学校的行政过年前我也在群里抨击过他们,一天一节课,但却能算足跟我们十节的持平。每月1300到1800职务工资,绩效还要比一线的老师要高,我还打算有时间去投诉一下行政待遇问题呢。
都说了多少次了拉、抨职称就是凭关系:就是搞乱教育格局,是对一线主课老师积极性的极大挫伤:坚决取消职称与工资相并。
你们学校的年终考核评优是怎样进行的,是全体教职工在一起投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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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共258名教职员工,年度考核指标到组,分行政领导组、行政后勤组、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和体艺计算机十个教研组。行政领导、行政后勤和体艺计算机教研组成员实施测评和述职相结合,在校园网系统里进行满意度测评,参与测评的当然是领导和学校中层,另外想争取优秀的本人述职评委打分取平均得分。
教师的考评量分管理,分政治思想、出勤、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基本都是自己可控的结果,其中教学方面高三高考高二学考分校目标分、班目标分和科目标分,一般三项全优有可能争取到优秀。高一计分到个人,如当年学校高考学考成绩可观高一评优基本没戏,所以高一定保底评优2人不分学科取得分高的。
教师评优,除了教学三项得满分外出勤教研论文学生竞赛一项都不得扣分,扣分竞争优势就打折扣了。
各功能处室将教师的考核分交办公室汇总公布,老师在一定时间内可核实本人和其他同教研组老师得分,提出修正依据和理由。学校三榜公示后造册上报。
不投票,校长说谁就算
教师的工资有30%会被提出来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资金,被重新分配,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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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含教务系统)工资改革的大政方针就是这么确定下来的:把单位员工的总工资来个一分为二,一部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70%,用来作为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直接以月薪形式打卡进入员工的私人银行账户;另一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30%,用来重新分配,通过绩效考核,主要反映员工个人工作实绩和绩效奖励。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其他单位基本上还是平均分配,例如各乡镇、局级单位大量事业编制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唯有教育系统,在比较较真地执行着这一规定。
问题的关键是,教育系统如果真的是在公平合理地去执行这一规定,广大教师们也是无话可说,让人讨厌的就是特别不公平合理!这种不公平合理具体表现在哪里呢?首先、大多数的教育局都会截流这30%中的5%,用来作为对各个学校主要领导及局级领导们进行特殊年终奖励;其次、实际上剩余下来的25%,还要再扣除掉学校中层领导的管理岗位实绩与奖励;再者、普通老师真正能够有资格参与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也就仅仅是最后剩余下来的20%多一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这样的做法,就是在是对广大教师们基本权益的一种剥夺和侵犯了,当然非常不合理!
那么,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局为何要从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截流5%呢?就是因为教育局领导和各位校级领导们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隶属于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例如副科级以上局领导、校长及副校长);另一方面他们又具有教师身份,是正儿八经的在编在岗的特殊教师(大家伙没看到,现在不少校长都是由副局长兼任、尤其是那些副校长们都在积极兼课嘛)。正是因为如此,这个操蛋的事情就出现了,这帮人不仅要享受行政上的待遇,同时也要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待遇;基础性绩效工资掌控在省级财政手里,他们无能为力,但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是掌握在县级财政这里,他们话语权可比普通老师管用多了!
前有车,后有辙嘛!教育局可以有初一,学校里也就有了十五。学校中层领导们的管理岗位实绩和奖励,也就顺理成章地出在了奖励性绩效工资里面了!学校中层领导,作为学校的中坚力量,帮助校长管理和维护着整个学校的正常运行,可以说为之立下了汗马功劳;再说了中层具体管理岗位,也是学校全面工作中的非常重要一贯嘛,不可或缺;同时,按照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规定的基本准则“多劳多得,奖勤罚懒”,这些中层领导们除了要教好书,还要站好岗,多得到一块奖励性绩效工资,似乎更能说得过去哈!你奶奶个熊,这也合理,那也合理,普通老师原本100%的工资,现在只能够拿到90%多一点,该去找谁说理呢?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教师的工资有30%会被提出来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资金,被重新分配,合理吗”,当然特别不合理了,普通老师的基本权益被堂而皇之地剥夺和侵犯!这里有一个关系需要理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只是针对教师岗的,不要动辄拿教师岗兼职管理岗来说事,班主任费这个事就甭提了,说多了,得罪人,自己也窝心!
奖励性绩效,是工资之外的绩效奖想,不是在原本工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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